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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0090000800/2021-0222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其他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1-04-30 [ 发布日期 ] 2021-04-30

金凤镇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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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金凤镇位于重庆主城西大门,属重庆高新区直管园,全镇面积38.5平方公里,辖3个社区(龙凤社区、金凤佳园社区、新凤社区),7个行政村(净慈寺、大盐、九凤、海兰、白鹤、虎峰、文昌),常住人口3.7万。

金凤镇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加强社会管理和提高公共服务水平,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转变社会管理方式,变单纯依靠行政手段为综合利用经济、法律、行政和思想政治工作等手段开展工作,围绕“四城目标”和五个“十大工程”,迅速融入高新区升级版建设和重庆科学城打造,着力推动“一园区一基地一中心”和“一山一谷一带”区域发展,进一步深化推广“老杨群工”,倾力打造“高新之城、五彩金凤”。

(二)单位构成

金凤镇人民政府是一级预算单位,实行政府会计制度,设置综合办事机构9个:1.党政办公室,2.党建办公室,3.经济发展办公室,4.财政办公室,5.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6.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7.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8.平安建设办公室,9.应急管理办公室。

设置全额拨款事业单位6个:1.农业服务中心,2.文化服务中心,3.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4.金凤镇退役军人服务站,5.金凤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6.金凤镇社会管理信息服务中心。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6521.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521.82万元。收入较去年的5043.75万元增加1478.07万元,主要是城乡社区建设(含下沉)、卫生健康、换届选举、薪酬结构调整等经费拨款增加1478.07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6521.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2981.47万元,国防支出15.0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18.81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96.8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1098.0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188.0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636.22万元,农林水支出157.7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181.6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48万元。支出预算较去年增加1478.07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较去年的2351.93万元增加1171.83万元,项目支出预算较去年的2691.82万元增加306.24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521.8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521.82万元,比2020年增加1478.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23.76万元,比2020年增加1171.83万元,主要原因是聘用人员、村(社区)干部工资及保险纳入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机关在职人员及村(社区)干部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公用经费支出;项目支出2998.06万元,比2020年的2691.82万元增加306.24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城乡社区建设(含下沉)、卫生健康、人居环境、换届选举等支出,主要用于科学城建设、服务民生等重点工作。

金凤镇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69万元,比2020年的51.5万元增加17.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9万元,比2020年的21.5万元减少2.5万元,主要原因是进一步完善了公务接待制度,减少接待次数和人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万元,比2020年增加20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车辆老旧、事业单位或将车改;2021年无因公出国(境)预算。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526.09万元,比上年的486.4万元增加39.69万元,主要原因为增人(下沉7人)增资(人均公用经费标准上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无相关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0年12月,共有车辆1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6辆、执勤执法用车4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刘璐、王晓玲,联系方式: 023-65740214、023-68073979)


附件下载:

金凤镇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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