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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0700927688XM/2022-0023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高新区财政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2-11-17 [ 发布日期 ] 2022-11-17

重庆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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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简称重庆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为重庆市公安局派出机构,主要负责高新区直管园的公安工作,协调、配合市公安局相关警种和辖区公安机关在高新区直管园之外的高新区其他区域开展各项警务活动,执行公安工作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落实市公安局的工作部署,负责刑事犯罪案件侦办、治安管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公共信息网络安全保护、依法打击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反恐怖工作,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禁毒、安全警卫、公安技术建设、公民出入境管理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下设17个内设机构,包括警令处、政治处、警务保障处、纪律检查室、督察审计支队、科技信息化和网络安全管理支队、情报指挥中心、政治安全保卫和反恐怖工作支队、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治安管理支队、刑事侦查支队、出入境管理支队、交通巡逻警察支队、法制支队、特警支队、食品药品和生态环境犯罪侦查支队、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设12个派出机构,包括金凤派出所、含谷派出所、白市驿派出所、白市驿机场治安派出所、巴福派出所、石板派出所、走马派出所、微电子园治安派出所、西永派出所、香炉山派出所、虎溪派出所、曾家派出所。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无纳入本部门2021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55,352.57万元,支出总计55,352.57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833.89万元、增长14.1%,主要原因是分局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标准较上年因政策原因发生调整和追加政法办案专项专费用支出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55,352.5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833.89万元,增长14.1%,主要原因是分局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标准较上年因政策原因发生调整和追加政法办案专项专费用支出。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5,352.57万元,占1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55,352.5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833.89万元,增长14.1%,主要原因是分局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标准较上年因政策原因发生调整和追加政法办案专项专费用支出其中:基本支出40,726.50万元,占73.6%;项目支出14,626.06万元,占26.4%;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财政零结转要求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5,352.57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6,833.89万元,增长14.1%。主要原因是分局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标准较上年因政策原因发生调整和追加政法办案专项专费用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5,352.5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833.89万元,增长14.1%。主要原因是分局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标准较上年因政策原因发生调整、追加政法办案专项专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28.36万元,增长0.8%。主要原因是分局人员变动进行增人增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5,352.5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833.89万元,增长14.1%。主要原因是分局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标准较上年因政策原因发生调整和追加政法办案专项专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28.36万元,增长0.8%。主要原因是分局人员变动进行增人增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财政零结转要求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20万元,占0.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9.2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追加退休民警死亡抚恤金、管委会表彰先进奖励和区优秀党员党务工作者奖金。

2)公共安全支出49,711.40万元,占89.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64.88万元,增长1.4%,主要原因是分局人员变动进行增人增资和追政法办案专项专费用支出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2,198.42万元,占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10万元,下降0.7%,主要原因是分局在职在编人员发生人员辞职、开除、调出等变动。

4)卫生健康支出1,005.39万元,占1.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4万元,增长0.2%,主要原因是分局在职在编人员医保缴费基数发生调整

5)住房保障支出2,408.16万元,占4.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52.46万元,下降9.5%,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公积金缴存基数按政策规定调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0,726.5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3,227.3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128.10万元,增长74%,主要原因是分局人员变动进行增人增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分局辅警等聘用人员经费列入基本支出。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在职人员的工资福利性支出、退休人员的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辅警等聘用人员的支出。公用经费7,499.1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28.12万元,下降8.9%,主要原因是分局民警市内差旅减少、疫情防控需要缩减培训计划、分局报废一批执勤执法用车减少运行维护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保障分局基本运转所需的办公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540.4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33.60万元,下降57.6%,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313.31万元,下降81.1%,较年初预算和上年决算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一、部分公车报废更新手续未完成,公务用车购置减少;二、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公务接待费未支出四、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 (境)活动,因公出国(境)费未支出。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持平,较上年支出数持平,主要原因是分局在2021年度无因公出国(境)情形

公务车购置费173.08万元,主要用于分局报废更新一批基层所队使用的执勤执法用车。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76.92万元,下降50.5%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113.81万元,下降92.4%,主要原因是分局成立后集中大批量采购车辆工作已完成,部分执勤执法用车报废更新手续流程结束公务用车购置支出缩减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67.32万元,主要用于分局执法执勤车辆日常运行维护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56.68万元,下降60.2%,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99.38万元,下降35.2%,主要原因是分局报废更新一批执勤执法用车,新购置执法执勤用车数量总体占比大、车况新,日常维护费用和油耗较低。

