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0700927688XM/2022-00005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收费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高新区财政局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2-03-21 | [ 发布日期 ] | 2022-03-21 |
[ 索引号 ] | 1150010700927688XM/2022-00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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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 收费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高新区财政局 |
[ 成文日期 ] | 2022-03-21 |
[ 发布日期 ] | 2022-03-21 |
序号 | 部门 | 收费项目 | 管理方式 | 收费依据 | 收费标准 |
1 | 党群工作部 | 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考试考务费 | 缴入地方国库 | 渝财综〔2018〕97号,渝价函〔2006〕160号 | 报名考务费为每人每科50元 |
2 | 财政局 | 收费票据工本费 | 缴入地方国库 | 计价格〔2001〕604号,财预〔2002〕584号,渝财预〔2003〕12号,渝发改收费函〔2020〕491号 | 详见渝发改收费函〔2020〕491号:http://fzggw.cq.gov.cn/zwgk/zfxxgkml/jgxx/jgzc/202010/t20201010_7947328.html |
3 | 生态环境局 | 1、水资源费 | |||
(1)一般取水水资源费(地表水) |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 发改价格〔2013〕29号、渝价〔2013〕394号、渝价〔2006〕136号 | 0.1元/立方米 | ||
(2)一般取水水资源费(地下水) | 0.2元/立方米 | ||||
2、水土保持补偿费 |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2021年1月1日起由税务局执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财综〔2014〕8号,发改价格〔2014〕886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渝财综〔2015〕101号,渝价〔2017〕81号,《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 | 1.一般性生产建设项目:按照征占用土地面积一次性计征,收费标准为每平方米1.4元。 2.开采矿产资源的,建设期间,按照一般性生产建设项目标准执行。开采期间,石油、天然气(含页岩气),每平方米每年1.4元;石油、天然气(含页岩气)以外的矿产资源,按照开采量(采掘、采剥总量)每吨0.3元。 3.取土、挖砂(河道采砂除外)和采石及烧制砖、瓦、瓷(陶)、石灰,每立方米0.5元 。 4.排放废弃土、石、渣,每立方米0.5元。 | ||
4 | 建设局 | 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2021年1月1日起由税务局执收) | 中发〔2001〕9号,计价格〔2000〕474号,财税〔2014〕77号,财税〔2019〕53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76号,渝价〔2010〕230号 | 按每平方米45元收取 |
5 | 公共服务局 | 1、义务教育考试 | 缴入地方国库 | 渝价〔2013〕71号,渝价〔2013〕175号 | 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费每生每项4元;报考一般高中为每生80元,报考市级重点中学每生90元。 |
2、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费 | 缴入地方国库 | 渝财综〔2018〕76号,渝价〔2015〕123号 | 高级职务评审费每人420元,中级职务评审费每人240元,初级职务评审费每人120元。 | ||
3、社会抚养费 | 缴入地方国库 |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357号),财税〔2016〕14号,《重庆市卫生与计划生育条例》 | 按照当事人生育行为发生时,政府统计机构公布的其户籍地所在区县(自治县)上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二至三倍征收。 | ||
注:根据2021年11月17日《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社会抚养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21〕62号)要求,取消“社会抚养费”。 | |||||
6 |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土地闲置费 | 缴入地方国库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发〔2008〕3号,财税〔2014〕77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76号,渝价〔2001〕346号,渝财综〔2015〕78号 | 按照土地出让或者划拨价款的20%; 详见渝价〔2001〕346号:http://fzggw.cq.gov.cn/zwgk/zfxxgkml/jgxx/jgzc/202003/t20200304_5584840.html |
