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检查要求
(一)对5家重点辐射单位进行检查,同时根据“双随机”工作原则,至少抽查3家辐射单位。
(二)重点对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安全许可证制度落实情况,辐射安全与防护设施运行、维护情况,辐射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落实情况,辐射事故应急方案制定落实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加强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监管系统信息维护工作,完善核技术利用单位基本信息、放射性同位素台账信息、射线装置台账信息、辐射工作人员信息、个人剂量监测数据和年度评估报告等。
二、检查计划
重点监管对象检查计划如下(“双随机”抽查计划另行公开):
序号 |
检查时间 |
被检查对象 |
1 |
3月 |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大学城医院 |
2 |
6月 |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二十六研究所 |
3 |
7月 |
重庆朝能美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4 |
9月 |
海吉亚肿瘤医院 |
5 |
12月 |
重庆真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