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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0700927688XM/2022-00017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高新区建设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1-12-29 [ 发布日期 ] 2022-01-14

重庆高新区建设局关于白市驿白新街片区(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项目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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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市驿白新街片区(棚户区改造)拟被征收人:

经高新区管委会批准白市驿白新街片区(棚户区改造)确定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六条及《重庆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暂行)》第八条的有关规定,需对该项目征收范围内的房屋及土地暂停办理相关手续,具体内容如下:

1.暂停办理土地使用权和房屋买卖、交换、析产、分割、赠与、抵押、典当、分户、出租、改变用途、调配等手续,禁止新建、扩建、改建房屋(经鉴定的危房排危除外);

2.暂停核发营业执照。监督售货亭、摊位等临时服务网点在征收公告确定的搬迁期限内自行拆除或迁出。

暂停办理手续范围:

九龙坡区白市驿镇白新农贸市场、白新街92号对面

门牌号如有增减,最终以政府参照规划范围线确定的征收范围为准。暂停办理相关手续通知书有效期限为一年,从20211229日起至20221228日止。

重庆高新区建设局

20211229

文件下载:

原文下载:重庆高新区建设局关于白市驿白新街片区(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项目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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