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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高新区公共服务局关于开展2024年秋季开学工作督导检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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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小学(含中职学校)、幼儿园(含民办),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教育督导组: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市教委、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2024年秋季开学工作相关要求,切实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开学各项工作,确保平稳顺利开学,根据工作部署,决定开展2024年秋季开学工作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2024827—99

二、督查范围

高新区各级各类学校(含民办)

三、督查内容

(一)开学工作情况。学校基本条件准备、学校教育教学准备、教师开学准备及校园安全管理、后勤服务保障等工作、“开学第一课”及“双减”等工作情况。

(二)校园安全稳定工作10条工作措施落实情况。开学安全调度;开学工作准备检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学生心理健康疏导;交通安全教育治理;家校联系活动;防溺水工作;法治安全教育;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等工作情况。

(三)防范处置校园欺凌事件十六条工作措施落实情况。完善组织机构;加强教育引导;开展家长培训;严格日常管理;健全排查机制;及时消除隐患;规范调查处置;强化教育惩戒;建立协调机制;完善培训机制;建立考评机制;健全处置机制;健全治理机制;规范报告制度;加强督查力度;实施问责机制。

(四)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学校食品安全管理责任落实、食堂财务管理、食品安全管理、食堂食材采购等问题整治情况。

四、督查方式

学校自查,公共服务局、相关部门及镇街联合检查。

五、督查安排

(一)全面自查。各学校对照督导检查重点内容全面开展自查,梳理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确保师生员工按时、安全返校,全面落实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开学教育教学条件保障等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正常开学。

(二)专项督查。公共服务局对辖区内所有学校开展全覆盖督查,指导各校逐项及时发现问题,举一反三解决问题。各镇街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辖区各学校开展督查,检查学校工作落实情况,并督促学校完成问题整改。

(三)联合检查。公共服务局、综合执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分局、消防办等组成联合检查组,对校园及周边环境进行综合整治,保证顺利开学。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学校要充分认识开学准备、安全稳定、专项整治等工作的重要性,坚持统筹推进,树牢底线思维,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确保新学期顺利开学。

(二)压实责任。各学校要加强组织领导,层层传达压力、层层压实责任,做实做细常规工作、抓紧抓牢重点工作,筑牢安全风险防控屏障,落实开学准备各项条件保障;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建立台账、落实责任、细化措施,限时整改。

(三)强化问责。对在开学准备、安全稳定、专项整治等工作中思想不重视、落实上级要求不迅速、履行职责不到位、督导发现问题较多、整改落实不彻底,影响正常开学的单位和个人,将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

(四)总结反馈。各学校要认真做好开学各项准备工作,对标督查内容,切实自查整改到位,形成自查整改工作报告。各督查组要将学校自查整改工作报告、督查情况表(附件34)一式两份于96日前分别交教育发展科党政安稳组和督导工作组存档。

附件:1.重庆高新区2024年秋季学期开学工作督查安排表

2.重庆高新区2024年秋季开学工作专项督查重点内容

3.重庆高新区2024年秋季学期开学工作督查情况表

4.重庆高新区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

经费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回头看”情况表

重庆高新区公共服务局

2024年8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重庆高新区2024年秋季学期开学工作督查安排表

序号

公共服务局领导

检查人员

联合检查组

中小学、公办幼儿园

(民办中职学校)

民办幼儿园

校外教育培训机构

1

周文杨

明中会(组长)

联络人:李根旬

郭春艳  刘小霞

吴雪洁  朱必勤

郭泽仁

公共服务局、综合执法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分局、消防办、各镇街相关负责人

一实、大一中、巴蜀科学城中学、高桥学校、大树幼、二师附一幼、重师附幼、高桥实验幼儿园

中科启智幼儿园、西城湖景幼儿园、红黄蓝幼儿园、杰夫廊桥水乡幼儿园、牛津幼儿园、 三之三(未来城七街区)幼儿园、博文幼儿园、爱弥尔幼儿园、贝瑞尔幼儿园、上朗贝克尔幼儿园

华夏西南教育培训、课题壹佰文化艺术培训、飞鹰课外培训、新远伦教育培训、巨明课外培训(总点)、巨明课外培训(分点)、非常道教育培训、荷马文化艺术培训、司晨文化艺术培训、趣秀教育培训、新树慧教育培训

2

刘宗刚(组长)

