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
重庆灵精家具有限公司 |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00107MA60C06X1P |
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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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事实 |
未建立粉尘清扫制度,现场设施设备积尘严重。 |
违法行为类型及依据 |
违反了《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
处罚依据 |
依据《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第二十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2000元(大写:贰仟元整)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4年8月13日 |
处罚机关 |
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综合执法局 |
数据来源单位 |
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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