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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0700927688XM/2021-0015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高新区财政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1-11-17 [ 发布日期 ] 2021-11-17

西永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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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西永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履行以维护社区居民健康为中心的职责,开建立健康档案、组强健康教育、定期为老人提供体检、妇幼保健、儿童接种预防疫苗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加强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初级诊疗和慢性病管理、康复服务职能。

(二)机构设置

中心下设西永分中心(位于西永老街、西永路51号)和富康分中心(位于西永综保A区商业街、富康路96号),下设站点棕树湾社区卫生服务站(位于石柱安置房二期C区)。中心科室设置齐全,设有全科、内科、外科、儿科、妇科、口腔科、中医科、理疗科、放射科、检验科、公共卫生科、儿童保健、儿童计划免疫、托老科等科室。现有开放床位55张、养老床位60张。中心现有职工80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69人,具有中、高级职称专技人员17人。

  1. 单位构成

重庆市沙坪坝区西永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纳入2020年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按预算管理经及次划分我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2,254.12万元,支出总计2,254.12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 增加815.61万元、 增长56.7%,主要原因是财政补助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948.27万元,其中:社会保障有就业支出较上年同期增加10.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较上年同期增加1.5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936.1万元。医疗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132.8万元分别门诊收入减少76.57万元,住院收入减少56.23万元,其他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0.14万元。

2.收入情况。2020年度收入合计2,254.1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15.61万元,增长56.7%,主要原因是财政补助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948.27万元,其中:社会保障有就业支出较上年同期增加10.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较上年同期增加1.5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936.1万元。医疗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132.8万元分别门诊收入减少76.57万元,住院收入减少56.23万元,其他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0.1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08.08万元,占62.5%;事业收入845.79万元,占37.5%;其他收入0.26万元,占0%

3.支出情况。2020年度支出合计2,190.0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71.01万元,增长54.3%,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内据政策统一调增编内职工工资增加月度考核,二是住房公积金因工资调标导致公积金较上年有所增加,三是较上年本年增加聘用人员工资及绩效,四是补发编内职工绩效考核,五是业务发展需要新对陈旧设备进行更换及维修。其中:基本支出 2,129.91万元,占97.3%;项目支出60.13万元,占2.7%。此外,结余分配64.08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本年度中心不涉及结转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408.08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948.28万 元,增长206.2%。主要原因一是疫情防控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收入未纳入年初部门预算,二是据预算编制文件增加公用经费综合定补助,三是在职在编制职工年度考核及月度考核补助。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1,408.0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48.28万元,增长206.2%。主要原因是较上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948.28万元, 较上年部门预算口径发生变化,增加公用经费综合定额、新冠疫情防控、聘用人员工资、职工月度年度考核补助等项目。较年初预算数 增加376.34万元,增长36.5%。主要原因是一是疫情防控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收入未纳入年初部门预算;二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16.43万元。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08.0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48.28万元,增长206.2%。主要原因是较上年部门预算口径发生变化,增加公用经费综合定额、新冠疫情防控、聘用人员工资等项目及补发在职职工年度考核及月度考核发放,较年初预算数 增加376.34万 元,增长36.5%。主要原因一是疫情防控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收入未纳入年初部门预算;二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16.43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86.61万元,占6.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 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较年初预算持平。

2)卫生健康支出1,288.70万元,占91.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76.34万 元,增长41.2%,主要原因是一是疫情防控34.5万元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243.65万元未纳入年初部门预算二是卫生健康出支出追加预算98.19万元。

3)住房保障支出32.76万元,占2.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 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较年初预算持平。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47.9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27.9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93.10万 元,增长207%,主要原因是一是本年度内据政策统一调增编内职工工资增加月度考核;二是住房公积金因工资调标导致公积金较上年有所增加;三是较上年本年增加聘用人员工资及绩效;四是补发编内职工绩效考核。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在编职工基本工资92.8万元、津贴补贴4.37万元、绩效工资347.96万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缴费33.16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6.58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7.6万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5.71万元、住房公积金30.47万元、医疗费11.2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11.5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44.67万元,公用经费319.9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92.92万元,增长1083.3%,主要原因是较上年本年度增加公用经费综合定额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3.37万元、印刷费1.71万元、水费1.88万元、电费5.06万元、邮电费0.75万元、物业管理费1.41万元、维修费14.08万元、租赁费21.76万元、培训费1.24万元、专用材料费244.67万元、劳务费33.37万元、委托业务费6.19万元、工会经费6.2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6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23.85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7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追加预算。 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 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基本持平;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三是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无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本单位2020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本单位2020年度未发生因公务车购置费用支出;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77万元,主要用于救护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较年初预算数持平。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决算数相比,基本持平;公务接待费0.00万元,本单位2020年度未发生公务接待费用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 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0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2.77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2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7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7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7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7.8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2.4%,主要用于采购采购中心业务用医疗设备。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项,涉及资金34.58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自评表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西永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重庆高新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预算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渝高新财发〔202146号)要求,我社区通过认真学习理解通知精神,全面梳理项目实施和资金拨付情况,及时开展绩效自评,经相关科室自评,我社区对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项目涉及的中央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市对区县转移支付资金、区本级项目资金绩效情况进行统一自评,形成绩效自评报告。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资金预算情况

