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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高新综执罚字〔2024〕第34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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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重庆白市驿中西医结合医院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00107MA5U4BJ817

法定代表人

刘玉晗

违法行为类型及依据

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定点医药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执行实名就医和购药管理规定,核验参保人员医疗保障凭证,按照诊疗规范提供合理、必要的医药服务,向参保人员如实出具费用单据和相关资料,不得分解住院、挂床住院,不得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过度检查、分解处方、超量开药、重复开药,不得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不得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不得诱导、协助他人冒名或者虚假就医、购药。”的规定。

违法事实

刘非承认存在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问题,违规使用医保基金34732.68元;存在超标准收费问题,违规使用医保基金4557.34元;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问题,违规使用医保基金3872.3元,共造成了医保基金损失43162.32元。重庆白市驿中西医结合医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玉晗委托院长邵瑞瑄到重庆高新区综合执法局接受调查询问,邵瑞瑄承认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共造成医保基金损失43162.32元。

处罚依据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三项以及《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裁量基准(暂行)》序号2的规定

处罚内容

罚款43162.32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4年3月26日

处罚机关

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综合执法局

数据来源单位

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