公务接待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未发生接待支出情形,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3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分局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2021年度未发生公务接待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执法执勤用车和特种专业技术用车)购置16辆,公务车(执法执勤用车和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保有量为239辆、警用摩托车4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00元,车均购置费10.82万元,车均维护费1.54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58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分局未产生会议费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46.7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99.74万元,下降81%,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缩减了培训计划。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499.1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福利费、培训费、物管费、租赁费、补助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28.12万元,下降8.9%,主要原因分局民警市内差旅减少、疫情防控需要缩减培训计划、分局报废一批执勤执法用车减少运行维护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39辆、警用摩托车4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9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9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3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079.6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37.6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664.1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977.7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942.5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1.3%,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241.9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3.3%。主要用于采购分局运行所需的计算机、网络设备、其他办公设备、专业设备执勤执法用车、家具DNA检测专用材料等和分局运转所需的电信网络租赁和运行维护服务、执勤执法用车车辆保险服务、分局法律服务应用软件开发服务、委托专业机构鉴定审计安全服务、新媒体宣传视频制作服务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对部门整体和1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4项,涉及资金55,352.57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主管

部门

重庆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财政处室

公财科

自评总分(分)

100

部门

联系人

曹长香

联系电话

68378051

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预算

资金

(万元)

年初

预算数

全年(调整)

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

执行率

权重

执行率得分

(分)

54924.21

55,352.57

55,352.57

100

10

10

当年绩效目标

年初绩效目标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以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和“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为“双擎”,筑牢政治安全、社会稳定、公共安全“三道防线”,深入实施规范执法运用年、全民反诈推进年、基层基础建设年、数智高新赋能年“四个攻坚”,进一步提升维稳处突、打击犯罪、治安防控、信息作战、管理服务“五种能力”。

以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和“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为“双擎”,筑牢政治安全、社会稳定、公共安全“三道防线”,深入实施规范执法运用年、全民反诈推进年、基层基础建设年、数智高新赋能年“四个攻坚”,进一步提升维稳处突、打击犯罪、治安防控、信息作战、管理服务“五种能力”。

2021年,高新区公安分局在市公安局和科学城党工委管委会的坚强领导下,圆满完成两会、五一、国庆、十九届六中全会等重大安保任务,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整顿和巡察整改,筑牢政治安全、社会稳定、公共安全“三道防线”,开展规范执法、全民反诈、基层建设、数智赋能“四大攻坚战”,努力提升维稳处突、打击犯罪、治安防控、信息作战、管理服务“五种能力”,全力打造平安、满意、法治、现代、数字、过硬“六个高新”,实现了重大刑事治安案件、重大群体性事件、网上重大舆情、较大及以上公共安全事故“零发生”,常态化扫黑除恶、反恐工作、交巡警工作、网安及大数据建设应用、“一标三实”采集维护、打拐等多项工作排名全市第一,确保高新区社会治安大局、公共安全形势持续平稳,群众安全感指数排名全市第一。

绩效指标

指标

名称

计量

单位

指标

性质

年初

指标

调整

指标

全年

完成

得分

系数

(%)

指标权重

(分)

指标

得分

(分)

是否核心

指标

重点工作完成率

%

=

100

100

100

100

10

10

重点工作完成质量

%

=

100

100

100

100

10

10

九类案件破案率

%

90

90

90.70

100

10

10

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同比下降率

%

10

10

11.09

100

10

10

消防安全隐患整改率

%

=

100

100

100

100

10

10

交通事故数下降率

%

1

1

1.40

100

10

10

较大及以上火灾和交通事故

=

0

0

0

100

10

10

流动人口维护率

%

=

100

100

100

100

5

5

风险防范化解率

%

90

90

92

100

5

5

群众安全感

其他

定性

提升

提升

提升

100

5

5

群众满意度

%

90

90

90

100

5

5

说明


(2)一般性项目绩效自评表

项目

名称

业务技术用房运转专项

项目

编码


自评

总分

(分)

100

主管

部门

重庆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财政

处室

公财科

项目

联系人

曹长香

联系电话

68378051

项目资金(万元)

年度

总金额

年初

预算数

全年

(调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

执行率

权重

执行率

得分

(分)

3811.65

3696.71

3696.71

100

10

10

其中:

市级支出







补助区县







当年绩效目标

年初绩效目标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保障分局业务技术用房所需及派出机构办公用房所需。

保障分局业务技术用房所需及派出机构办公用房所需。

保障分局5个机构的办公、业务技术用房所需及香炉山派出所、金凤派出所、含谷派出所、交巡警勤务三大队等派出机构办公用房所需及办公正常运行。

绩效指标

指标

名称

计量

单位

指标

性质

年初

指标

调整

指标

全年

完成值

得分

系数

(%)

指标

权重

(分)

指标得分

(分)

是否核心

指标

业务技术办公用房面积

40000

40000

40964

100

15

15

房屋施、车库使用率

%

98

98

100

100

15

15

资金支付及时性

其他

定性

及时

及时

及时

100

15

15

提供服务群众水平

其他

定性

达标

达标

达标

100

15

15

保障机构数量

5

5

5

100

10

10

解决办公用房人数

740

740

745

100

10

10

办公场所满意度

%

90

90

95

100

10

10

说明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 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 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 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 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曹长香,023-68378051

附件下载:

重庆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表格.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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