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高新区改革发展局关于印发高新区保留为行政审批必要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我区“放管服”改革,优化行政审批服务,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促进中介服务市场健康发展,现将《高新区保留为行政审批必要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22年版)》(以下简称《清单(2022年版)》)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清单管理
《清单(2022年版)》列出17项保留为行政审批必要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包括在办理行政审批过程中必须由申请人或行政审批部门委托中介机构开展的各类技术审查、论证、评估、评价、检验、检测、鉴证、鉴定、证明、咨询、试验等。行政审批部门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开展服务的,应当通过竞争性方式选择中介服务机构,并自行承担服务费用,不得转嫁给市场主体承担。凡未纳入《清单(2022年版)》的事项,行政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开展服务。
二、实行动态调整
《清单(2022年版)》统一在管委会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建立动态调整机制,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因法律法规的立改废释,国务院决定新增、取消、变更等需要调整的,应当按程序及时调整并公布。
三、加强服务监管
各有关单位要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20〕95号)要求,进一步梳理本单位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情况,推进各类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有序入驻网上中介服务超市。
附件:2022年高新区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重庆高新区改革发展局
2022年6月17日
附件
2022年高新区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序号 |
单位 |
事项主项名称 |
事项子项名称 |
办理时限 |
工作流程 |
申报条件 |
收费标准 |
1 |
公共服务局 |
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含港澳台) |
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含港澳台)(申请医疗机构设置(不含港澳台独资)) |
5个工作日 |
1.申请人提出申请。2.窗口受理。3.要件不齐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补正要件。不属于本单位许可权限的,不予受理。4.要件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且属于本单位许可权限的,进行审查。需要现场核查的,组报专家核查。需要组织听证的,组织听证。需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通过政府采购程序,购买第三方公司评估服务,报区信访办备案。5.根据审查情况、核查意见、听证结论、评估意见做出决定。不符合许可条件,不予许可;符合许可条件,准予许可。6.送达结果(发电子邮件、邮寄或现场领取)。7.资料归档。 |
新设置规模以上(20张床位)医疗机构(含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中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等)、不设床位的医学检验实验室、医学影像诊断中心、血液透析中心、病理诊断中心、护理中心、康复中心和单采血浆站等,做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
不收费 |
2 |
文物保护单位及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修缮许可 |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修缮审批 |
1个工作日 |
1.申请人提出申请。2.窗口受理。3.要件不齐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一次性告知补正要件;不属于本单位许可权限,不予受理。4.要件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且属于本单位许可权限的,进行审查;需要现场核查的,组织专家核查,需要专家评审的,组织专家评审,需要进行听证的,组织听证。5.根据核查情况、评审意见、听证结果做出决定;经审查,不符合申请条件,不予许可;经审查,符合申请条件,准予许可。7.资料归档。 |
申报单位为文物产权或管理使用单位。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及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工程由区级文物行政部门审批,需提交具有文物保护勘察设计资质的机构编制的保护修缮方案。 |
不收费 | |
3 |
公共服务局 |
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审批 |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审批(核报县政府) |
1个工作日 |
1.申请人提出申请。2.窗口受理。3.要件不齐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一次性告知补正要件;不属于本单位许可权限,不予受理。4.要件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且属于本单位许可权限的,进行审查;需要现场核查的,组织专家核查,需要专家评审的,组织专家评审,需要进行听证的,组织听证。5.根据核查情况、评审意见、听证结果做出决定;经审查,不符合申请条件,不予许可;经审查,符合申请条件,准予许可。7.资料归档。 |
申报项目为在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进行的其他建设工程项目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 |
不收费 |
4 |
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批 |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批 |
