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高新区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受理渠道
政府采购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对高新区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依法提出质疑后,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依法向高新区财政局提起投诉。
投诉方式有以下几种:
1.现场提交投诉书,地址:重庆高新区高新大道6号重庆高新区财政局预算科;
2.邮寄纸质投诉书,邮寄地址:重庆高新区高新大道6号重庆高新区财政局预算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