联络人:廖习文

赵瑜  雒腾云

周殿卿  甘熙敬

肖世明

八中科学城中学、金凤实验学校、含谷中学、重师附二小、慧谷小学、新凤小学、工贸校

裕安可艾幼儿园、森语山千院幼儿园、芭比裕隆幼儿园、巴蜀实验幼儿园、育才幼儿园、映霞幼儿园、崇兴幼儿园、净龙幼儿园、名都星城幼儿园、凤祥居幼儿园、金凤幼儿园、金凤凰幼儿园、乐乐幼儿园、博屿金苹果幼儿园

荷马培艺课外教育培训、新东方教育培训、大帝教育培训、鲁轩课外培训、光线艺术培训、远帆教育培训、欧文英语培训、英孚表演艺术培训、青青园中葵教育培训、心田花开课外培训、蕴睿课外教育培训

3

付有能(组长)

联络人:邹文娟

田雪梅  陆欣欣

左丽君  李  英  谭昌茂

川外科中、白一中、驿都实验学校、走马中学、白二小、走马小学、市农校

西城森田幼儿园、多曼斯原著幼儿园、太慈艾乐幼儿园、启乐幼儿园、格林童话幼儿园、香御星宇幼儿园、新鑫幼儿园、萌田幼儿园、好时光幼儿园、渝川世纪园幼儿园、海兴幼儿园、渝水坊幼儿园、森田与荷幼儿园、荷花池幼儿园

鲁艺培训、独角兽文化艺术培训、屹人汇创文化艺术培训、芸晖艺术培训、大千文化艺术培训、精冠教育培训、英豪优冠艺术培训、泽栋教育培训、南星教育培训、崛起文化艺术培训、柠檬向上课外培训

序号

公共服务局领导

检查人员

联合检查组

中小学、公办幼儿园(民办中职学校)

民办幼儿园

校外教育培训机构

4

刘小红

梅林果(组长)

联络人:彭  蠲

黄心晏  代  爽

彭  帝  李光均 兰 英

公共服务局、综合执法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分局、消防办、各镇街相关负责人

重师附中、重师附小、大学城人民小学、富力南开、景阳南开、科学城南开小学、西永一小、七彩幼儿园

三之三乐恩幼儿园、春风幼儿园、幸福里幼儿园、黎明首创幼儿园、尚爱锦绣幼儿园、明远菁苗幼儿园、大石堰幼儿园、永兴幼儿园、小百花幼儿园

童乐村文化艺术培训、博奥课程培训、辉未课外培训、索普教育培训、壹心壹课外培训、大成德馨教育培训、金之华文化艺术培训、轩铭文化艺术培训、大成美馨教育培训、山河教育培训、龙行艺术培训

5

龚  青(组长)

联络人:雷洪建

刘  哲  陈建培  季  杰  张长良  曾维明

明远未来中学、西永中学、二师附二幼、明远未来小学、科学城实验一小、西丰小学、启慧幼儿园、西永一幼、铭豪幼儿园

瑞杰欧幼儿园、杰夫天宸幼儿园、漫城巴蜀幼儿园、菁苗天禧幼儿园、名贝龙湖U城幼儿园、爱迪幼稚园、春苗幼儿园、菁苗幼儿园

宏之艺文化艺术培训、物尽其用科技培训、新骁锋艺术培训、慧童乐艺术培训、树理艺术培训、洋洋得意艺术培训、天杭艺术培训、甘棠艺术培训、君子兰艺术培训、明煌艺术培训、高声语艺术培训

6

黄  红(组长)

联络人:王丽君

李文杰  江海波  赵恩波  谢洪均  刘廷伟

大四中、东川中学、大树人、树人思贤、大沙小、大二小、康居西城小学、康居一二幼、龙荫幼儿园

美丽新城幼儿园、兴阳麒雅幼儿园、金葵花幼儿园、城立方幼儿园、天骄名城小金星幼儿园、春苗菁田幼儿园、宜生天骄名城幼儿园、才儿坊幼儿园、星星幼儿园、新兴幼儿园、贝贝幼儿园、天都鑫晨幼儿园、宜生北麓幼儿园、贝瑞芯幼儿园

美晟新满艺艺术培训、星希恩艺术培训、琴海新韵艺术培训、卓颜颜舞蹈艺术、月涌文化、天冉艺术培训、蓓童艺术培训、言说帮教育、奇梦蜗牛培训、龙行悦隐艺术培训、艺责艺术培训