1个工作日 |
1.申请人提出申请。2.窗口受理。3.要件不齐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一次性告知补正要件;不属于本单位许可权限,不予受理。4.要件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且属于本单位许可权限的,进行审查;需要现场核查的,组织专家核查,需要专家评审的,组织专家评审,需要进行听证的,组织听证。5.根据核查情况、评审意见、听证结果做出决定;经审查,不符合申请条件,不予许可;经审查,符合申请条件,准予许可。7.资料归档。 |
1、在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不得建设污染文物保护单位及其环境的设施,不得进行可能影响文物保护单位安全及其环境的活动。2、必须保证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 |
不收费 | |
5 |
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批 |
1个工作日 |
1.申请人提出申请。2.窗口受理。3.要件不齐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一次性告知补正要件;不属于本单位许可权限,不予受理。4.要件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且属于本单位许可权限的,进行审查;需要现场核查的,组织专家核查,需要专家评审的,组织专家评审,需要进行听证的,组织听证。5.根据核查情况、评审意见、听证结果做出决定;经审查,不符合申请条件,不予许可;经审查,符合申请条件,准予许可。7.资料归档。 |
1、在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不得建设污染文物保护单位及其环境的设施,不得进行可能影响文物保护单位安全及其环境的活动。2、必须保证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 |
不收费 | ||
6 |
公共服务局 |
文物保护单位原址保护措施审批 |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原址保护措施审批 |
1个工作日 |
1.申请人提出申请。2.窗口受理。3.要件不齐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一次性告知补正要件;不属于本单位许可权限,不予受理。4.要件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且属于本单位许可权限的,进行审查;需要现场核查的,组织专家核查,需要专家评审的,组织专家评审,需要进行听证的,组织听证。5.根据核查情况、评审意见、听证结果做出决定;经审查,不符合申请条件,不予许可;经审查,符合申请条件,准予许可。7.资料归档。 |
1、勘察和方案设计文件中,必要时应提供考古勘探发掘资料、材料试验报告书、环境污染情况报告书、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资料及勘探报告。如墙体和地基加固修缮工程,应提出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资料及勘探报告等。2、有特殊、充分的理由说明建设工程不能避开文物保护单位。3、结构、基础与地基技术设计,均应参考国颁、部颁或地方政府颁发的现行技术规范进行。4、有必要的文物保护措施 |
不收费 |
7 |
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原址保护措施审批 |
1个工作日 |
1.申请人提出申请。2.窗口受理。3.要件不齐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一次性告知补正要件;不属于本单位许可权限,不予受理。4.要件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且属于本单位许可权限的,进行审查;需要现场核查的,组织专家核查,需要专家评审的,组织专家评审,需要进行听证的,组织听证。5.根据核查情况、评审意见、听证结果做出决定;经审查,不符合申请条件,不予许可;经审查,符合申请条件,准予许可。6.送达结果(发送电子邮件、邮寄或现场领取)。7.资料归档。 |
1、勘察和方案设计文件中,必要时应提供考古勘探发掘资料、材料试验报告书、环境污染情况报告书、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资料及勘探报告。如墙体和地基加固修缮工程,应提出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资料及勘探报告等。2、有特殊、充分的理由说明建设工程不能避开文物保护单位。3、结构、基础与地基技术设计,均应参考国颁、部颁或地方政府颁发的现行技术规范进行。4、有必要的文物保护措施 |
不收费 | ||
8 |
公共服务局 |
实施中等及中等以下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学校设立、变更和终止审批 |
实施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培训机构变更审批 |
1个工作日 |
1.申请人提出申请,2.窗口受理,要件不齐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一次性告知补正要件,要件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且属于本单位许可权限的,进行审查;3.根据审查情况做出决定;4.结果送达。 |
1.民办学校的分立、合并,在进行财务清算后,由学校理事会或者董事会报审批机关批准;2.民办学校名称、层次、类别的变更,由学校理事会或者董事会报审批机关批准;3.民办学校举办者的变更,须由举办者提出,在进行财务清算后,经学校理事会或者董事会同意,报审批机关核准。 |
不收费 |
9 |
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历教育的学校终止审批 |
1个工作日 |
1.申请人提出申请,2.窗口受理,要件不齐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一次性告知补正要件,要件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且属于本单位许可权限的,进行审查;3.根据审查情况做出决定;4.结果送达。 |
1.对现有学生和教职工妥善安置;2.举办者申请终止办学,或因法定事由应予以撤销,或因资不抵债无法继续办学;3.对债务、校舍、教学设施妥善处置。 |
不收费 | ||
10 |
实施学前教育的民办学校终止审批 |
1个工作日 |
1.申请人提出申请,2.窗口受理,要件不齐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一次性告知补正要件,要件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且属于本单位许可权限的,进行审查;3.根据审查情况做出决定;4.结果送达。 |
