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0700927688XM/2021-00154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高新区财政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1-11-17 | [ 发布日期 ] | 2021-11-17 |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石板镇卫生院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主要包括:承担辖区内疾病控制、妇幼保健、孕产保健、健康教育、残疾人康复、计划生育指导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协助或独立完成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卫生应急等任务。
开展基本诊疗服务。主要包括:使用适宜技术、设备和基本药物,开展常见病、多发病的门诊和住院诊治、院内外急救、转诊和中医药等服务。开展计划生育服务。主要包括:承担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技术服务、优生指导、药具发放、信息咨询、随访服务、生殖保健、人员培训等八项任务;落实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配合承担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等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工作;做好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相关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负责对村(社区)级服务人员提供业务培训指导。
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主要包括:协助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做好辖区内村卫生室和诊所的管理及技术指导等工作。做好其他相关工作。主要包括:协助镇人民政府制定、实施农村基本医疗保健规划,开展爱国卫生工作。
(二)机构设置
院设有内科、外科、妇科、检验科、公共卫生科、预防保健科、计免接种室、儿童保健室、中西药房、办公室等科室;下设4个村卫生室:高农村卫生室、梅乐村卫生室、天池村卫生室、黄家堰卫生室。编制床位4张,实际开放13张,床位服务人口14076人。
(三)单位构成
石板镇卫生院是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954.02万元,支出总计954.02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49.91万元、 增长 89.2%,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432.26万元,医疗收入较上年增加17.64 万元。
2.收入情况。2020年度收入合计954.0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49.91万元,增长89.2%,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432.26 万元,医疗收入较上年增加17.64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93.17万元,占93.6%;事业收入60.85万元,占6.4%。
3.支出情况。2020年度支出合计937.8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33.75万元,增长86%.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406.61万元,项目支出增加27.14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909.43万元,占97%;项目支出28.43万元,占3%。此外,结余分配16.17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年终无结转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893.17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32.26万元,增长93.8%。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405.14 万元,项目支出增加27.12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93.1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32.26万元,增长93.8%。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增加155.6 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1.67万元,增长29.2%。主要原因是卫生健康支出增加189.4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增加4.73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增加7.49 万元。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93.1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32.26万元,增长93.8%。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405.14万元,项目支出增加27.1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1.67万元,增长29.2%。主要原因是卫生健康支出增加189.4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增加4.73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增加7.49 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年终无结转结余。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59.68万元,占6.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49万元,增长14.3%,主要原因是单位社保基数调整。
(2)卫生健康支出794.01万元,占88.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9.46万元,增长31.3%,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经费增加。
(3)住房保障支出39.48万元,占4.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73万 元,增长13.6%,主要原因是住房补贴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64.7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67.5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7.22万 元,增长62%,主要原因是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297.1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7.92万元,增长172%,主要原因是业务需要核酸检测项目送外检,委托业务费增加;因疫情防控常态化,防护用品、消毒用品等专用材料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0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00万元,下降100%, 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71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71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
公务接待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00万元,下降1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 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0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1.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本年度培训费支出 0.6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31万元,增长103.3%,主要原因是单位增加职工继续教育培训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对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支出3个项目分别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共1126.62万元,从评价情况整体来看,以上3个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均较好,各指标全年完成值具体详见绩效目标自评表。
(二)绩效自评结果
1. 绩效自评表
中央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自评表 | |||||||
(2020年度) | |||||||
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 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项目 | 联系人及电话 | 郑果:18323320313 | ||||
中央主管部门 |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 ||||||
地方主管部门 | 高新区公共服务局 | 实施单位 | 重庆高新区石板镇卫生院 | ||||
项目资金(万元)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预算执行率(B/A) | ||||
年度资金总额: | 22.76 | 22.76 | 100% | ||||
其中:中央补助 | 12.80 | 12.80 | 100% | ||||
地方资金 | 9.96 | 9.96 | 100% |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投入资金22.76万元(含中央资金12.80万元,市级资金4.80万元,区级资金5.16万元),在规定辖区范围内设置卡点、隔离点2个,成立入户体温检测小组3个,同时在本年度中期按需采购防疫物资不少于10批次。通过本项目的实施,使辖区内疫情防控能力在本年中期得到提升,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得到保障。同时受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 投入资金22.76万元(含中央资金12.80万元,市级资金4.80万元,区级资金5.16万元),在规定辖区范围内设置卡点、隔离点2个,成立入户体温检测小组3个,同时在本年度中期按需采购防疫物资不少于10批次。通过本项目的实施,使辖区内疫情防控能力在本年中期得到提升,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得到保障。同时受益群众满意度98%。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卡点体温检测设置数量 | =1个 | =1个 | |||
隔离点体温检测数量 | =1个 | =1个 | |||||
入户居家隔离人员体温检测小组 | =3个 | =3个 | |||||
防疫物资采购批次 | ≥10批次 | ≥20批次 | |||||
防疫药品采购批次 | ≥3批次 | ≥3批次 | |||||
质量指标 | 车载人员体温检测达标率 | =100% | =100% | ||||
与患者密切接触人员体温检测达标率 | =100% | =100% | |||||
湖北地区返乡人员体温检测达标率 | =100% | =100% | |||||
防疫物资采购质量合格率 | =100% | =100% | |||||
防疫药品采购质量合格率 | =100% | =100% | |||||
时效指标 | 卡点体温检测时期 | ≥1个月 | =3个月 | ||||
隔离点体温检测时期 | ≥1.5个月 | =2个月 | |||||
入户居家隔离人员体温检测时期 | ≥3个月 | =5个月 | |||||
完成防疫物资采购时间 | ≤2020年12月 | =2020年12月 | |||||
完成防疫药品采购时间 | ≤2020年5月 | =2020年3月 | |||||
成本指标 | 卡点工作人员补贴标准 | =70元/天 | =70元/天 | ||||
隔离点工作人员补贴标准 | =70元/天 | =70元/天 | |||||
入户居家隔离工作人员补贴标准 | =70元/天 | =70元/天 | |||||
防疫物资采购 | ≥6.00万元 | =6.47万元 | |||||
防疫药品采购 | ≥2.00万元 | =2.13万元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提升疫情防控能力 | 辖区范围内全覆盖 | 辖区范围内全覆盖 | |||
防疫物资工作后备保障 | 辖区范围内全覆盖 | 辖区范围内全覆盖 | |||||
健康知识社会公众知晓度 | ≥90% | =92% | |||||
保障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 辖区范围内全覆盖 | 辖区范围内全覆盖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资金保障程度 | 辖区范围内全覆盖 | 辖区范围内全覆盖 | ||||
项目效果的可持续性 | ≥1年 | ≥1年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服务群众对工作人员的满意度 | ≥95% | =98% | |||
服务群众对防疫效果的满意度 | ≥95% | =98% | |||||
服务群众对防疫物资质量的满意度 | ≥95% | =98% | |||||
说明 | 无。 | ||||||
备注:各类指标必须与绩效目标表或绩效监控表保持一致,中期有所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为准。 |
2.项目资金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2020年本单位没有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自评,故无项目资金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3.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无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68520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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