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高新区综合执法局公共法律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公示表
被抽查对象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抽查事项和检查内容 | 检查依据 | 抽查结果 | 抽查时间 | 抽查机关 | 备注 |
重庆和茂(高新)律师事务所 | 31500000MD02838614 | 1.律师事务所保持法定设立条件的情况;2.是否存在统一接受委托、签订书面委托合同、统一收费、未开具发票等情况;3.是否按规定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及时立卷归档;4.是否建立利益冲突审查机制、收费与财务管理、投诉查处、档案管理等制度;5. 是否存在以诋毁其他律师事务所、律师或者支付介绍费等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的违法行为;6.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接受委托、收取费用的违法行为;7.是否存在违反法定程序办理变更名称、负责人、章程、合伙协议、住所、合伙人等重大事项的违法行为;8.是否存在从事法律服务以外的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9.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接受有利益冲突的案件的违法行为;10. 是否存在拒绝履行法律援助义务的违法行为;11. 是否存在向司法行政部门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违法行为;12. 是否存在对本所律师疏于管理,造成严重后果的违法行为;13.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违法违规情形 | 《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等 | 合格 | 2022.10.25 | 重庆市高新区综合执法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