1.对现有学生和教职工妥善安置;2.因资不抵债无法继续办学;3.根据学校章程规定要求终止,并经审批机关批准的;4.被吊销办学许可证。 |
不收费 | ||
11 |
统战部 |
宗教活动场所法人登记审批 |
无 |
1个工作日 |
1.申请人提交申请。2.部门接件并受理3.部门工作人员检查现场并要求申请单位财务审计报告编制,出具注册资金验资凭证.4经审查,符合申请条件,准予许可。6.送达结果(窗口现场领取或邮寄)。7.资料归档 |
1.属于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依法登记的寺院、宫观、清真寺、教堂。2.注册资金不少于10万元人民币。3.有组织机构和健全的规章制度。4有主持宗教活动的宗教教职人员和与其它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从业人员 |
不收费 |
12 |
生态环境局 |
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 |
无 |
10个工作日 |
1.申请人提出申请。2.窗口受理。3.要件不齐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一次性告知补正要件;不属于本单位许可权限,不予受理。4.要件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且属于本单位许可权限的,进行审查;需要现场核查的,组织专家核查,需要专家评审的,组织专家评审,需要进行听证的,组织听证。5.根据核查情况、评审意见、听证结果做出决定;经审查,不符合申请条件,不予许可;经审查,符合申请条件,准予许可。6.送达结果(发送电子邮件、邮寄或现场领取)。7.资料归档。 |
1.除国家、市级审批范围外的水利水电工程。2.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初步设计的重大设计变更的项目,项目主管部门认为需要审批的一般设计变更的项目。 |
不收费 |
13 |
综合执法局 |
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
其他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
1个工作日 |
1、该项目属于建设领域并联审批项目,申请人提出申请后由规划或建设部门从渝快办推送给区应急局审查账号。2、要件不齐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一次性告知补正要件;不属于本单位许可权限,不予受理,要件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且属于本单位许可权限的,进行审查。3、组织现场核查和专家评审。4、经审查,不符合申请条件,不予许可;经审查,符合申请条件,准予许可。5、送达结果(发送电子邮件、邮寄或现场领取)。6、资料归档。 |
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安全设施的非煤矿山建设工程项目。 |
不收费 |
14 |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 |
无 |
20个工作日 |
1、该项目属于建设领域并联审批项目,申请人提出申请后由规划或建设部门从渝快办推送给我局审查账号。2、要件不齐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一次性告知补正要件;不属于本单位许可权限,不予受理,要件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且属于本单位许可权限的,进行审查。3、组织现场核查和专家评审。4、经审查,不符合申请条件,不予许可;经审查,符合申请条件,准予许可。5、送达结果(发送电子邮件、邮寄或现场领取)。6、资料归档。 |
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 |
不收费 | |
15 |
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
6个工作日 |
1、该项目属于建设领域并联审批项目,申请人提出申请后由规划或建设部门从渝快办推送给我局审查账号。2、要件不齐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一次性告知补正要件;不属于本单位许可权限,不予受理,要件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且属于本单位许可权限的,进行审查。3、组织现场核查和专家评审。4、经审查,不符合申请条件,不予许可;经审查,符合申请条件,准予许可。5、送达结果(发送电子邮件、邮寄或现场领取)。6、资料归档。 |
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 |
不收费 | |
16 |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 |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首次申请 |
7个工作日 |
1.申请人提出申请。2.窗口受理或渝快办网上受理。3.要件不齐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一次性告知补正要件;不属于本单位许可权限,不予受理。4.要件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且属于本单位许可权限的,进行审查;需要现场核查的,组织核查。5.根据核查情况、评审意见做出决定;经审查,不符合申请条件,不予许可;经审查,符合申请条件,准予许可。6.送达结果(发送电子邮件、邮寄或现场领取)。7.资料归档。 |
1.从事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的危险化学品的经营(包括仓储经营)活动(除国家、市级审批范围外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 |
不收费 | |
17 |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延期申请 |
7个工作日 |
1.申请人提出申请。2.窗口受理或渝快办网上受理。3.要件不齐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一次性告知补正要件;不属于本单位许可权限,不予受理。4.要件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且属于本单位许可权限的,进行审查;需要现场核查的组织现场核查。5.根据核查情况、评审意见、听证结果做出决定;经审查,不符合申请条件,不予许可;经审查,符合申请条件,准予许可。6.送达结果(发送电子邮件、邮寄或现场领取)。7.资料归档。 |
1.从事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的危险化学品的经营(包括仓储经营)活动(除国家、市级审批范围外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 |
不收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