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高新区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关于2021年3季度享受低保就业补贴人员的公示
按照财政部、人社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7〕164号)要求,现将拟发放低保就业补贴人员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
2021年10月11日—2021年10月15日(5个工作日)。
二、受理地点及电话
联系人:王文晓
联系方式:023-68183785
邮编:401329
受理地址:重庆高新区金凤镇凤苑路14号(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大厅2楼)
三、公示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署名形式反映。
2.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真实、具体、敢于负责。不允许借机捏造事实,泄愤报复或有意诬陷,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情况严格保密。
附件:2021年3季度享受低保就业补贴人员公示表
高新区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
2021年10月11日
(联系人:王文晓,联系方式:023-68183785)
附件
2021年3季度享受低保就业补贴人员公示表
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补贴时段 |
补贴月数 |
补贴金额(元) | |
起始年月 |
终止年月 | |||||
1 |
何祥鑫 |
50010720********13 |
202107 |
202109 |
共3 月 |
2508.00 |
2 |
闫国文 |
51022219********11 |
202107 |
202109 |
共3 月 |
1290.00 |
3 |
程丽颖 |
50010720********46 |
202109 |
202109 |
共1 月 |
547.00 |
4 |
陈洪燕 |
50022419********80 |
202107 |
202109 |
共3 月 |
5880.00 |
注:补贴标准按照家庭核减低保金总额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