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0700927688XM/2021-00291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行政事务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高新区生态环境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1-11-12 | [ 发布日期 ] | 2021-11-12 |
[ 索引号 ] | 1150010700927688XM/2021-00291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行政事务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高新区生态环境局 |
[ 成文日期 ] | 2021-11-12 |
[ 发布日期 ] | 2021-11-12 |
重庆高新区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重庆高新区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先进制造业(汽车零部件制造)(试行)》《重庆高新区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先进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试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各部门,各直属企事业单位,市驻高新区部门,各相关单位:
为落实《重庆高新区优化生态环境领域营商环境七条措施》,提高环评编制质量和审批效能,实现环评“清单式”填报,我局制定了《重庆高新区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先进制造业(汽车零部件制造)(试行)》《重庆高新区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先进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高新区生态环境局
2021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