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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2022-01107 [ 发文字号 ] 西永街发〔2022〕38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西永街道
[ 成文日期 ] 2022-03-28 [ 发布日期 ] 2022-04-13

西永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2022年度西永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估细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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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区)、各科室、各有关单位:

为务实有效推动西永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现将《2022年度西永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估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此页无正文)

西永街道办事处

2022328

(此件公开发布)

2022年度西永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估细则

为深入贯彻住房城乡建设部等12部委《关于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若干意见》(建城〔202093号),认真落实《重庆市深化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渝府办发〔202181号)、《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估细则(试行)》(渝分类办〔202117号)《重庆高新区深化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渝高新办发〔202191号)和《关于印发2022年度重庆高新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估细则的通知》(渝高新城综管办发〔20226号)等有关要求,制定本细则。

第一条 本细则适用于西永街道生活垃圾分类评估工作。

第二条 高新区城市综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城综办)牵头对全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综合评估。

第三条 评估内容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主要包括引导居民自觉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加强生活垃圾分类配套体系建设、强化组织领导和工作保障等工作进展情况及取得的成效。

第四条 评估方式主要包括材料查阅、现场检查和第三方评估。

第五条 各村(社区)按照西永街道或者高新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月报制度要求,向街道社区事务服务中心报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展数据、信息。

第六条 评估采取计分制,主要从体制机制建设、整体推进、组织动员和宣传教育等7个方面计分,并设置加扣分项,总分100分。具体分值划分和评分标准详见附件1,街道根据工作实际情况调整当月评估内容与评估重点。

第七条 居民小区、学校、公共机构、相关企业(农贸市场、商超、酒店、大型企业)等单位评估采取计分制,具体分值划分和评分标准详见附件2—5,街道根据工作实际情况调整当月评估内容与评估重点。

第八条 街道社区事务服务中心根据区城综办“月考核,季排名”情况向各村(社区)通报评估结果。各村(社区)、街道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的评估结果记入工作考核内容。

第九条 本细则自202241日起施行,由街道社区事务服务中心负责解释。原《关于印发西永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评价细则(试行)的通知》(西永街发〔202194号)废止。

附件:1.西永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估标准(村、社区)

2.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评估标准

3.学校生活垃圾分类评估标准

4.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评估标准

5.相关企业生活垃圾分类评估标准


附件1

西永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估标准(社区、村)

序号

评估内容

分值

分项

评分标准

1

体制机制建设

11

1.落实村(社区)主体责任,建立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的工作机制(2分)。

2.建立街道、村(社区)、小区三级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协调机制,各村(社区)认真履行垃圾分类职责(2分)。

3.制定村(社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建立村(社区)年度工作计划并有效执行(2分)。

4.建立考评制度并有效执行(2分)。

5.落实单位、个人垃圾分类法律责任(3分)。

1.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村(社区)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得1分;领导小组充分发挥作用的得0.5分;日常管理机构健全的得0.5分。

2.建立三级工作协调机制的得1分;协调机制有效运行的得1分。

3.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年度工作计划的得1分;有效执行的得1分。

4.建立考评制度的得1分;有效执行的得1分。

5.建立常态化执法检查机制并有效执行的得3分。

2

整体推进

28

1.居民小区(示范村)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情况(10分)。

2.学校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情况(8分)。

3.公共机构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情况(5分)。

4.相关企业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情况(5分)。

对村(社区)辖区内的居民小区(示范村)、学校、公共机构、相关企业(农贸市场、商超、酒店、大型企业)进行评估,评估结果按比例折算计入本项得分,评估标准见附件2—5。对示范村的评估标准另行明确。

3

组织动员和宣传教育

8

1.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2分)。

2.广泛开展主题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2分)。

3.加强联系群众,开展入户宣传活动(2分)。

4.开展学校、家庭、社区互动实践和“小手拉大手”活动(2分)。

1.村(社区)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推动工作、实地调研或督导检查的每次得1分,最高2分。

