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高新区公共服务局关于开展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专项督导检查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教育部工作要求,全面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方案(第十版)》《重庆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实施方案》《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操作指南》《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重庆市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市教委《关于做好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做好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维护教育系统平安稳定,确保学校平稳顺利开学,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专项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导检查时间
2023年2月5日至2月8日。
二、督导检查范围
高新区各级各类学校(含民办)。
三、督导检查方式
采取分级负责方式。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全面自查;教育督导组、科研组对辖区内学校全覆盖督查;公共服务局、综合执法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分局、各镇街对辖区内学校开展联合督查。
四、督导检查内容
聚焦市委、市政府安全稳定工作要求,教育部及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关于疫情防控及开学工作的具体要求,重点督查各级各类学校开学准备、疫情防控、安全稳定等工作情况。
五、督导检查安排
(一)全面自查。各级各类学校对照督导检查重点内容全面开展自查,梳理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确保师生员工按时、安全返校,全面落实疫情防控、安全隐患排查、教育教学条件等各项开学条件保障,确保无死角、无遗漏。
(二)专项督查。教育督导组、科研组对辖区内所有学校开展全覆盖督查,指导各学校及时发现问题,举一反三逐项解决问题,确保学校顺利平安开学。
(三)联合督查。公共服务局、综合执法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分局、各镇街组建联合督查组,开展开学工作全覆盖实地督查,加强校园安全、食品安全、交通安全及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消除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确保校园及周边安全稳定。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级各类学校要充分认识开学准备、疫情防控、安全稳定等工作的重要性,要加强组织领导,坚持统筹推进、未雨绸缪,树牢底线思维,切实除险清患,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建立台账,清单化、项目化、事项化,落实责任、细化措施,限时整改。要落实开学各项条件保障,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确保顺利平安开学。
(二)服务见效。教育督导组、科研组,各部门、镇街要深入学校,掌握真实情况、解决实际问题,真正为学校排忧解难,营造良好的校园及周边环境,确保督导检查收到实效。
(三)强化问责。对在开学准备、疫情防控、安全稳定等工作中思想不重视、落实工作要求不迅速、履行职责不到位、工作不担当不作为,督导发现问题较多、整改落实不彻底,影响正常开学,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予以追究问责。
(四)及时反馈。督查结束后,各督查组(教育督导组、科研组、联合督查组)要及时将《高新区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专项督查情况表》(附件2)、各学校开学工作自查整改报告和督查组专项督查工作报告交教育发展科党政安稳组存档。
附件:1.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专项督导检查重点内容
2.高新区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专项督查情况表
重庆高新区公共服务局
2023年2月1日
附件1
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专项督导检查重点内容
严格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方案(第十版)》《重庆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实施方案》《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操作指南》《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重庆市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市教委《关于做好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展督查自查,重点督导检查以下内容:
一、开学准备工作
1.学生返校和教职员工到岗情况;学生资助落实等情况;
2.“双减”“五项”管理工作推进情况;校外培训治理专项行动落实情况;
3.教室、实验室、实训室等安全核验,饮食、住宿、水电油气等后勤保障工作落实情况;
4.“开学第一课”、团(队)组织活动等主题教育开展情况;思政、美育、劳育、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开设情况;
5.教材教辅(读物)排查整改及教材到位等情况。
二、疫情防控工作
1.健康管理。建立师生员工新冠病毒感染和康复情况,新冠疫苗接种情况,有基础疾病和身体健康有特殊需求的师生基础信息台账情况;
2.医疗保障。师生健康观察室、卫生室(保健室)建设情况,配备专兼职人员情况,储备必要的医疗设施设备和药品情况;
3.环境卫生。对教室、食堂、实验室、宿舍、图书馆、公共卫生间等场所进行彻底卫生清洁消毒、通风换气、垃圾清理,对校园内使用的空调系统和公共区域物体表面提前进行预防性消毒情况;配备水龙头或移动洗手设施,准备肥皂、洗手消毒剂或其他手消毒设施情况;校园垃圾日产日清,分类投放、转运和容器清洁消毒情况;
4.宣传引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防控知识宣传教育情况;师生员工暂缓返校宣传引导情况;师生员工返校时测量体温、询问症状情况;指导师生规律作息、适度运动、日常个人防护等情况;
5.健康监测。落实晨午晚检制度、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因病缺勤缺课追踪登记制度,强化多病共防,诺如病毒感染、肺结核、流感、水痘、手足口病、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新冠感染等传染病监测预警情况;
6.应急准备。制定学校新冠感染聚集性疫情应急预案,开展多场景、实操性转诊救治应急转运演练情况;
7.学习培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方案(第十版)》《重庆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实施方案》《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操作指南》《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重庆市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等最新政策文件学习培训情况。
三、安全稳定工作
1.校园各类矛盾纠纷化解、风险隐患排查、登记造册及重点人员防控情况;学生心理健康筛查、干预、管控情况;
2.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AI智能监控”智慧管理,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校园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及大宗物品采购管理情况;
3.校园消防安全防控、电器线路火灾综合治理和消防设施器材配备情况,实验室安全管理和危险化学品管理情况;
4.燃气报警装置、防坠落设施安装落实情况;校园重点部位视频监控及一键式报警装置安装及联网、使用情况;
5.校园建筑设施安全、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和交通车安全管理情况,校园水域及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情况;校园周边安全区域建设情况;
6.总体应急预案制定、全员参与应急疏散演练落实情况;校园及周边维稳安保工作开展情况。
附件2
高新区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专项督查情况表
学校(公章):校(园)长:督查人员:督查日期:年 月 日
序号 |
督查重点 |
学校自查情况 |
督导检查情况 |
1 |
开学准备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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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疫情防控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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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安全稳定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