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补贴对象:主要用于开展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等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采购、储存、注射及购买防疫服务、免疫效果监测评价、人员防护等相关防控工作。
2.补贴范围:
口蹄疫:猪、牛、羊、骆驼和鹿等偶蹄动物。
高致病性禽流感:鸡、鸭、鹅、鸽、鹌鹑等家禽。
小反刍兽疫:羊。
3.补贴标准:补助资金=A疫苗用量×A疫苗补助价格+B疫苗用量×B疫苗补助价格……(以此类推)。疫苗补助价格按照上一年度我市疫苗政府采购价格执行,或者由兽医、财政部门联合商量确定。测算出来的补助资金不得高于实际采购疫苗发票总金额。根据国家和我市下发的相关文件,市农业农村委、市财政局将适时调整补助病种范围、疫苗补助价格标准以及申请方式并予以公布。
4.申请程序:业主申报——街镇初审签章——区县兽医主管部门汇总公示——会同区县财政部门——市兽医主管部门汇总划拨。
5.申请材料:《重庆市实行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政策申请核实详情表》、《重庆市实行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政策申请核实详情汇总表》。
6.咨询电话:023-68605368
7.受理单位:重庆高新区改革发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