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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街
[ 索引号 ] 1150010700927688XM/2022-00100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高新区建设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2-04-29 [ 发布日期 ] 2022-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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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高新区建设局
[ 成文日期 ] 2022-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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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高新区建设局关于梁滩河综合整治(含谷老场镇)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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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滩河综合整治(含谷老场镇)拟被征收人:

经高新区管委会批准梁滩河综合整治含谷老场镇确定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根据《重庆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有关规定,需对该项目征收范围内的房屋及土地暂停办理相关手续,具体内容如下

1.暂停办理土地使用权和房屋买卖、交换、析产、分割、赠与、抵押、典当、分户、出租、改变用途、调配等手续,禁止新建、扩建、改建房屋(经鉴定的危房排危除外);

2.暂停核发营业执照。监督售货亭、摊位等临时服务网点在征收公告确定的搬迁期限内自行拆除或迁出。

暂停办理手续范围:

九龙坡区含谷镇含兴路26号,九龙坡区含谷镇濒河街4号,含兴路36号,含兴路42号,含兴路44号,含兴路46号,含兴路48号,含兴路50号,含兴路52号,含兴路53, 含兴路54,含兴路56, 含兴路58, 含兴路60, 含兴路62, 含兴路64, 含兴路66, 含兴三支路8, 含兴三支路10, 含兴三支路13, 含兴3支路15, 含兴三支路。

暂停办理相关手续通知书有效期限为一年,从2022416日至2023415日为止。

特此通知

重庆高新区建设局

2022416日

文件下载:

原文下载:重庆高新区建设局关于梁滩河综合整治(含谷老场镇)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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