不动产登记费 |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权法》,财税〔2014〕77号,财税〔2016〕79号,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财税〔2019〕45号,财税〔2019〕53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76号,渝价〔2016〕242号 | 1.80元/件(住宅类); 2.550/件(非住宅类); 3.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 | ||
7 | 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 | 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费 | 缴入地方国库 | 综合处字〔2001〕66号,渝价〔2012〕382号,渝价〔2011〕330号 | (一)工伤职工劳动能力初次鉴定收费标准调整为每案例400元,委托鉴定按此收费标准执行;工伤职工劳动能力再次鉴定收费标准每案例750元。 (二)职工因病退休(职)劳动能力鉴定收费标准调整为每人次400元。 (三)鉴定所需的检查费按医疗收费标准收取。 |
8 | 城市建设事务中心 | 生活垃圾处置费 | 缴入地方国库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发〔2011〕9号,计价格〔2002〕872号,渝价〔2011〕315号 | 详见渝价〔2011〕315号http://fzggw.cq.gov.cn/zwgk/zfxxgkml/jgxx/jgzc/202003/t20200304_5579965.html |
城市道路占用、挖掘修复费 | 缴入地方国库 |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建城〔1993〕410号,财税〔2015〕68号,渝价〔2001〕339号,渝价〔2009〕442号 | 1.城市占道费:占用城市道路(不含摊区、摊点),主干道每日每平方米0.30元,非主干道每日每平方米0.20元。主干道及非主干道的划分,以市政部门正式公布的为准。 2.占用挖掘修复费:详见渝价〔2009〕442号:http://fzggw.cq.gov.cn/zwgk/zfxxgkml/jgxx/jgzc/202003/t20200304_5581794.html | ||
9 | 公安分局 | 1、证照费 | |||
(1)外国人证件费 | 价费字〔1992〕240号,公通字〔2000〕99号 | ||||
①居留许可 |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 财综〔2004〕60号,发改价格〔2004〕2230号 | 1.有效期不满1年的居留许可,每人400元;有效期1年(含1年)至3年以内的居留许可,每人800元;有效期3年(含3年)至5年(含5年)的居留许可,每人1000元。 2.增加偕行人,每增加1人按上述相应标准收费;减少偕行人,收费标准为每人次200元;居留许可变更的,收费标准为每次200元。 | ||
②永久居留申请 |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 财综〔2004〕32号,发改价格〔2004〕1267号 | 1500元/人 | ||
③永久居留身份证工本费 | 缴入中央国库 | 财综〔2004〕32号,发改价格〔2004〕1267号,财税〔2018〕10号 | 1.每证300元。 2.换发(有效期满或内容变更)300元/证;丢失补发或损坏换发600元/证。 | ||
④出入境证 | 缴入地方国库 | 公通字〔1996〕89号 | 100元/证 | ||
⑤旅行证 | 缴入地方国库 | 公通字〔1996〕89号 | 50元/证 | ||
(2)公民出入境证件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价费字〔1993〕164号,价费字〔1992〕240号,公通字〔2000〕99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财税函〔2018〕1号,发改价格〔2019〕914号,发改价格规〔2019〕1931号, 发改价格〔2020〕1516号 | ||||
①因私护照(含护照贴纸加注) |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 发改价格〔2013〕1494号,价费字〔1993〕164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发改价格〔2019〕914号,财政部公告〔2021〕22号 | 普通护照首次申领、补发、换发120元/证。 | ||
②出入境通行证 |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 价费字〔1993〕164号,公通字〔2000〕99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 | 1.每证15元。 2.多次出入境每证 80 元。 | ||
③往来(含前往)港澳通行证(含签注) |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 发改价格〔2005〕77号,计价格〔2002〕1097号,发改价格〔2019〕914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 | 1.往来港澳通行证收费标准每证60 元。 2.前往港澳通行证收费标准每证 40 元。 3.内地居民赴港澳签注的收费标准,一次有效签注每件 15 元,二次有效签注每件 30 元,短期(不超过一年)多次有效签注每件 80 元,一年以上(不含一年)两年以下(含两年)多次有效签注每件 120 元,两年以上三年以下(不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每件 160 元,长期(三年以上,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每件 240 元。 | ||
④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 计价格〔2001〕1835号,发改价格〔2004〕334号,价费字〔1993〕164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发改价格规〔2019〕1931号 | 1.电子通行证每证 200 元。 2.一次有效通行证每证40 元。 | ||
⑤台湾同胞定居证 | 缴入地方国库 | 发改价格〔2004〕2839号,价费字〔1993〕164号 | 每证 8 元 | ||
