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2500107588933003W/2024-00003 | [ 发文字号 ] | 无 |
[ 主题分类 ] | 土地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高新区土地利用事务中心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4-12-03 | [ 发布日期 ] | 2024-12-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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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 土地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高新区土地利用事务中心 |
[ 成文日期 ] | 2024-12-03 |
[ 发布日期 ] | 2024-12-03 |
拟被征收人:
经重庆高新区管委会批准,轨道交通7号线建设工程确定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并已在拟征收范围内公布。为确保征收工作顺利推进,根据《重庆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规定,暂停办理以下相关手续:
一、暂停办理土地使用权和房屋买卖、交换、析产、分割、赠与、抵押、典当、分户、出租、改变用途、调配等手续,禁止新建、扩建、改建房屋(经鉴定的危房排危除外);
二、暂停核发营业执照。监督售货亭、摊位等临时服务网点在征收公告确定的搬迁期限内自行拆除或迁出。
三、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拟征收范围内的拟被征收人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增加补偿:
(一)转让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或者设定其他权利;
(二)以房屋征收范围内的房屋为住所或者经营场所申请办理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组织的设立或者变更登记;
(三)其他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暂停办理范围:
权利人:重庆市九龙坡区金凤镇小学校
坐落:九龙坡区金凤镇九凤村4社
权证号:105房地证2005字第17090号
暂停期限:一年,自2024年12月3日起至2025年12月2日止。
暂停办理手续期间有特殊情况的,请与我单位联系(联系电话:023-68609118)。
特此通知
重庆高新区土地利用事务中心
202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