7

高  婷(组长)

联络人:缪宜宴

程  琳  马孝遵  彭一帆  魏世春  黄宗文

石板中学、石板小学、巴福小学、巴福中学、西苑小学

童之梦幼儿园、迎庆幼儿园、麒麟实验幼儿园、西城新苑幼儿园、多彩幼儿园、海霞幼儿园、福兴幼儿园、西城岭秀幼儿园

言翊艺术培训、方亦圆艺术培训、新美高更艺术培训、昇学通教育、云景开艺术培训、渝湘骅艺艺术培训、习舟艺术培训、单高启学科技培训、林码科技培训、淇凡心科技培训

备注: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由李安娜、黄成钰、周橹负责检查。


附件2

重庆高新区2024年秋季开学工作专项督查重点内容

各学校要按照市教委2024年秋季开学工作会议要求和市区相关文件要求开展自查自纠,专项督查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一、开学准备工作

1.学校基本条件准备情况。包括学校教室、食堂、宿舍、图书馆和阅览室、体育场馆、实验室等场所及教育教学设施准备。

2.学校教育教学准备情况。包括师生到校、教师培训、集体备课,教材教辅准备、课程安排、“双减”工作、收费公示、学生资助及后勤保障。校园文化环境,设计布置教室,制作班级文化墙。加强家校沟通,召开家长会等。

3.“开学第一课”情况。学校开展入学教育,组织具有创意的开学典礼,丰富多样的“开学第一课”等活动。

二、校园安全稳定工作10条措施

1.开展一次开学安全调度。开学前,各学校要及时研究一次秋季学期开学校园安全稳定工作,及时调度一次开学校园安全稳定工作,层层压实安全稳定工作责任,确保平稳顺利开学。

2.开展一次开学工作检查。开学前,各学校要组织力量开展一次开学工作检查,全面做好教学、师资、教材等开学准备及校园安全管理、食品卫生安全、后勤服务保障等工作,严格落实安防建设“4个100%”要求,营造良好开学环境。

3.开展一次隐患排查整治。各学校要围绕意识形态、师德师风、安全生产、食品卫生、校园欺凌、实习实训、军训活动等重要领域,教师节、国庆节等重要节点,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在建工程、文物单位、重要塑像、实验室等重点场所,电器设备、燃气设备、消防设施、电气线路、油烟管道等重点部位,开展一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针对排查的风险隐患,建立整改台账,逐一闭环销号,筑牢意识形态阵地,坚决防止划片入学、校园欺凌、打架斗殴、校舍甲醛超标等负面舆情。

4.开展一次心理健康疏导。开学前后是学生心理健康问题高发期,各学校要及时专题研究一次学生心理健康工作,开展好全员心理健康筛查,健全完善“一人一档”,加强重点疏导和动态监测,对有心理健康问题的学生及时转介诊断治疗。特别要科学合理安排教学进度,将开学前两周设置为开学入学适应期,密切关注学生入学适应产生的相关问题,主动发现学生情绪和行为异常,及时给予关爱与帮助;严控随意考试,不得加重学生课业负担,在教学上适当调缓坡度,循序渐进,避免学生因假期作业未完成、入学后学业压力陡增等,导致发生心理危机事件。

5.开展一次交通安全治理。各学校要加强与公安交巡部门联系,开展校园周边交通秩序治理。发挥护学岗作用,加强校园周边交通劝导,教育引导学生尽量乘坐公共交通上下学,不骑乘摩托车、共享单车、自行车,不租用无营运资质车辆上下学。要开展一次校内交通车、公务车辆安全检查,逐一排查车辆安全情况,查验车辆驾驶人是否具有合法驾驶资格,是否按时验审,是否违规使用拼装车、报废车、非客运车辆等接送学生,严禁“带病车”上路行驶。学校开展研学、校外活动等确需租用社会车辆时,务必从具有客运资质的公司和平台租用车辆,并仔细检查核对客运企业、车辆及驾驶员的相关资质和证件,严禁使用“两非一租”车辆运输师生。

6.开展一次家校联系活动。各学校要通过家访、家长会、校园开放日等方式密切家校联系,引导家长多陪伴孩子,建立良好的亲子关系,引导学生热爱生活,乐观向上。要完善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单亲家庭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及易受侵害等特殊群体学生台账,落实一对一关爱措施,切实将教育的温度和学校的关心传递给每一个学生家庭。

