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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0700927688XM/2023-0080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高新区建设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03-22 [ 发布日期 ] 2023-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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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高新区建设局
[ 成文日期 ] 2023-03-22
[ 发布日期 ] 2023-03-22

重庆高新区建设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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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在党工委、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建设局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要求,根据《重庆高新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重庆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重庆高新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着力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面提高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依法行政水平。现将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审批手续

一是施工登记意见函的覆盖范围扩大到社会投资项目。将施工登记意见函的覆盖范围由政府投资项目招商项目扩大到社会投资项目(含房地产开发项目),支持社会投资项目提前开工,降低企业资金成本。

二是推行分阶段分期办理施工许可证房屋建筑工程按实际施工时序,分阶段办理土石方基坑支护、主体结构、精装修、幕墙等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许可证。土石方及基坑支护工程以用地规划许可证代替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施工许可。对采取EPC工程总承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可分期办理施工许可,促进具备开工条件的单位工程先行开工建设,助力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投产。

三是精简施工许可证申报材料财政投融资项目不再提交施工合同,以中标通知书作为依法确定施工单位的依据;不再收取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改为内部流转施工图备案凭证;不再收取“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相关的专项施工方案,改为提交《危大工程全面判定表》即可。对于小型装饰装修工程可以不配备监理单位,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履行监理职责。

四是启用《重庆市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证》电子证书。贯彻落实《重庆市政务服务管理办法》,推动行政审批事项数字化、线上化办理,实现“无纸化、不见面”办公,进一步方便了企业和办事人员。

(二)圆满完成住建领域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

一是优化建设工程联合验收程序。进一步优化联合验收,验收事项由试点改革前的8项优化为4项,减少事项达50%;办理时限由试点改革前的7个工作日压减为5个工作日,压减时限30%,取消了竣工验收备案,办理环节由试点改革前的2个压减为1个。在推进联合验收过程中,按照“统一申报、一口受理、联合勘验、并行推进、限时办结”的原则,高新区所有房屋市政工程均可通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大厅、“渝快办”平台实现线上线下一口申报、一口领取法律文书,增强企业获得感,跑出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加速度”。

二是承接部分工程资质审批权限高度重视资质审批权限承接工作,全面承接市住建委勘察设计企业资质行政审批权限,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配齐配强资质审批专业人员,加强政策业务培训,确保“接得住、管得好”。

三是编制建筑师负责制工作方案重庆科学城电子信息孵化产业园(科学谷)项目是重庆市建筑师负责制试点的十个项目之一。建设局协调相关单位,结合工程实际编制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以建筑师为全过程工程咨询总咨询师的管理体系,明确了试点目标、组织架构、试点内容、建筑师职责、实施计划、项目各阶段实施要点、试点工作内容创新和保障措施,通过利用BIM技术及数智化服务能力,实现项目的高效益、高品质建设。

四是全市率先试点实行境外建设工程领域专业人才备案管理。发布《关于对境外专业人才在高新区建设工程领域提供专业服务实行备案管理的通知》,打通“国际壁垒”,推动高端人才引进,进一步吸引境外专业人才积极参与科学城建设,为全面推动科学城高质量发展提供国际化人才支撑。

五是全面推行自贸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实施告知承诺制。明确监管规则和违反承诺后果,一次性告知企业,并提供告知承诺书示范文本。对因企业承诺可以减省的审批材料,不再要求企业提供;对可在企业领证后补交的审批材料,实行容缺办理、限期补交。对企业自愿作出承诺已具备经营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审批决定。发现企业不符合承诺条件开展经营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依法撤销许可证。

(三)全面开展物业管理领域法治工作

一是开展物业管理领域执法检查,共检查物业管理区域60余个,针对发现的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下发整改通知,要求物业服务企业限期整改,全年共下发整改通知书36份。

二是确保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依法依规对物业管理区域开展监督指导。2022年,共受理物业领域备案61个,备案面积189万平方米。

三是积极开展宣传,积极营造贯彻实施《重庆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良好氛围。充分利用线上、线下等多方式,广泛宣传《办法》,使广大业主、开发建设单位、公有住房出售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充分了解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作用、交存标准、交存时间、管理方式及使用规定。

(四)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

在市住房城乡建委的统筹组织下,建设局持续开展2021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加强建设工程企业事中事后动态监管。2021年度完成23家企业动态核查,注销不合格企业资质1家。2022年度对15家建筑企业资质进行专项核查,其中合格企业7家,并对不合格的8家企业发放限期整改通知,目前正持续推进整改工作。

(五)依法开展行政工作,信访矛盾有效化解

一是累计实施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案件106件,累计处罚金额229.78万元,简易处罚案件285起,累计罚款金额共计23.2万元。

二是依法完成行政复议案件1件,获得维持结果的行政复议决定。

三是依法完成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7件,其中予以公开2件,部分公开1件,无法提供4件。

四是2022年共受理信访投诉1499件,涉及延期交房703件(占比46.9%)、房屋质量投诉502件(占比33.5)、物业矛盾158件(占比10.5%)、基础设施建设相关问题59件(占比4%)、住房安全19件(占比1.3%)、其他问题58件(占比3.8%),办结率100%,满意率95%

(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一是严格实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依法向社会公示。

二是实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对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制定统一规范法律文书,对执法全过程进行记录,对重要的环节采取录音录像或拍照全过程进行记录。

三是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执行合法性审查制定,并依照集体讨论决定程序作出重大执法决定。

(七)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提升法治意识

组织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实现全局干部职工全覆盖。此外,充分利用“3·15消费者权益日”、“5·12防灾减灾日”等重要宣传日,深入辖区物业小区、在建工地现场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安全生产法》《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及消防安全知识,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法治意识。

二、存在的不足

一是新形势下法律宣传力度和范围不够。法律宣传仅仅通过发放传单、法条等传统方式进行,宣传形式单一,效果不佳。

二是仍存在重业务轻法治的情况。住建领域工作业务繁杂,一些科室和基层单位在工作繁重的情况下,一定程度上对法治建设工作有所忽略。

三是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及人员综合素质亟待加强。执法人员从思想认识上的紧迫感和深度不够,自觉履行各自工作职责的创新意识不强,在工作要求上,仅满足于“做好工作、不被问责”的层面,工作主动性欠缺。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全面准确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精神,严格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是进一步创新普法方式方法和载体。利用办事大厅服务窗口、网络媒体等方式进行法制宣传,围绕市民关注的热点法律问题开展主题普法宣传,扩大公众对普法工作知晓度,助力构建政府引导、社会参与的普法格局。

三是不断加大法治工作权重,严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预期目标和依法行政建设要求,不断强化住建系统干部职工法治思维意识,力求业务和法治工作齐头并进。

四是进一步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执法理论和业务培训,切实转变执法理念,提高执法水平。加大依法执政力度,持续做好“谁执法、谁普法”,抓好法制宣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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