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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2022-01346 [ 发文字号 ] 曾镇府发〔2022〕45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曾家镇
[ 成文日期 ] 2022-05-05 [ 发布日期 ] 2022-05-10

曾家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专项行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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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区),机关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巩固提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成效,切实解决分类工作薄弱环节,决定开展为期三个月的生活垃圾分类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用三个月时间,同步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落实责任”“摆放整齐”“分到位和投准确”“规范运输”四个专项行动,推动解决分类工作中,管理责任人制度落实不到位、分类收集设施设置不规范、分类投放准确率不高和生活垃圾混收混运等问题,全面提升生活垃圾分类效果和管理水平。

二、工作重点

(一)开展“落实责任”行动。重点细化落实生活垃圾管理责任人制度,主要做好两项工作:

1.落实生活垃圾管理责任人(5月初完成)。根据《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规定,以小区、家庭、居民、单位等为重点,通过签订责任承诺书等方式,逐项落实生活垃圾管理责任人,明确责任内容和相关单位工作职责,确保生活垃圾产生、投放、收集、转运、处理全过程分类责任明确、要求清晰、管理到位。

2.完善责任公示牌并建立监督制度(5月底前完成)。重点在居民小区、公共机构、企业、经营性场所、公共场所等垃圾前端投放、收集场所的显著位置,设置生活垃圾分类责任公示牌,接受群众监督。公示牌内容应包括:各类垃圾收运企业,责任单位、责任人、指导员等名单、责任范围、联系电话、投诉渠道及其他相关信息。

(二)开展“摆放整齐”行动。重点优化前端分类收集设施设置,主要做好三项工作:

1.规范前端分类设施配置(6月底前完成)。根据生活垃圾产生量和类别,以“经济、实用、便民”为原则,科学、规范、合理布局垃圾分类收集容器、集中投放点(厢房)、接驳点(站)等设施设备。新建住宅项目的垃圾分类收集厢房要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和验收。规范垃圾分类箱桶设置,全面消除占用城市主次干道、小区主要通道和群众通行主要路口等摆放垃圾分类收集箱(桶、车,果皮箱除外)的现象。

2.加快分类设施升级改造(6月底前完成)。按照垃圾分类收集设施设置的标准和要求,对现有收集设施进行升级改造,更新老旧、破损的分类收集设施,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破袋、垃圾溯源等功能,配置遮雨、洗手、照明等便民设施,加强周边绿化环境建设,改善前端投放环境卫生。

3.规范分类设施运行管理(5月底前完成)。逐个核查分类设施,严格规范运行管理和分类标志标识,做到分类收集设施标识正确、管理规范、功能完善、环境整洁、摆放有序。

(三)开展“分到位和投准确”行动。重点开展分类宣传培训、规范分类投放,主要做好三项工作:

1.加强宣传培训(持续开展,集中行动结束后进入常态化)。按照媒体宣传和面对面宣传相结合、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相结合的要求,通过微视频、微课堂、知识竞赛、有奖问答、演讲比赛、上门宣传、积分奖励、红黑榜等多种方式,全面宣传贯彻《重庆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培训垃圾分类知识和生活技巧。宣传培训工作要区分群体,着眼效果,减少形式,切实提高垃圾分类知晓率、参与率和投放准确率。

2.结合实际优化撤桶并点(6月底前完成)。以提高厨余垃圾精准投放质量为重点,按照“一小区一策”的原则,在充分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优化定时定点投放方式;针对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推行预约上门和志愿帮扶等服务。

3.集中开展“值桶”“净桶”“翻桶”行动(5月底前完成)。结合责任人制度落实工作,组织人员集中开展“值桶”“净桶”“翻桶”活动,分析前端分类存在问题,有针对性落实提高分类准确率的具体措施。以分类指导员、基层党员为骨干,统筹党员、网格员、志愿者等落实“值桶”“净桶”“翻桶”人员,保障专项工作经费,确保行动见效。

(四)开展“规范运输”行动。重点是解决生活垃圾“混收混运”问题,主要做好两项工作:

1.整治违法运输行为(6月底前完成)。生活垃圾收运企业需依法取得许可,配置密闭的专业运输车辆,且分类标识规范、清晰,收运过程规范,无“抛冒滴漏”现象。按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重庆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全面核查小区、餐饮门店和其他社会单位的垃圾收运等资质,集中整治无证经营、非法运输、不规范运输等行为。

2.整治混收混运现象(6月底前完成)。制止生活垃圾混收混运是管理责任人法定责任,也是提高分类效果的重要环节。加强分类收运监督管理,督促解决“混收混运”现象,对不服从管理、情节严重的相关企业要依法采取相关处理措施。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村(社区)、有关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垃圾分类领导协调机构作用,要将四个专项行动作为提高垃圾分类效果的重点工作和关键措施,保障工作经费,明确工作目标,压实单位主体责任,高标准、实举措、严要求推动完成专项行动任务。

(二)优化措施。一是各村(社区)、有关单位要对照四个专项行动的时间节点和具体要求,结合实际明确工作重点,细化具体措施,完善实施计划,逐项分解、逐级落实责任,确保有人抓、有人管、见成效。二是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对涉疫区域要暂停垃圾分类工作,并对照防疫要求,严格规范封控区、管控区、居家隔离点的生活垃圾规范装袋、收运和消杀,严格作业人员和车辆管理,严禁擅自收运处理按照医疗垃圾管理的废弃物。

曾家镇人民政府

202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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