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0700927688XM/2022-00100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高新区财政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2-05-06 | [ 发布日期 ] | 2022-05-06 |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信息、机要、档案、保密、文秘、会务、接待等日常运转和后勤保障工作,以及综合协调、目标管理、督查督办、宣传、意识形态等职责。承办人大、政协工作具体事务。
2.负责组织、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统战侨台、群团建设等职责。
3.负责经济发展规划、经济社会统计、扶贫开发、科技创新等职责。
4.负责财政收支、预决算、总会计、惠农资金兑付、财政资金监督检查、绩效评价、村级财务管理、政府采购、内部审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职责。
5.负责规划、建设、人防、物业管理、农村道路、征租地、生态环境、耕地保护、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等职责。
6.负责民政、卫生、计生、老龄、体育、社会救助、残疾人事业、民族宗教、武装、退役军人服务等职责。
7.负责集中行使依法授权或委托的农林水利、规划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卫生计生、文化旅游、民政管理等领域行政执法权,承担辖区内各类执法机构和执法队伍的综合协调和联动保障。
8.负责法制、信访、维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范和处理邪教等职责。
9.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应急管理等职责,协助开展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安全生产日常监管工作。
(二)单位构成
香炉山街道办事处(本级)内设党政办、党建办、经发办、财政办、规建办、民事办、执法办、平安办、应急办。单位共有行政编制21名(含政法专项编制1名)。截至2021年12月,行政编制在职人数21名。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3663.9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663.9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3663.9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1970.24万元,教育支出预算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886.4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99.8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25.14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预算6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81.82万元,农林水支出131.45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663.9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63.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12.6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2751.34万元,主要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群众体育文化、基层政权建设和社会治理、优抚及残疾人事业、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农业农村、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补助、安全监管、综治维稳等重点工作。
香炉山街道办事处(本级)2022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 177.64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91.48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91.4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191.48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91.48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2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751.34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1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邵锦萍,联系方式:023-65922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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