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重庆市人民政府网
繁體版 无障碍 智能机器人 登录 注册
[ 索引号 ] 1150010700927688XM/2021-00118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高新区建设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1-12-22 [ 发布日期 ] 2021-12-30

重庆高新区建设局关于梁滩河综合整治(含谷老场镇濒河街片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通知

打印
分享到

梁滩河综合整治(含谷老场镇濒河街片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拟被征收人:

经重庆高新区管委会批准梁滩河综合整治(含谷老场镇濒河街片区)确定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六条及《重庆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暂行)》第八条的相关规定,我局已于20211222日向各相关部门发出了对梁滩河综合整治(含谷老场镇濒河街片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征收范围内的《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1.暂停办理土地使用权和房屋买卖、交换、析产、分割、赠与、抵押、典当、分户、出租、改变用途、调配等手续,禁止新建、扩建、改建房屋(经鉴定的危房排危除外);

2.暂停核发营业执照。监督售货亭、摊位等临时服务网点在征收公告确定的搬迁期限内自行拆除或迁出。

暂停办理手续范围:

九龙坡区含谷镇濒河街50号右、九龙坡区含谷镇濒河街、含谷街道、含谷乡含谷街道老街、九龙坡区含谷镇濒河街40号、含谷乡街上、九区含谷镇濒河街33号、含谷中街47#、九龙坡区含谷镇濒河街65号、九龙坡区含谷镇濒河街29号左、白市驿区含谷乡下街坊口、九区含谷镇老街、九龙坡区含谷镇濒河街29号。

暂停办理相关手续通知书有效期限为一年,从20211222日起至20221221日止。

特此通知

重庆高新区建设局

20211222

文件下载:

原文下载:重庆高新区建设局关于梁滩河综合整治(含谷老场镇濒河街片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通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