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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建安罚[2024]第0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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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重庆龙瑞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00107688916702X

法定代表人

邓明红

违法事实

2024年9月18日,建设局监督人员在陕建·山屿湖(一期)项目检查中发现已安装的一台塔吊(渝YB-T02165)未在高新区建设局办理塔吊安装告知手续。

违法行为类型及依据

违反了《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第十二条(五)安装单位应当履行下列安全职责:将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安装、拆卸人员名单,安装、拆卸时间等材料报施工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审核后,告知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

处罚依据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

处罚内容

责令限期整改,并处5000.00元(大写:伍仟元整)人民币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24年10月8日

处罚机关

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局

数据来源单位

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附件下载:

原文下载:高新建安罚[2024]第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