7.开展一次防溺水工作“回头看”。近期高温持续,防溺水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各学校要对照《中小学幼儿园“珍爱生命 预防溺水”专项行动方案》和“暑期防范未成年学生溺水10条工作措施”,认真检视防溺水工作存在的问题短板,强化建章立制、举一反三,锻长板、补短板,常态长效抓好防溺水工作,坚决遏制溺水事故发生。

8.开展一次法治安全教育。开学第一周,各学校要通过开学典礼、主题班会、专题宣传、法治副校长进校园等方式上好“法治安全教育第一课”。要围绕防溺水、防性侵、防欺凌、防电诈、防毒品和交通安全、消防安全、森林防火等内容,常态开展安全教育和案例警示,并落实好中小学“1530”安全教育机制,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引导学生树牢安全意识。

9.开展一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开学前后,各学校要对涉校涉师生矛盾纠纷开展一次拉网式排查,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和苗头隐患,逐一建立台账,明确责任,细化措施,全力化解,坚决防止因划片入学、校外培训、拖欠工资等引发线下聚集维权事件,坚决防止学生间的琐碎矛盾纠纷关联欺凌舆情炒作,甚至激化发生极端伤害事件。

10.开展一次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开学前,各学校要主动联系辖区相关部门开展一次联合执法,严打校园及周边违法犯罪活动,严查向未成年人无底线营销有害食品、玩具、书籍等问题,严治校园周边占道经营、占用消防通道以及乱堆乱放现象,着力净化校园及周边环境。

三、防范处置校园欺凌事件十六条工作措施

1.完善组织机构。各学校成立校园欺凌治理委员会,负责具体落实校园欺凌防治工作。

2.加强教育引导。中小学校通过每学期开学时集中开展教育、在道德与法治等课程中加强对中小学生校园欺凌防治专题教育。教育引导学生正确使用网络,自觉抵制不良网络信息、影视节目、网络游戏等影响。学校共青团、少先队组织配合学校开展好法治宣传教育、安全自护教育。

3.开展家长培训。加强家长培训,指导、教育家长了解防治校园欺凌知识,增强法治意识、科学实施家庭教育,依法落实法定监护职责,加强对孩子的看护和管教。

4.严格日常管理。制定防治校园欺凌工作各项规章制度,明确相关岗位教职工防治校园欺凌的职责、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校园欺凌的早期预警和事中处理及事后干预的具体流程、校规校纪中对实施欺凌学生的处分规定等。

5.健全排查机制。进一步完善“三级三类”矛盾纠纷和风险排查闭环处置机制。中小学年级、班级负责人每天关注、排查学生之间、师生之间、家长和学校之间的矛盾纠纷,排查处置情况及时报学校领导研判;学校每周将3类矛盾纠纷排查处置情况报公共服务局。

6.及时消除隐患。学校对排查发现的苗头迹象或隐患点,及时报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并与家长沟通,调查了解原因,采取必要干预措施,做好疏导化解工作,确保隐患及时消除。对发生的校园欺凌事件进行“回头看”,全面复盘事件,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同时加强举一反三,及时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加强日常管理、压实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流程、细化工作举措、防控化解风险、营造良好氛围。

7.规范调查处置。建立学校为主的校园欺凌事件处置方式。教职工发现、学生或者家长向学校举报的欺凌事件,按照学校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和处理流程及时进行调查处理,由学校校园欺凌治理委员会对欺凌行为进行认定。在启动调查处理程序时,及时关注舆情动态和事态发展,对遭受欺凌的学生给予心理辅导和隐私保护。

8.强化教育惩戒。对实施欺凌的学生,学校校园欺凌治理委员会制定一定学时的专门教育方案加强教育,针对欺凌事件的不同情形予以相应惩戒,一般欺凌事件给予书面道歉或纪律处分;较为恶劣欺凌事件邀请公安机关参与警示教育,对实施者予以训诫或纪律处分;严重欺凌事件将实施者转送专门学校进行教育。对有违法犯罪行为学生,开展教育矫治或给予纪律处分,并责令监护人严加管教。

