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负责辖区规划、建设和实施的具体事务性工作,负责生态环境宣传教育、污染防治、水资源节约保护,环境整治等相关事务性工作。具体如下:
1.负责协助组织编制辖区规划,承担辖区内耕地保护、土地空间规划管控及利用、不动产权登记、农村宅基地审批、危旧房改造基础设施建设等相关事务性工作。
2.负责辖区内项目建设的过程监管、竣工验收、质量安全、违建拆除等相关辅助性服务工作。
3.负责辖区地质灾害防治宣传、监测、治理等各项工作。
4.负责做好辖区环境保护工作,落实“河长制”工作,做好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防治大气、土壤、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噪声、光、恶臭等污染,协助管理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场。
5.负责报告辖区环境违法行为和环境污染事故、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预警、环境统计、污染源普查、污水处理厂的日常巡查等工作,协助环境污染事故及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和处理。
6.负责指导和协调物业管理工作。
7.负责做好“林长制”工作,推进农林水牧渔领域项目建设及管理,开展农业、林业、水利、水产、畜牧等方面的信息发布、资源保护、森林防火、防汛抗旱、防疫检疫等事务性工作。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具体实施乡村振兴项目。
8.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香炉山街道城市建设服务中心无内设机构。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11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4.5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19.47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5年增加19.47万元,主要原因是因人员薪酬福利标准调整以及原公务车报废重新采购公务车,基本支出预算增加19.47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114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12.8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5.0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91.5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4.57万元。支出预算较2025年增加19.47万元,主要原因是因人员薪酬福利标准调整以及原公务车报废重新采购公务车,基本支出预算增加19.47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4万元,比2025年增加19.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4万元,比2025年增加19.47万元,主要原因是因人员薪酬福利标准调整以及原公务车报废重新采购公务车,基本支出预算增加19.47万元。
香炉山街道城市建设服务中心2026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18万元,比2025年增加1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5年减少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2025年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25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公车编制;公务用车购置费18万元,比2025年增加18万元,主要原因为上年机构改革,划转增加1个车辆编制。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由本级填报。
(二)政府采购情况。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7.5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9.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27.5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9.5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6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14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5年12月,本单位无车辆。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五)委托业务费情况。2026年委托业务费涉及资金9.5万元,主要用于基层治理等支出。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单位根据教育收费标准、学生人数等合理预计。
(三)事业收入(不含教育收费):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教育收费。单位根据本年度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计划,结合上年度收入等情况进行预计。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补助收入。单位结合上年度上级补助收入等情况进行预计。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本单位所属下级单位上缴给本单位的全部收入(包括下级事业单位上缴的事业收入、其他收入和下级企业单位上缴的利润等)。单位结合上年度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情况商附属单位进行预计。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单位应当根据本年度事业单位经营活动计划,结合上年度事业单位经营收入规模、经营状况和市场行情等因素进行预计。
(七)其他收入:指债务收入、投资收益等收入,单位根据情况合理预计,全部编入预算。
(八)上年结转结余资金:包括财政拨款结转、财政拨款结余、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结转结余和单位资金结转结余。财政拨款结转是指项目实施周期内,年度预算执行结束时,预算未全部执行或因故未执行,下年需要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财政拨款资金。财政拨款结余是指当年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者因故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结转结余、单位资金结转结余是指年度预算执行结束时,当年实际剩余的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三)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四)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五)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六)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本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陈红彬,联系方式:023-65922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