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高新区建设局关于梁滩河综合整治(含谷老场镇)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通知
梁滩河综合整治(含谷老场镇)拟被征收人:
经高新区管委会批准梁滩河综合整治(含谷老场镇)确定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根据《重庆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有关规定,需对该项目征收范围内的房屋及土地暂停办理相关手续,具体内容如下:
1.暂停办理土地使用权和房屋买卖、交换、析产、分割、赠与、抵押、典当、分户、出租、改变用途、调配等手续,禁止新建、扩建、改建房屋(经鉴定的危房排危除外);
2.暂停核发营业执照。监督售货亭、摊位等临时服务网点在征收公告确定的搬迁期限内自行拆除或迁出。
暂停办理手续范围:
九龙坡区含谷镇含兴路26号,九龙坡区含谷镇濒河街4号,含兴路36号,含兴路42号,含兴路44号,含兴路46号,含兴路48号,含兴路50号,含兴路52号,含兴路53号, 含兴路54号,含兴路56号, 含兴路58号, 含兴路60号, 含兴路62号, 含兴路64号, 含兴路66号, 含兴三支路8号, 含兴三支路10号, 含兴三支路13号, 含兴3支路15号, 含兴三支路。
暂停办理相关手续通知书有效期限为一年,从2022年4月16日至2023年4月15日为止。
特此通知
重庆高新区建设局
2022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