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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高新区综合执法局2021年基层法律服务所行政许可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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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司法部令2017年第138号)《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2016年第617号)《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司法部令2017年第137号)《重庆市基层法律服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将重庆高新区综合执法局2021年基层法律服务所行政许可结果予以公示。

重庆高新区综合执法局

20211125

序号

申请人

申请事项

申请内容

许可依据/条件/程序

许可决定

1

走马法律服务所

基层法律服务所变更章程

申请变更章程

《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第十条

同意变更

2

曾家法律服务所

基层法律服务所变更章程、合伙人

申请变更章程、合伙人

《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第十条

同意变更

3

虎溪法律服务所

基层法律服务所变更章程、住所

申请变更章程、住所

《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第十条

同意变更

4

白市驿法律服务所

基层法律服务所变更章程

申请变更章程

《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第十条

同意变更

5

西永法律服务所

基层法律服务所变更章程

申请变更章程

《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第十条

同意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