9.建立协调机制。建立健全防治校园欺凌工作协调机制,统筹推进校园欺凌防治工作。中小学校重点抓好校园内欺凌事件的预防和处置。

10.完善培训机制。将防治校园欺凌专题培训纳入教师在职培训内容。中小学校长、学校行政管理人员、班主任和教师等培训中增加校园欺凌预防与处置专题面授的内容。

11.建立考评机制。将校园欺凌综合防治工作情况作为考评内容,纳入学校校长、行政管理人员、教师、班主任及相关岗位教职工学期和学年考评。

12.健全处置机制。设置举报、咨询热线,在学校公示栏、学生通道、学生寝室等位置公开,提供便捷有效的服务。建立健全应急处置工作机制,中小学及时上报严重欺凌事件,并启动应急预案,按设定流程和措施做好相关工作。

13.健全治理机制。健全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或法治辅导员制度,明确法治副校长或法治辅导员防治校园欺凌具体职责和工作流程,把防治校园欺凌作为依法治校工作的重要内容,积极主动开展以防治校园欺凌为主题的法治教育,推进学校在规章制度中补充完善防治校园欺凌内容,落实各项预防和处置校园欺凌措施,配合有关部门妥善处理校园欺凌事件。

14.规范报告制度。建立健全校园欺凌报告制度。要求学校教职员工一旦发现学生遭受欺凌,主动予以制止并及时向学校报告;学校和家长相互通知,及时进行调查处理。严重欺凌事件须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并迅速联络公安机关介入处置,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处理。舆论高度关注、社会影响广泛的欺凌事件,逐级报送教育主管部门和党委政府,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事件情况发生变化后及时续报。

15.加强督查力度。对学校开展欺凌防治教育活动、制定应急预案和处置流程等办法措施、在校规校纪中完善防治学生欺凌等工作进行自查自纠。

16.实施问责机制。把防治校园欺凌工作作为评价教育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对职责落实不到位、校园欺凌问题突出的单位一票否决,对存在失职渎职、违纪违法责任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1.学校食品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方面问题。重点整治学校食品安全包保责任体系不健全问题;学校食堂违背公益性原则,承包、托管、变相承包学校食堂,或以营利为目的经营学校食堂,学校管理责任空转问题;校长负责制、集中用餐陪餐制度、集中用餐岗位职责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区县属地责任、教育部门行业管理责任、相关职能部门监管责任缺位、敷衍塞责问题;评价考核不客观、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学校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配备不到位、管理松懈问题;食堂及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问题;投诉举报渠道不畅通等问题。

2.学校食堂财务管理方面问题。重点整治学校食堂财务内控制度不健全,食堂财务管理混乱、违规白条入账、资金存入个人账户、不按规定独立核算、降低学生餐食标准问题;在食堂经费中违规列支学校公共开支或者教职工奖金福利、津贴补贴、招待费问题,通过食堂为教职工发放实物,搞个人利益输送,贪污食堂资金问题;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地区虚报冒领、违规挪用、克扣截留、贪污侵占营养膳食补助和学生伙食费问题;利用供餐权与供应商合谋,通过供应商分红、捐赠各种方式侵蚀营养膳食补助和学生伙食费问题;教职工、陪餐人员不据实缴纳伙食费问题;未及时据实结算、退还结余伙食费等问题。

3.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方面问题。重点整治中小学食堂建设不达标、食品加工处理流程布局不合理、就餐环境脏乱差问题;验收入库、贮存、加工、供餐、清洗消毒不规范、不安全、不卫生,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留样制度不严格问题;学校食堂“三防”设施配备、鼠(虫)害消杀及病媒生物防制不到位问题;违规加工制作劣质、高风险、过期或不合格、有害物质超标食品;非寄宿制中小学校违规开设食品小卖部(超市),违规销售高盐、高糖、高添加剂食品,违规通过小卖部谋利问题;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不完善等问题。

4.学校食堂食材采购方面问题。重点整治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学校未按要求将大米、食用油、面粉、肉、蛋、奶纳入政府采购范围,非实施学校大宗食材未按要求公开招标、集中定点采购问题;向无资质的供应商采购食品,允许被市场监管部门处罚企业继续供货,通过违规指定、违规招标等方式确定供应商问题;以权谋私、暗箱操作、收受回扣、优亲厚友问题;供应商通过围标串标、借用资质等违规、违法行为获得供应权,违反采购合同加价销售,供应商品以次充好、缺斤少两,通过虚构业务、虚开发票、重复验货等手段套取资金等问题。


附件下载:

附件3.重庆高新区2024年秋季学期开学工作督查情况表.docx
附件4.重庆高新区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回头看”情况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