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0700927688XM/2021-00110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高新区财政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1-11-17 | [ 发布日期 ] | 2021-11-17 |
一、重庆高新区管委会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市政府有关决定、命令和指示,研究制定并发布高新区管理制度和重大政策。
2.统筹协调高新区规划范围内(含直管园、拓展园)经济发展和开发建设各项工作。
3.组织编制高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按规定报批后组织实施;统筹协调高新区的改革发展和体制机制创新;统筹规划高新区的产业布局、发展计划,协调高新区重大投资项目的建设;抓好招商引资工作,组织制定、推进实施高新区产业开发的政策措施。
4.负债直管园镇街及本机关、所属单位的财政预算、决算、财政收支管理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及审计,统筹安排财政专项资金。负责高新区主要经济指标的综合统计和专项统计工作。
5.根据授权或委托,在直管园行使市区两级相关行政审批等管理事项和权限,组织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6.负责直管园的农林水利、交通运输、科技创新、城市管理、教育、文化旅游、健康卫士、民宗侨台、劳动和社会保障、人力资源管理、民政、退役军人事务、规划和自然资源、市场监管、司法行政、应急管理、外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社会稳定等工作。
7.负责拓展园的发展规划、产业布局、项目审批、政策制定、经济统计、考核评价等经济管理事务。
8.负责监督、协调及协助管理市级有关部门在高新区的派出机构或分支机构的工作。
9.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内设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外事办)、党群工作部(人才服务中心)、改革发展局、财政局、生态环境局、建设局(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站)、公共服务局(退役军人事务局、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教育事务中心)、综合执法局(应急管理局、信访办)、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督管理局10个部门。
(三)单位构成
重庆高新区管委会本级无二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1116658.33万元,支出总计1116658.33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16658.33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12月2日高新区金库成立,2019年高新区管委会本级未做部门决算。
2.收入情况。2020年度收入合计1116658.3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16658.33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高新区管委会本级未做部门决算。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16658.33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2020年度支出合计1116658.3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16658.33万元,主要原因2019年高新区管委会本级未做部门决算。其中:基本支出 8254.84万元,占0.07%;项目支出1108403.48万元,占99.3%。
4.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116658.33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116658.33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12月2日高新区金库成立,2019年高新区管委会本级未做决算。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97549.1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97549.16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高新区管委会本级未做决算。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261.84万元,增长34.79%。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上级追加的各项补助收入。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7549.1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97549.16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高新区管委会本级未做决算。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261.84万元,增长34.79%。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上级追加的各项补助收入。
3.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万元。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263.17万元,占5.3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716.31万元,下降26.63%。
(2)公共安全支出501.88万元,占0.1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3.12,下降7.91%,主要原因是其他公共安全支出减少。
(3)教育支出32515.23万元,占8.1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405.61万元,增长47.06%,主要原因是一般债券和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用于教育事业发展。
(4)科学技术支出148449.4万元,占37.3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8449.4万元,增长1384.49%,主要原因是对产业园区以及科技型项目扶持支出增加。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27.9万元,占0.1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33.3万元,下降50.31%,主要原因是疫情期间各项文化旅游体育活动减少。
(6)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037.81万元,占0.2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266.55万元,下降87.49%,主要原因一是受疫情影响,大部分就业创业相关活动无法如期开展,且受社保医保减免政策影响,补贴申报业务量较少;二是中心成立初期,大部分项目和活动仍处于实施阶段,尚未达到支付条件。
(7)卫生健康支出5763.03万元,占1.4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916.1万元,下降54.55%,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卫生类工作集中于疫情防控,建设类项目暂未实施。
(8)节能环保支出11748.35万元,占2.9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339.59万元,增长733.95%,主要原因是上级下达各类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增加了空气质量监测点位保障、餐饮油烟整治等经费。
(9)城乡社区支出150094.38万元,占37.7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9824.81万元,增长19.36%,主要原因是2020年新增一般债券用于其他城乡社区支出。
(10)农林水支出4146.01万元,占1.0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11.26万元,下降18.01%。
(11)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3672.77万元,占0.9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379.25万元,增长183.94%,主要原因是工业强基补助增长。
(12)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3224.99万元,占3.3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794.99万元,增长2975.58%,主要原因是中央和市级下达了外经贸发展专项、商务发展专项等资金。
(13)金融支出1496.34万元,占0.38%,年初未编预算,主要为疫情期间中小企业贴息补助和2020年重庆国际创投大会支出。
(1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209.56万元,占0.5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715.94万元,下降62.71%,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按合同约定,未达到支付条件。
(1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00.17万元,占0.0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1.16万元,增长203.19%,主要原因是上级下达相关专项资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254.8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638.4万元,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福利支出、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616.44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上级统一要求,缩减公用经费开支。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咨询费、差旅费、劳务费、维修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水电费及其他商品服务支出。2019年重庆高新区管委会本级未做决算。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719016.25万元,。本年支出719016.25万元。2019年重庆高新区管委会本级未做决算。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92.92万元,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92.92万元,主要是用于对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补助。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39.1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8.32万元,上升1.9%,主要因为公务车购置费在增加,2020年为高新区独立运行第一年,各部门新购买公务用车、执勤执法用车等。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0年度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共计10.7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75万元,为管委会领导赴美国考察交流。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共计222.3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9.33万元,上升67.17%。其中公务车购置费171.4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9.48万元,上升1329%,主要原因是2020年为高新区独立运行第一年,各部门新购买公务用车、执勤执法用车等。公务车运行维护费50.84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业务检查、特种车辆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0.16万元,下降57.51%,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加强了对公务用车的管理。
公务接待费6.0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迎接检查、联系协调项目人员及工作交流。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1.76万元,下降91.09%,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1人;公务用车购置8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6辆;国内公务接待84批次645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3.64元,车均购置费21.44万元,车均维护费1.96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20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16.4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维修费、劳务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24.64万元。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126.31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7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1辆、机要通信用车3辆、应急保障用车11辆,执勤执法用车1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1台,为中型客车一辆,无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20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283.9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633.4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824.3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826.0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6275.65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3297.9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1.7%。主要用于采购控制性详细规划(新编、修编)、西部重庆科学城科学大道发展主轴承室设计、综合交通规划、高新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国产化涉密办公软件、管委会办公楼办公家具、公务用车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重庆高新区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要求,于2019年下半年新设立绩效管理相关科室,2020年主要以制度建设为主,印发了《重庆高新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正式启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明确了预算绩效管理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及保障措施,为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建立了顶层制度框架。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68827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