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
重庆高新区第一人民医院(重庆市沙坪坝区曾家镇卫生院) |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25001064504973178 |
法定代表人 |
邢星 |
违法行为类型及依据 |
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 |
违法事实 |
诊疗规范过度诊疗、超标准收费和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其他违法行为,造成医保基金损失61300元 |
处罚依据 |
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三项和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七项 |
处罚内容 |
罚款61300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4年9月6日 |
处罚机关 |
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综合执法局 |
数据来源单位 |
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