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
重庆双廷科技有限公司 |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00107MA60BPHT1H |
法定代表人 |
车** |
违法事实 |
在实施烘烤作业期间,有有机废气产生。其烘烤房系封闭铁箱构造,废气经管道收集后向高空排放,配备的废气处理设施不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的相关规定。 |
违法行为类型及依据 |
违反了《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有机化工、制药、电子设备制造、包装印刷、家具制造及其他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应当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并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保持正常运行;无法密闭的,应当采取措施减少废气排放” 的规定。 |
处罚依据 |
《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七十五条 |
处罚内容 |
罚款20000 元(大写:人民币贰万元整)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4年11月21日 |
处罚机关 |
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综合执法局 |
数据来源单位 |
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