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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高新区公共服务局关于聘任肖世明等14名同志为专职督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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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充分发挥教育督导作用,不断提高教育督导质量和水平,全面践行“科创高新·智慧教育”教育理念,大力实施教育“十百千万”工程,强力推进重庆高新区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打造“西部基础教育特区”,推进西部(重庆)科学城建设高质量发展,根据《重庆市教育督导条例》(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2015〕第6号),经研究,决定聘任肖世明等14名同志为重庆高新区教育系统专职督学(具体名单见附件),聘期为一年。

教育督导工作组按照《重庆市教育督导条例》要求,在公共服务局统一安排部署下,对重庆高新区中小学、幼儿园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负责重庆高新区中小学、幼儿园综合督导和有关专项督导,开展学校经常性督导;负责对学校规范办学行为进行检查指导,总结和推广学校工作经验;负责教育督导制度建设,完善相关工作机制;教育督导工作组积极向公共服务局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完成公共服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各中小学、幼儿园要依法支持教育督导工作组履行职责,自觉接受检查指导,为教育督导工作提供便利,共同促进重庆高新区教育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为西部(重庆)科学城建设提供智力支撑。

附件:重庆高新区公共服务局教育督导工作组成员名单

重庆高新区公共服务局

2023914

附件

重庆高新区公共服务局教育督导工作组成员名单

督导顾问:王小龙

长:肖世明

副 组 长:余元明 李光均 英 张长良

员:谢洪均 刘廷伟 英 魏世春

谭昌茂 陈丽华 黄宗文 曾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