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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高新综执罚字〔2024〕320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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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重庆九龙坡泰康医院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525100107355693491R

法定代表人

陈文刚

违法行为类型及依据

未按规定填写病历的行为。

违法事实

违反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填写并妥善保管病历资料”的规定。

处罚依据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项以及《重庆市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3年版)

处罚内容

1.警告;2.罚款1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4年3月18日

处罚机关

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综合执法局

数据来源单位

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