⑥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含签注) |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 发改价格〔2016〕352号,计价格〔2001〕1835号,价费字〔1993〕164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发改价格规〔2019〕1931号 | 1.往来台湾通行证收费标准,电子通行证每证60元,一次有效通行证每证 15 元。 2.大陆居民前往台湾签注收费标准,一次有效签注每件 15 元,多次有效签注每件 80 元。 | ||
⑦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限于补发、换发) |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 财税〔2020〕46号,发改价格〔2020〕1516号 | 成人每人350元,证件有效期10年;儿童每人230元。证件有效期5年。 | ||
(3)户籍管理证件工本费(限于丢失、补办和过期失效重办) | 缴入地方国库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财综〔2012〕97号,价费字〔1992〕240号,渝价[2001]272号 | |||
①居民户口簿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 1.户口簿外壳工本费:每本6元。 2.户口页(非农业人口):每页0.5元;户口页(农业人口):每页0.2元。 | |||
②户口迁移证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 户口迁移证件费(准迁、迁移证):每证4元。 | |||
(4)居民身份证工本费 | 缴入地方国库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财综〔2007〕34号,发改价格〔2005〕436号,财综〔2004〕8号,发改价格〔2003〕2322号,财税〔2018〕37号 | 1.申领、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居民收取工本费每证20元;2.对丢失补领或损坏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居民收取工本费每证40元;3.为居民办理临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为每证10元。 | ||
(5)机动车号牌工本费 | 缴入地方国库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发改价格〔2004〕2831号,计价格〔1994〕783号,价费字〔1992〕240号,行业标准GA36-2014,发改价格规〔2019〕1931号 | |||
①号牌(含临时) | 1.汽车反光号牌每副100元、不反光号牌每副80元。 2.挂车反光号牌每面50元、不反光号牌每面30元。 3.三轮汽车、低速货车、拖拉机反光号牌每副40元、不反光号牌每副25元。 4.摩托车反光号牌每副35元、不反光号牌每副50元。 5.机动车临时号牌每张5元。 | ||||
②号牌专用固封装置 | 上述号牌工本费标准均包括号牌专用固封装置(压有发牌机关代号)及号牌安装费用。单独补发号牌专用固封装置(压有发牌机关代号),每个1元。 | ||||
③号牌架 | 车主自愿安装号牌架的,铁质号牌架及同类产品每只5元(含号牌安装费),铝合金号牌架及同类产品每只10元(含号牌安装费)。 | ||||
(6)机动车行驶证、登记证、驾驶证工本费 | 缴入地方国库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发改价格〔2004〕2831号,财综〔2001〕67号,计价格〔1994〕783号,价费字〔1992〕240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 | 1.机动车行驶证工本费标准为每本 10 元。 2.机动车登记证书工本费每证10元。 3.驾驶证工本费为每证10元。 | ||
(7)临时入境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工本费 | 缴入地方国库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财综〔2008〕36号,发改价格〔2008〕1575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 | 每本 10 元。 | ||
2、外国人签证费 |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 计价格〔2003〕392号,价费字〔1992〕240号,公通字〔2000〕99号 | 按照国别对等、非对等签证收费标准执行。 | ||
11 | 卫生部门 | 预防接种服务费 | 缴入地方国库 | 财税〔2016〕14号,财综〔2002〕72号,财综〔2008〕47号,发改价格〔2016〕488号,渝财综〔2007〕138号,渝价〔2018〕174号 | 二类疫苗预防接种服务费每针次20元 |
12 | 教育部门 | 普通高中学费、住宿费 | 缴入地方财政专户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教财〔1996〕101号,教财〔2003〕4号,渝价〔2013〕71号,渝价〔2014〕265号 ,渝办发〔2006〕197号 | 1.普通高中学费:300~1200元/生期; 2.重点高中学费:都市发达经济圈1200元/生/期; 3.公寓式宿舍:一类公寓式宿舍每生每期不超450元,二类公寓式宿舍每生每期不超过350元,三类公寓式宿舍每生每期不超过200元。 |
公办幼儿园保教费 | 缴入地方财政专户 | 《幼儿园管理条例》,发改价格〔2011〕3207号,渝价〔2012〕30号,教财〔2020〕5号,渝发改规范〔2021〕1号文件,渝高新改发〔2021〕110号文件,渝府发〔2012〕59号,渝价〔2009〕456号 | 一级幼儿园600元/生/月,二级幼儿园500元/生/月,三级幼儿园400元/生/月,未定级或未达等级200元/生/月。另备注如下: 1.未提供午餐午睡的收费标准,按照同等级全日制收费标准的70%收取; 2.寄宿制(含住宿费)收费标准在同等级全日制收费标准基础上上浮不超过30%; 3.市级示范幼儿园可在一级幼儿园收费标准基础上上浮不超过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