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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0090000800/2021-06922 [ 发文字号 ] 走马府发〔2021〕155号
[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其他
[ 成文日期 ] 2021-11-05 [ 发布日期 ] 2021-11-30

走马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走马镇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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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居)民委员会,各相关单位:

按照《重庆高新区管委会蓝天工作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的通知》(渝高新蓝天办发20213、《重庆高新区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大气环境质量具体考核事项的通知》(渝高新环发〔20217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走马镇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走马镇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5日

走马镇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今年91日“市政府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调度会议”、1020日“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攻坚视频会议”、以及1028日重庆高新区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部署会有关精神,强力推进我镇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有效应对秋冬季大气污染,确保我镇大气环境质量持续向好,特制定本方案。

一、攻坚时间

2021111日起至2022331日(根据工作需要,可适当延长工作时间)。

二、攻坚目标

全面完成2021年空气质量目标任务。以20192021年三年平均值为基数(优良天数82天,PM2.5浓度47微克/立方米),202213月,重庆高新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力争增加2天,PM2.5浓度力争下降2微克/立方米。2021年市生态环境局下达高新区的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目标318天,目前已经完成269天,污染超标天数29天,污染形势不容乐观。结合全区开展的20212022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方案,以整治工业、扬尘、交通和生活污染管控为重点开展攻坚行动,严防出现重污染天气。

三、组织领导

根据高新区20212022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要求,成立走马镇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行动领导小组,负责此次攻坚行动的组织领导、决策部署和统一指挥,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镇建管办、综合执法大队、应急办、农服中心、市场监管所负责人、各村(居)书记、主任为组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建管办,由建管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处理攻坚行动日常事务。

四、攻坚重点工作任务

(一)进一步强化工业污染控制

1.加强重点行业废气治理设施监管。督促辖区内各企业废气治理设施正常运行,一旦发现超标或者擅自停运设施等违法行为,及时处置。(牵头单位:建管办、综合执法大队,配合单位:各村居)

2.强力推进汽车修理和家具行业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治理。对未在密闭空间喷涂、废气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未有效处置挥发性有机污染物、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等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并责令企业立即整改,限期达到治理要求。(牵头单位:建管办、综合执法大队,配合单位:各村居)

3.针对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塑料加工、食品加工、石材加工、机械加工等行业的工业企业开展全面清查。依法应安装污染治理设施而未安装或污染治理设施不完备的工业企业,不能实现稳定达标排放的工业企业,依法立案查处,并责令企业立即整改,限期达到治理要求(牵头单位:建管办,应急办,配合单位:各村居)

4.检查辖区企业是否落实高新区空气污染预警要求的错峰生产情况,对没按要求错峰生产的企业责令立即整改并发放督办函。(牵头单位:建管办、综合执法大队,配合单位:各村居)

(二)进一步强化扬尘污染控制

1.严格控制施工扬尘污染。督促全镇施工工地严格执行控尘规定,监督施工单位配置满足控尘需要的雾炮并按规定使用,加大对辖区每个工地检查频次,发现问题立即要求施工单位整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立案查处。(牵头单位:建管办、综合执法大队,配合单位:各村居)

2.对施工裸土实施全面覆盖。督促施工单位对施工范围内的裸土以密闭防尘网全面覆盖,并随时进行检查,不得存在防尘网缺失、破损和覆盖不严等现象。(牵头单位:建管办,配合单位:各村居)

3.坚决落实空气污染预警停工措施。在空气污染预警天气时,每天组织专人对施工工地进行巡查,禁止土石方施工和外运、禁止控尘不达标的工地施工。(牵头单位:建管办、综合执法大队,配合单位:各村居)

4.切实加强道路冲洗保洁和洒水降尘,有效控制道路扬尘。严格落实道路冲洗和清扫保洁规定,增加冲水频次,确保道路见本色、绿化带无明显积尘,避免绿化带种植覆土污染道路。我镇辖区道路的冲洗保洁,要求每天冲洗2次,每天洒水不得少于5次。全面执行建筑垃圾运输车密闭运输,严厉查处冒装撒漏的运输车辆。(牵头单位:综合执法大队,配合单位:建管办)

5.开展混凝土搅拌站粉(扬)尘专项整治,加大对辖区3家搅拌站的巡查频次,及时处置企业粉(扬)尘污染控制不到位情况。(牵头单位:建管办、综合执法大队,配合单位:相关村)

(三)进一步强化交通污染控制

1.开展绿色出行宣传,引导群众积极采取步行、公交等绿色出行方式,尽量少动用机动车,减少尾气排放。(牵头单位:建管办,配合单位:各村居)

2.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执法检查。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牵头单位:建管办、应急办,配合单位:各村居)

(四)进一步强化生活污染控制

1.加强巡查,及时处置违规销售、使用煤炭、重油、渣油、石油焦等高污染燃料的违法行为。(牵头单位:建管办,应急办、综合执法大队,配合单位:各村居)

2.检查公共机构食堂和餐饮企业油烟治理及餐饮油烟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督促定期清洗并正常运行油烟净化设施。(牵头单位:建管办、市场监管所,配合单位:各村居)

3.开展禁止露天焚烧、露天烧烤、烟熏制品、烟花爆竹禁放、病虫害树枝焚烧专项行动。在秋冬季重点时段加大巡查力度,深入各村(社区)田间地头进行明察暗访(含已征未用土地),及时查处露天焚烧行为。各村居要组织专门巡查处置队伍,实施不间断巡查,各村居网格员接到视频监控云台告警后,第一时间到达焚烧点,半小时内完成扑灭,并及时反馈处置情况。(牵头单位:建管办、农服中心、综合执法大队,配合单位:各村居)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积极行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立即行动,紧急部署,严密组织,认真落实各项措施。要明确职责分工,按照大气污染防治属地管理原则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做好必要的办公、执法、巡查保障,确保攻坚行动工作取得实效。

(二)严格标准、严格执法。各单位务必要严格按照本单位担负的职责,对照攻坚措施的要求开展工作,对攻坚期间发现的违法问题和镇政府通报的问题绝不姑息,一经查实必须立即上报对应部门,责令停工停产,按照法律规定的上限从重处罚。

(三)严格督查、严肃纪律。对工作不力、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我镇被通报批评,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实绩考核被扣分的,造成恶劣后果和重大影响的,要按规定启动问责机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下载:

走马府发〔2021〕155号关于印发《走马镇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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