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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0700927688XM/2023-0292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高新区财政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11-08 [ 发布日期 ] 2023-11-08

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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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承担高新区行政审批事项和服务事项集中办理服务;承担高新区体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保障、扶贫、残联、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农业农村公共服务等方面的具体事务性工作。

2.完成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3.与其他部门有交叉的职能职责:负责人力社保工作除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资福利和表彰奖励意外的事务性工作;负责农业农村工作中的农村社会事业促进事务性工作。

(二)机构设置

重庆高新区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是高新区管委会直属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内设综合部、社会保障事务部、医疗保障事务部、劳动就业事务部、体育帮扶事务部、政务服务管理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7个职能部门。

二、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23,831.06万元,支出总计23,831.06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879.76万元,下降14%,主要原因是坚持厉行节约,优化支出结构,压减非刚性、非重点经费支出。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23,831.0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879.76万元,下降14%,主要原因是坚持厉行节约,优化支出结构,压减非刚性、非重点经费支出。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831.06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23,831.06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3,879.76万元,下降14%,主要原因是坚持厉行节约,优化支出结构,压减非刚性、非重点经费支出。其中:基本支出1,149.33万元,占4.8%;项目支出22,681.73万元,占95.2%。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3,831.06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3,879.76万元,下降14%。主要原因是坚持厉行节约,优化支出结构,压减非刚性、非重点经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765.6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788.40万元,下降13.7%。主要原因是坚持厉行节约,优化支出结构,压减非刚性、非重点经费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805.50万元,增长13.4%。主要原因是年中下达就业补助资金、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等上级资金。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765.6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788.40万元,下降13.7%。主要原因是坚持厉行节约,优化支出结构,压减非刚性、非重点经费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805.50万元,增长13.4%。主要原因是年中下达就业补助资金、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等上级资金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变化。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28万元,占0.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2.72万元,下降83.6%,主要原因是本单位职能职责发生改变,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中的宗教事务相关支出自2022年6月起由高新区委统战部保障。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40.85万元,占2.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21.15万元,下降57.1%,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2022年开展体育赛事活动较预算场次有所减少。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0,339.88万元,占85.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245.09万元,增长34.7%,主要原因是2022年社保补贴等支出增加。

(4)卫生健康支出2,770.18万元,占11.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97.41万元,下降36.6%,主要原因是城乡居民医保实际参保人数少于预算人数及部分医疗救助资金由上级资金保障未使用区级预算资金。

(5)城乡社区支出1.2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0万元,主要原因是年中下达了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区级资金,并相应进行开支。

(6)农林水支出63.50万元,占0.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9.50万元,下降48.4%,主要原因是创业担保贷款采取先还后贴方式,且2022年开始实行一次授信三年模式,导致当年贴息金额较年初预算数减少。

(7)住房保障支出37.81万元,占0.2%,较年初预算持平。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49.3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90.8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88.08万元,下降60.7%,主要原因是2022年统计口径发生变化,相较2021年,2022年基本支出未包含聘用人员工资,故人员经费有所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人员工资、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58.4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3.41万元,下降63.9%,主要原因是2022年统计口径发生变化,相较2021年,2022年聘用人员办公经费未纳入基本支出,故公用经费有所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三公经费、劳务费、宣传费、其他公用经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65.3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1.36万元,下降58.3%,主要原因是2022年未下达抗疫特别国债资金。本年支出65.3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1.36万元,下降58.3%,主要原因是2022年无抗疫特别国债相关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4.4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54万元,下降27.7%,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相关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55.15万元,下降79.2%,主要原因是2021年本单位新购公务用车,2022年本单位无相关支出。

2022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2022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用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57.34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未购置公务用车。

2022年度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3.2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维修维护费、燃油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77万元,下降11.8%,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提高公务车出行效率。较上年支出数增加3.02万元,增长29.6%,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新增其他单位调拨划转公务用车一辆导致固定性费用增加。

2022年度公务接待费1.2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根欠督查、学习交流、重点提案督办等公务活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77万元,下降75.4%,主要原因是通过削减非必要公务接待、严格控制陪餐人数等措施,公务接待费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83万元,下降40.3%,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严控公务接待费用。

(二)“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4辆;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105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117.53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3.31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本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4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71.0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6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57.4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24.1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7.3%,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16.3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1.3%。主要用于采购政务服务中心网络运维服务、正版化软件、医保网络安全服务和设备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对部门整体和50个二级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23,831.06万元。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良好。从自评结果来看,本单位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财政资金使用更加合理有效,项目绩效管理水平有所提高。

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主管部门

部门
联系人

吕阳燕

联系电话

023-68680179

自评总分
(分)

99.6

当年绩效
目标

年初绩效目标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2022年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整体绩效目标为:
1、保障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正常运转;
2、持续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将贫困人口纳入三重制度覆盖范围,确保医疗待遇发放足额率达 90%;
3、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底线,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率达90%以上;
4、积极实施就业优先政策,确保城镇新增就业 2 万人以上确保就业形势总体稳定;
5、做好残疾人基础设施和残疾人工作队伍建设、残疾儿童康复等工作,加强扶贫资金资产项目管理。完成市下达的扶贫工作任务。做好新时代民族宗教工作,抓好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监管及特定节日管控,不断巩固民族团结、促进宗教和谐;
6、实现“举旗亮相科学城、形象成绩双提升”目标,至少举办 1场体育赛事;
7、全面推行“不见面”办事,建成“一业一证”智能审批系统,推进“一照通”“最多跑一次”等改革;
8、健全协调劳动关系机制,做好劳动纠纷化解调处工作,全年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无超期结案。


医疗待遇发放足额率达 95%,持续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率达95%,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城镇新增就业 2.5万人,确保就业形势总体稳定;做好残疾人基础设施和残疾人工作队伍建设、残疾儿童康复等工作,救助残疾人1027人,完成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监管及特定节日管控,不断巩固民族团结;举办4场体育赛事,实现“举旗亮相科学城、形象成绩双提升”目标;健全协调劳动关系机制,全年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达95.79%;政务服务中心完成窗口咨询37万人次,全年总办件量达577708件,政务服务满意度达99.99%,政务服务大厅运转良好,较好地完成了年初设定的目标。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
单位

指标
性质

指标值

指标权重
(分)

全年
完成值

指标得分
(分)

说明

残疾人救助保障补贴人数

500

13.5

1027

13.5


高新区新增就业人数

20000

13.5

25000

13.5


举办比赛次数

1

9

4

9


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率

%

90

13.5

95

13.5


医疗待遇发放足额率

%

90

13.5

95

13.5


保障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正常运转

%

90

18

95

18


政务服务满意度

%

90

9

99.99

9



预算执行率

%

=

100

10

96

9.6












项目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68680179


附件下载:

文件下载: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docx
金保网防病毒网关设备配置及软件安全防护绩效自评表.xlsx
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2).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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