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10700927688XM/2021-00157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高新区财政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1-11-17 [ 发布日期 ] 2021-11-17

走马镇卫生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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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九龙坡区走马镇卫生院是一所集医疗、预防、保健、康复为一体的高新区公共服务局直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开展健康教育、预防接种,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病患者、重型精神疾病患者健康管理,计划生育技术指导、传染病防控、卫生监督协管、常见病多发病规范化治疗、中医康复理疗等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是重庆市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定点医院。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九龙坡区走马镇卫生院现设有内科、外科、妇科、儿科、中医科、康复科、预防保健科等科室,下设8个村卫生室。目前编制床位30张,实际开放床位21张,现有在职人员59名,其中在编人员37人,临聘人员22人。医院拥有台式B超、DR机、X光机、半自动生化分析仪、血球计数仪、尿分析仪、血糖仪器、心电监护仪、洗胃机、全自动牵引床、光波治疗仪、肺功能监测仪等医疗设备。

(三)单位构成

重庆市九龙坡区走马镇卫生院为纳入2020年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财政补助事业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1,671.06万元,支出总计1,671.06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67.49万元、增长66.5%,主要原因是1.是高新区加大财力投入,财政拨款增加;2.医院大力发展医疗业务,重视人员培养,康复科外出规培医生规培结束,康复病人增加;检验科购置新设备开展新项目检查,妇科TCT等项目检查送外检;预防保健科二类疫苗接种服务量增加;新增从业人员健康体检业务项目;3.收到中央及市级等各项疫情防控专项经费。

2.收入情况。2020年度收入合计1,671.0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67.49万元,增长66.5%,主要原因1.是高新区加大财力投入,财政拨款增加;2.医院大力发展医疗业务,重视人员培养,康复科外出规培医生规培结束,康复病人增加;检验科购置新设备开展新项目检查,妇科TCT等项目检查送外检;预防保健科二类疫苗接种服务量增加;新增从业人员健康体检业务项目;3.收到中央及市级等各项疫情防控专项经费。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16.12万元,占78.8%;事业收入354.92万元,占21.2%;其他收入0.01万元,占0%。

3.支出情况。2020年度支出合计1,523.6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20.06万元,增长51.8%,主要原因是1. 我院今年增加了医疗服务项目,新进了一批医疗专用设备,提高了医疗服务质量,医疗收入增加,医疗成本也相应增加;2. 高新区改变绩效考核方式,超额绩效等人员经费均增加;聘用人员按人头数拨付,所以人员经费财政拨款增加,人员支出增加;3.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增加相关支出。其中:基本支出 1,468.94万元,占96.4%;项目支出54.69万元,占3.6%。此外,结余分配147.43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本部门无结转和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316.12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601.36万元,增长84.1%。主要原因:一是我院向高新区财政局借款141.00万元清欠民营中小企业账款,财政局是以财政拨款方式下达该笔款项;二是高新区改变绩效考核方式,超额绩效等人员经费均增加;三是增加聘用人员经费及单位运行经费;四是收到中央及市级等各项疫情防控专项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16.1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01.36万元,增长84.1%。主要原因:一是我院向高新区财政局借款141.00万元清欠民营中小企业账款,财政局是以财政拨款方式下达该笔款项;二是高新区改变绩效考核方式,超额绩效等人员经费均增加;三是增加聘用人员经费及单位运行经费;四是收到中央及市级等各项疫情防控专项经费。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47.10万元,增长35.8%。主要原因是一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相关经费(疫情防控)年初未做预算,根据实际发生及财力安排按进度下达;二是根据单位人员增加情况及缴费基数调整情况追加人员经费;三是根据单位运行发展需要购置了一批专用设备,由财政资金购买。

2.支出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16.1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01.36万元,增长84.1%。主要原因是一是我院向高新区财政局借款141.00万元清欠民营中小企业账款,财政局是以财政拨款方式下达该笔款项;二是高新区改变绩效考核方式,超额绩效等人员经费均增加;三是增加聘用人员经费及单位运行经费;四是疫情防控增加相关专项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47.10万 元,增长35.8%。主要原因是一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相关经费年初未做预算,根据实际发生及财力安排按进度下达;二是根据单位人员增加情况及缴费基数调整情况追加人员经费;三是根据单位运行发展需要购置了一批专用设备,由财政资金购买。

3.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本部门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95.15万元,占7.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22万元,增长19%,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较预算数增加12.75万元,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预算较预算数增加2.47万元。

2)卫生健康支出1,173.21万元,占89.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28.17万元,增长38.8%,主要原因是1.年初预算数未安排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2020年本部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115.35万元均计入卫生健康支出;2.年初预算数未安排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经费(疫情防控),2020年本部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经费(疫情防控)24.35万元均计入卫生健康支出;3.年初预算数未安排专项经费购置医院运行发展需要所需专用设备,2020年本部门购置医院运行发展需要所需专用设备财政拨款28.34万元均计入卫生健康支出4.我院向高新区财政局借款141.00万元清欠民营中小企业账款,财政局是以财政拨款方式下达该笔款项且计入卫生健康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47.75万元,占3.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71万 元,增长8.4%,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住房公积金经费支出预算3.71万元 。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61.4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55.0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39.75万 元,增长46.5%,主要原因是:1.增加聘用人员经费;2.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中有很大一部分是用于聘用人员相关支出。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506.4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11.95万元,增长160.4%,主要原因是一是保安、保洁人员增加,物业管理费增加;二是因业务需要,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卫体检项目中检验类项目送外检,核酸检测项目送外检,致使委托业务费增加;因疫情防控常态化,防护用品、消毒用品等专用材料及差旅费等支出增加、因业务需要,院内各科室、库房等改扩建致使维修费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7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05万元,下降69.8%。 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22万元,下降11.2%,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且未用财政拨款经费列支公务接待费。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本单位2020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本单位2020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75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辖区内医疗保障、基本公共卫生健康教育宣传、体检、随访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25万元,下降65%。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22万元,下降11.2%,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

公务接待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80万元,下降1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本部门未用财政拨款经费列支公务接待费。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 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0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1.75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 1.7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1万元,增长0.6%,与上年决算数相比,基本持平。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1辆。本部门无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本部门无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项,涉及资金24.35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自评表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单位未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自评,无绩效评价报告或案例随决算公开。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无部门政策或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61847316。

附件下载:

走马镇卫生院.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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