重庆高新区西永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项目年度资金预算34.58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19.50万元,市级资金6.50万元,地方资金8.58万元,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确保相关工作有序进行,使辖区内疫情防控能力得到提升,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得到保障。我社区对项目资金预算分配情况如下:防疫物资采购26.59万元;补贴防疫工作人员6.25万元;疫情防控相关支出1.74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我社区对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项目设置了年度绩效目标,具体情况如下:投入资金34.58万元(含中央资金19.50万元,市级资金6.50万元,区级资金8.58万元),在规定辖区范围内设隔离点体温检测数量1个、应急集中测量2个、疫情防控现场宣传教育指导4次,同时按需采购防疫物资全年不少于17批次。通过本项目的实施,使辖区内疫情防控能力得到提升,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得到保障,同时受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本项目年度资金预算34.58万元,均已由区财政局及时足额下达到我中心,项目资金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截至20201231日,本年度疫情防控工作已全部完成,项目年度资金预算34.58万元已根据有关支付凭据及补贴标准全额支付给相关单位及个人,资金执行率1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在项目资金管理方面,我社区除执行国家、市级及区级相关专项资金管理要求外,还严格按照自身财务管理制度对项目资金进行使用监管,评价中未发现违规使用资金的情况,项目资金管理情况较好。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经综合评价,我社区2020年度有效完成了疫情防控工作年度工作任务,及时排查和控制了传染源,提升了疫情防控能力,保障了防疫工作顺利开展,提高了群众的身体健康安全意识,疫情防控工作效果可持续性较好,同时群众对防疫工作的满意度达到98%,项目年度总体绩效目标顺利完成。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数量指标。我社区对本项目设有隔离点体温检测数量、应急集中测量、疫情防控现场宣传教育指导次数、防疫物资采购批次三项数量指标,其中隔离点体温检测数量年度指标值“1个”,应急集中测量年度指标值“2个”,情防控现场宣传教育指导次数年度指标值“4次”,防疫物资采购批次年度指标值“≥17余批次”,经自评,上述数量指标均于2020年末全部足额完成;质量指标。我社区对本项目设有居家隔离人员体温检测达标率、外国人员体温检测达标率、湖北地区返乡人员体温检测达标率、防疫物资采购质量合格率四项质量指标,我中心本项目质量指标年度指标值均为“100%”,经自评,上述质量指标均按市区两级相关规定及标准有效完成;时效指标。我社区对本项目设有隔离点体温检测时期、入户居家隔离人员体温检测时期、完成防疫物资采购时间三项时效指标,其中隔离点体温检测时期年度指标值“≥10个月”,入户居家隔离人员体温检测时期年度指标值“≥3个月”,防疫物资采购在202012月前完成采购,经自评,上述时效指标均于规定时限内全部按时完成;④成本指标。我社区对本项目设有疫情防控工作人员补贴标准、防疫物资采购两项成本指标,其中疫情防控工作人员补贴标准为“70/天”,防疫物资采购年度指标值为“≥26.00万元”,经自评,上述成本指标均于规定限额内完成,不存在成本偏离的情况,项目成本控制整体较好。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经济效益。本项目不涉及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本项目设有提升疫情防控能力、防疫物资工作后备保障、健康知识社会公众知晓度、保障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四项社会效益指标,其中健康知识社会公众知晓度年度指标值“≥90%”,加强疫情防控能力、防疫物资工作后备保障、保障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指标年度指标值为“辖区范围内全覆盖”,经自评,上述社会效益指标均于项目实施当年全部完成;生态效益。本项目不涉及生态效益指标;④可持续影响。本项目设有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资金保障程度、项目效果的可持续性两项可持续影响指标,其中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资金保障程度年度指标值为“辖区范围内全覆盖”,项目效果的可持续性年度指标值为“≥1年”,经自评,上述可持续影响指标2020年末全部完成。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本项目对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细分为服务群众对工作人员的满意度、服务群众对防疫效果的满意度、服务群众对防疫物资质量的满意度三项满意度指标,年度指标值均为“≥95%”。根据服务群众反馈情况来看,项目整体满意度较高,全年完成值均98%,综上所述,本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较好,各指标全年完成值具体详见绩效目标自评表。

三、综合评价结论

我社区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项目经费预算24.35万元(含中央资金14.80万元,市级资金4.80万元,区级资金4.75万元)年度执行情况较好,资金执行率均为100%,同时,根据《2020年度市对区县转移支付绩效自评表》指标完成情况,自评得分为100分,评价等级为优秀。

四、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我社区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项目年度绩效目标虽均已全部完成,不存在偏离绩效目标的情况,但评价中发现的如下问题还需进一步完善:我社区评价人员在项目绩效自评过程中发现,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项目因紧急突发,工作任务急,工作量大等原因,导致相关人员在项目相关资料归档方面存在不及时的情况。

针对上述问题,我中心下一步改进措施为:安排专人负责整理收集项目相关资料并归档,同时加强对后续防控工作资料归档的监督管理。

五、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我社区高度重视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项目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工作,后期将严格按照市区两级相关结果应用要求,积极探索和建立一套与本中心预算管理相结合、多渠道应用评价结果的有效机制,着力提高绩效管理意识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同时,将本项目绩效目标自评报告进行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我社区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项目不存在中央巡视、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审查的情况,因此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3.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无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电话:023-65660015

附件下载:

西永社区卫生服务中心.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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