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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高新区土地利用事务中心关于沿山货运通道(新图大道)核心区一期工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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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被征收人:

经重庆高新区管委会批准,我单位依法将启动实施沿山货运通道(新图大道)核心区一期工程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的前期工作。为确保有关工作顺利推进,根据《重庆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规定,暂停办理以下相关手续:

一、暂停办理土地使用权和房屋买卖、交换、析产、分割、赠与、抵押、典当、分户、出租、改变用途、调配等手续,禁止新建、扩建、改建房屋(经鉴定的危房排危除外);

二、暂停核发营业执照。监督售货亭、摊位等临时服务网点在征收公告确定的搬迁期限内自行拆除或迁出。

三、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拟征收范围内的拟被征收人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增加补偿:

(一)转让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或者设定其他权利;

(二)以房屋征收范围内的房屋为住所或者经营场所申请办理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组织的设立或者变更登记;

(三)其他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涉及范围:

坐落:九龙坡区白市驿镇观音阁。

产权人:重庆聚兴交通机械有限公司。

权证号:

114房地证2013字第014828号;

114房地证2013字第014887

114房地证2013字第014877号;

114房地证2013字第014882号;

114房地证2013字第014883号;

114房地证2013字第014891号;

114房地证2013字第014896号;

114房地证2013字第014901号;

114房地证2013字第014903号;

114房地证2013字第014904号;

114房地证2013字第014905号;

114房地证2013字第014906号;

114房地证2013字第014907号;

114房地证2013字第014910号;

114房地证2013字第014911号;

114房地证2013字第014917号;

114房地证2013字第014921号;

114房地证2013字第014922号;

114房地证2013字第014923

暂停期限:一年,自2023317日起至2024316日止。

暂停办理手续期间有特殊情况的,应及时与我单位联系(联系人:胡颖丰,联系电话:15902315523

特此通知

重庆高新区土地利用事务中心

2023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