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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0700927688XM/2023-00529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法制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高新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2-03-31 [ 发布日期 ] 2022-03-31

重庆高新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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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扎实做好法治学习宣传。一是深化法治认识。依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局长碰头会议等多种形式加强理论学习,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党史学习教育紧密结合,提升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二是学习行业法规。利用业务会、专题会等形式,组织开展规划和自然资源领域业务学习研讨,强化本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学习,特别是机构改革后,规划、国土、林业领域法律法规的融合贯通,锻造高素质干部队伍。三是加强法治宣传。结合“项目建设年”、森林防火、地灾防治等重要工作,把握“全国土地日”“森林防火宣传月”“安全生产月”“5·12防灾减灾日”“宪法宣传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利用广播、网络、流动宣传车、发放宣传资料等手段,全方位、全过程注重并加强行业领域法律法规、政策宣传,提升辖区群众、工程建设队伍的法律意识,推进全民懂法、守法、用法。

(二)依法全面履行职能职责。一是坚持集体决策。印发《中共重庆高新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党组关于印发<高新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高新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的通知》,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严格实行集体决策。成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供后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登记疑难问题会审工作领导小组、信访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等6个议事协调机构,着力加强重要问题的会商研判、依法应对。二是规范权力运行。全面精准承接市级下放权力63项,全面梳理市级下放权力清单,细化落实到具体科室,加强组织培训,规范运行方式,真正确保下放市级行政权力“放得下、接得住、用得好”。高效承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收回审批、租赁、作价出资(入股),工业用地(含标准厂房)及参照工业类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收回审批,经营性用地(含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修订合同审查等自然资源领域部分行政审批事权,并优化工作机制,细化操作流程。是加强部门联动。在土地、林业、规划等过程中产生的违法情况,及时向综合执法局移送违法线索,保障规划和自然资源领域的违法情况无缝对接、依法处理。四是主动接受监督。畅通公众参与公共决策渠道,充分听取社会公众意见,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决策、监督规划编制等重大工作。

(三)大力加强法治能力建设。一是依法应对涉法事项。依法应诉行政诉讼案件12件,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率30%。处理行政复议案件6件。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依法稳妥处理信访25件。二是全面加强信息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紧紧围绕西部(重庆)科学城建设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通过重庆高新区门户网站,及时更新机构职能、联系方式等,依法办理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检查事项。依法处理申太君、程志力等30人次提出的征地补偿、规划方面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及时回应群众关切。三是依法推进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依法推进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的急难愁盼历史遗留问题。处理练志全房屋产权纠纷信访等由沙坪坝、九龙坡区移交的信访积案、历史遗留问题70余件。牵头解决大学城高校3000余户经济适用住房补缴土地收益等价款事宜,共计办理大学城高校经济适用住房“划转出”业务2877户,补缴规费及土地收益1.15亿元。依法牵头处置成渝高速公路(白市驿段)等项目建设失地农民“应转未转”人员安置、退役军人住房安置、农转非征地安置等征地遗留问题3件。

二、工作亮点

立足“小政府、大服务”,在全面履职、依法行政的前提下,大力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大力加强工程建设领域改革,通过“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优化合并审批事项、减少审批环节、精简审批材料、压缩审批时限、推行告知承诺制等举措,常态化推进工程建设领域规划许可改革,得到企业一致好评。积极推动不动产确权登记改革,在全市首推“交地即领证”“交房即领证”改革,获主流媒体高度关注并跟踪报道,已办理23宗土地“交地即领证”、450户“交房即交证”。同时,着力推动“简化楼盘表建立流程”改革,实现减环节、减跑动、减材料、减成本、减时间的“5减”效果。持续深化土地供应审批改革,优化土地供应程序,涉及出让的重点项目在15天内完成地形勘测勘界、规划条件等工作,涉及划拨的实现“10+1”高新速度,分别提升时效70%80%;在全市率先开展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试点,牵头制定《重庆高新区管委会关于推行工业项目按标准地出让改革的实施方案》,并于818日成交2宗以“标准地”方式出让的工业用地。

三、存在的问题及工作建议

(一)虽然高新区管委会规定明确了内设机构的职能配置,但在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部门责任不清的问题。建议进一步梳理细化部门职能职责,优化沟通衔接机制。

(二)针对建设项目占用林地审批,权限只下放到了区级即高新区管委会,但该审批权限实际是由高新区管委会内设机构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行使,存在审批主体不适格的问题。建议由管委会法制部门统一对市级下放权力事项审批情况进行审查,特别是林地审批等由业务主管部门直接审批事项,进一步明确审批主体是否符合授权要求,避免违规审批、越权审批等情况发生。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党史学习教育结合起来,进一步增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二是不断加强《民法典》《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以及规划、林业等领域法律法规、制度规程的学习贯彻,提高部门依法行政能力。三是在依法全面正确履职的基础上,持续深化工程建设领域规划许可、不动产登记、土地供应审批改革,加大惠企便民力度,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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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下载:重庆高新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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