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公示信息(来源于:渝高新市监处字〔2024〕112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
九龙坡区恒刚五金标件经营部 |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2500107MA5UPTAH1F |
法定代表人 |
吴恒刚 |
违法行为类型及依据 |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的工业产品。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的规定。 |
违法事实 |
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产品的行为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 |
处罚内容 |
1、没收违法所得252元;2、罚款:1260元;3、没收被扣押的7支直流水枪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4年6月17日 |
处罚机关 |
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 |
数据来源单位 |
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