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重庆高新区2023年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的补充公告
为进一步做好重庆高新区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加强燃气具相关配件产品的质量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第18号令)等规定,我局补充制定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和燃气灶具连接用软管的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现依法向社会予以公布。旧版同种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同时废止。
附件:重庆高新区2023年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补充)
重庆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