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综合执法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负责应急管理、政法综治、司法行政、信访稳定等工作。负责组织开展生态环境、规划和自然资源、城市管理、农业、卫生健康、文化市场等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二)机构设置
综合执法局(应急管理局、信访办)下设综合科、法制科、综治信访科、应急管理科、执法一科、执法二科、执法三科共7个科室。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4243.35万元,支出总计4243.35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03.64万元,下降20.6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相较去年减少疫情防控工作相关预算。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4243.3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03.64万元,下降20.6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相较去年减少疫情防控工作相关预算。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243.35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4243.3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03.64万元,下降20.6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相较去年减少疫情防控工作相关预算。其中:基本支出758.55万元,占17.88%;项目支出3484.8万元,占82.12%;经营支出0万元,占0%。此外,结余分配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3年度无结转结余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243.35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103.64万元,下降20.6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相较去年减少疫情防控工作相关预算。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243.3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03.64万元,下降20.6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相较去年减少疫情防控工作相关预算。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28.09万元,增长20.7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成立高新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年中追加相关预算经费。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43.3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03.64万元,下降20.6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相较去年减少疫情防控工作相关预算。
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28.09万元,增长20.7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成立高新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年中追加相关预算经费。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相较去年减少疫情防控工作相关预算。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85.74万元,占27.9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71.16万元,下降12.61%,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一般性管理事务经费减少。
(2)公共安全支出639.3万元,占15.0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2.7万元,下降7.62%,主要原因是政法支出减少。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8.07万元,占0.1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16万元,下降61.99%,主要原因是混岗人员相关指标年中进行调剂。
(4)卫生健康支出240.16万元,占5.6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3.07万元,增长15.97%,主要原因是加大了对公共卫生方面的投入。
(5)节能环保支出36.7万元,占0.8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60万元,下降24.02%,主要原因是环保执法监测支出减少。
(6)城乡社区支出107.01万元,占2.5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8.49万元,下降14.73%,主要原因是城管执法支出减少。
(7)农林水支出129.76万元,占3.0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9.76万元,增长159.52%,主要原因是高新区动物检疫监督组运行开支年中进行了功能科目调剂。
(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22.8万元,占2.8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万元,下降8.9%,主要原因是规划和自然资源执法支出减少。
(9)住房保障支出11.87万元,占0.2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97万元,下降45.65%,主要原因是混岗人员相关指标年中进行调剂。
(1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761.94万元,占41.5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04.34万元,增长105.4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成立高新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相关支出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58.5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42.3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55.72万元,增长244.2%,主要原因是编报口径变化,文职人员薪酬在基本支出列支。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等支出。公用经费116.2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9.69万元,增长51.87%,主要原因是编报口径变化,文职人员相关公用经费在项目支出列支。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委托业务费、水电费、维修(护)费、劳务费、租赁费、福利费、办公设备购置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6.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4万元,下降56%,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相关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8.44万元,下降56.12%,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相关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7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维修维护费、燃油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28万元,下降62.8%,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相关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9.72万元,下降72.32%,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相关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公务接待费2.87万元,主要用于考察调研、学习交流等公务活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13万元,下降42.6%,主要原因是通过削减非必要公务接待、严格控制陪餐人数等措施,降低公务接待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27万元,增长79.38%,主要原因是疫情后各级单位来区考察调研、学习交流活动有所增加。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18批次17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69.01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1.86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3.0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6万元,增长80.95%,主要原因一是疫情后线下会议有所增加,二是其中有0.8万元为高新区消防办会议开支(高新区消防办作为临时机构无预算账户,相关经费由综合执法局保障)。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8.2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37万元,增长273.42%,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数字重庆建设等任务相对较重,为提升工作能力,开展培训有所增加。二是2023年高新区新成立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及日常训练开支共计10万余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6.2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水电费、物业费、房屋租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39.69万元,增长51.8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成立高新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33.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0.2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53.6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33.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54.6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6.27 %。主要用于采购森林防火应急装备物资和建设城市内涝与交通信号灯联动系统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部门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对部门整体和22个二级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资金3484.8万元。
(二)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我部门未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高新区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部门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部门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68858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