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结转2021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预算(地质灾害)(渝财建〔2021〕352号)100万元,50万元用于地质灾害受灾救助,11.7万元用于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宣传,38.3万元用于地质灾害应急演练。
(二)结转2021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预算(洪涝灾害)(渝财建〔2021〕353号)100万元,20万元用于购置应急救援物资装备。80万元用于城市内涝与交通信号灯联动系统建设项目。
(三)结转2022年中央自然灾害救助资金预算(第一批洪涝灾害救灾补助)(渝财环〔2022〕26号)50万元,34.75万元用于购置应急储备物资、通讯设备。
(四)结转2022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预算(第三批干旱灾害救灾补助)(渝财环〔2022〕29号)50万元,50万元用于购置水泵、水带等防汛抗旱物资装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