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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公示信息(来源于:渝高新市监处字〔2024〕1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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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九龙坡区恒刚五金标件经营部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500107MA5UPTAH1F

法定代表人

吴恒刚

违法行为类型及依据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的工业产品。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的规定。

违法事实

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产品的行为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

处罚内容

1、没收违法所得252元;2、罚款:1260元;3、没收被扣押的7支直流水枪

处罚决定日期

2024年6月17日

处罚机关

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

数据来源单位

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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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下载:行政处罚决定书公示信息(来源于:渝高新市监处字〔2024〕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