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0700927688XM/2021-00118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高新区建设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1-12-22 | [ 发布日期 ] | 2021-12-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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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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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高新区建设局 |
[ 成文日期 ] | 2021-12-22 |
[ 发布日期 ] | 2021-12-30 |
梁滩河综合整治(含谷老场镇濒河街片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拟被征收人:
经重庆高新区管委会批准梁滩河综合整治(含谷老场镇濒河街片区)确定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六条及《重庆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暂行)》第八条的相关规定,我局已于2021年12月22日向各相关部门发出了对梁滩河综合整治(含谷老场镇濒河街片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征收范围内的《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1.暂停办理土地使用权和房屋买卖、交换、析产、分割、赠与、抵押、典当、分户、出租、改变用途、调配等手续,禁止新建、扩建、改建房屋(经鉴定的危房排危除外);
2.暂停核发营业执照。监督售货亭、摊位等临时服务网点在征收公告确定的搬迁期限内自行拆除或迁出。
暂停办理手续范围:
九龙坡区含谷镇濒河街50号右、九龙坡区含谷镇濒河街、含谷街道、含谷乡含谷街道老街、九龙坡区含谷镇濒河街40号、含谷乡街上、九区含谷镇濒河街33号、含谷中街47#、九龙坡区含谷镇濒河街65号、九龙坡区含谷镇濒河街29号左、白市驿区含谷乡下街坊口、九区含谷镇老街、九龙坡区含谷镇濒河街29号。
暂停办理相关手续通知书有效期限为一年,从2021年12月22日起至2022年12月21日止。
特此通知
重庆高新区建设局
2021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