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
重庆首铭环卫服务有限公司 |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00106MA60HDCA4M |
法定代表人 |
刘** |
违法行为类型及依据 |
违反了《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一款:“建筑工地及垃圾处理场的进出路口路面应硬化处理,配设车辆冲洗设施( 含排水沟、沉沙井等),保持周边环境清洁;”的规定。 |
违法事实 |
2024年11月18日,重庆首铭环卫服务有限公司在香炉山街道Z3路项目大门前未配备车辆冲洗设施,保持周边环境清洁案件。 |
处罚依据 |
《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二款:“违反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的规定。 |
处罚内容 |
警告、罚款1500元(大写:壹仟伍佰元整)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4年11月19日 |
处罚机关 |
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综合执法局 |
数据来源单位 |
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