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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公示信息(来源于:渝高新市监处字〔2024〕19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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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奕多便利店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500106MA5YY3KM8M

法定代表人

陈运思

违法行为类型及依据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十)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违法事实

涉嫌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行为。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

处罚内容

罚款1000元(大写:壹千元整),没收违法所得5元(大写:伍元整),没收过期卫龙牌霸道熊猫麻辣辣条22包。

处罚决定日期

2024年9月26日

处罚机关

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

数据来源单位

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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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下载:行政处罚决定书公示信息(来源于:渝高新市监处字〔2024〕1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