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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0700927688xm/2020-0013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0-07-03 [ 发布日期 ] 2020-07-03

重庆高新区城市建设事务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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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基本情况

城市建设事务中心为高新区管委会直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城市管理、交通运输管理等具体事务性工作。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11967.01万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二)支出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11967.0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664.9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10.3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5.1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1158.24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2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39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967.0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967.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6.2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1690.75万元,主要用于市容环卫综合治理、市政设施的维护管理、园林绿化管理、综合运输管理等重点工作。

本中心2020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 “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0“三公”经费预算12.4万元,均为公务接待费。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总额522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00万元;其中一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522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0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1912月,本中心无公务用车,2020年未安排一般公共预算购置车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李沁思,联系方式023-68600355)

重庆高新区城市建设事务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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