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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2500000MB1D11184G/2022-00035 [ 发文字号 ] 渝高新社事发〔2022〕57号
[ 主题分类 ] 劳动就业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高新区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2-09-28 [ 发布日期 ] 2022-09-30

重庆高新区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关于开展高校毕业生住房租赁补贴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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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高校毕业生就业关系民生福祉、经济发展和国家未来。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支持高校毕业生更好就业创业,吸引更多市内外优秀高校毕业生走进科学城,为西部(重庆)科学城的产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根据重庆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高新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和创新创业工作方案的通知》(渝高新办发〔202245号)文件要求,现将高校毕业生住房租赁补贴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毕业前一年91日起至毕业后两年的630日止的高校毕业生,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一)与重庆高新区直管园范围内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已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二)在重庆高新区直管园范围内实现灵活就业,已办理灵活就业登记;

在重庆高新区直管园范围内自主创业,已办理工商注册登记;

在重庆高新区直管园范围内参加青年见习

二、补贴期限

补贴期限每人累计不超过1年,补贴截止时间不得超过毕业后两年的630日。

三、补贴标准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按照300/·进行补贴;全日制本科按照200/·月;全日制大学专科(高职专科)按照100/·

四、租住范围

重庆高新区直管园范围内,并在“渝快办”—“渝悦生活”—“租房服务”登记注册的房源

租住流程

(一)租房申请符合补贴条件的租住人在房源运营公司处按其规定申请租房同时提交学历证明(已毕业的提供学历证书;未毕业的提供其所在院校学生证;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按照要求填报账户信息、选择就业类型、签订租房补贴协议。

(二)资料审核房源运营公司每年3月和9月向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整理递交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租房申请信息。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通过就业系统、社保系统、工商注册登记系统、见习系统进行比对审核。

补贴拨付:经审核无误后,按照相应补贴标准将补贴一次性发放至租住人的银行账户。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引导:各相关单位要利用各方宣发媒体力量各种大学生就创业活动渠道,采取服务对象喜闻乐见的方式,加强对租房补贴政策的宣传推广和应用,确保补贴政策的宣传落地。

(二)提升服务水平:房源运营公司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不断提升服务水平。业务审核部门要进一步精简申报材料,缩短申请流程,依托大数据推进网上审核、联网核查。

(三)严格资料审核:业务审核部门要求专人负责审核,确保申请人员符合申请条件,确保提交的材料真实完整准确,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审核工作。对于提交信息和材料不实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申请资格,情节严重者追究其法律责任。

重庆高新区政务服务与社会事务中心

2022928

文件下载:

原文下载:重庆高新区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关于开展高校毕业生住房租赁补贴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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