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务公开 渝快办 互动交流 招商引资 魅力科学城
当前的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涉农补贴领域>农业生产发展资金 > 申请指南

耕地地力和种粮大户补贴申请指南

字体:

申请指南:根据一般农户耕地面积和当年统一的补贴标准,按“自下而上”的程序核定到每个承包耕地农户,由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将所有农户的补贴面积、补贴标准和补贴金额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方可上报(公示表在补贴软件“打印公示表菜单以社为单位打印,并公示到社),每次公示期不得少于7天。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补贴资金发放明细的审核,高新区改革发展局负责对各街镇补贴总面积的审核,高新区财政局负责核拨补贴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