2.每开展1次村(社区)主题宣传活动得0.5分,最高1分;在区级以上主流媒体开展报道的得1分。

3.未组织开展入户宣传的不得分。

4.未开展学校、家庭、社区互动实践和“小手拉大手”活动的不得分。

4

基层组织建设和社区治理

8

1.以生活垃圾分类为载体,广泛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2分)。

2.建立健全党建引领,街道、村(社区)联动机制(2分)。

3.结合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2分)。

4.以生活垃圾分类为抓手,积极推行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2分)。

1.街道、社区开展“共同缔造”活动试点,形成经验做法的得1分;基本实现城乡社区人居环境“整洁、舒适、安全、美丽”目标,初步建立“共同缔造”长效机制的得1分。

2.每开展1次联动会议、活动等的得1分,最高2分。

3.基层党组织定期研究垃圾分类工作的得1分;定期组织党员和干部参与垃圾分类、有效服务群众的得1分。

4.将垃圾分类纳入居民自治制度的得1分;定期开展民主协商研究垃圾分类工作的得1分。

5

文明习惯养成

9

1.结合精神文明建设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1分)。

2.健全社会服务体系,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志愿服务行动和公益活动(2分)。

3.建立分类指导员队伍(6分)。

1.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作为文明城市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重要内容的得1分。

2.开展辖区范围的志愿者活动或公益活动的得1分;调动社区志愿者、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市场主体等社会力量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得1分。

3.建立分类指导员队伍的得2分;根据队伍建设及桶边指导情况酌情给分。

6

分类成效

30

1.达到分类标准的居民比例不断提高(10分)。

2.厨余垃圾分出量等相关垃圾分类指标实现年度目标任务(10分)。

3.厨余垃圾分出质量达到要求(10分)。

1.主要考察知晓率、参与率、投放准确率等。

2.根据完成比例给分。

3.根据厨余垃圾拒收情况进行扣分。

7

信息报送

6

1.每月按要求及时报送数据、信息(4分)。

2.内容详实,数据准确(2分)。

1.未按要求报送的不得分。根据报送情况得分。

2.报送内容缺项和不准确的各扣1分。

8

加扣分项

加分项

1.推动垃圾分类工作取得实效的创新性举措或形成被广泛复制推广模式的(2分)。

2.承办区级层面会议、主题宣传等活动(1分)。

1.根据创新性举措和复制推广情况酌情给分。

2.承办区级层面会议、主题宣传等活动的加1分。

扣分项

1.被主流媒体曝光并被查实的,或被区及以上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2分)。

2.存在“先分后混”“混装混运”现象的(-2分)。

3.通过实地调研督导、第三方监管、社会监督等方式发现问题突出的。

4.发现弄虚作假的。

1.被曝光并被查实或被通报批评的,每次减2分。

2.发现存在“先分后混”“混装混运”现象的,每次扣2分。

3.根据发现问题严重程度酌情扣分。

4.发现弄虚作假的扣除相应评估项分数并酌情扣分,严重的取消评估成绩并通报批评。

附件2

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评估标准

序号

评估内容

分值

分 项

评估标准

1

机制建设

20

1.组建小区垃圾分类工作推进机构,有人员组织结构、明确人员分工及职责,配备垃圾分类指导、收运人员(10分)。

2.生活垃圾实现分类收集、运输,并建立工作台账(10分)。

1.未成立小区垃圾分类工作推进机构、未配备人员的不得分。

2.未实现分类收集、运输的不得分。

2

设施配置

30

1.垃圾分类投放设施完备(8分)。

2.垃圾分类投放收集点干净整洁、地面规范有序(6分)。

3.分类标志使用正确(6分)。

4.分类投放收集点已升级改造(10分)。

1.投放设施配置不规范、管理维护不当的,一处扣2分。

2.投放收集点脏乱、清运不及时的,一处扣2分。

3.标志不正确、不清楚,一处扣2分。

4.根据完成分类投放收集点升级改造的比例给分。

3

宣传教育

30

1.有宣传阵地(如宣传栏、宣传海报等)。在显著位置设置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画面(5分)

2.信息公示完备:公示小区分类责任单位、负责人、联系电话,张贴垃圾分类奖惩榜等相关激励约束制度和措施,公示监督投诉电话,公示投放点分布示意图,设有垃圾分类投放指南且内容清晰准确(10分)

2.培训和教育。积极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工作,定期组织垃圾分类培训及相关活动,对单位职工开展分类相关知识培训和操作指导(5分)。

3.宣传引导。对小区居民进行垃圾分类宣传,并常态化进行桶边指导(10分)。

1.没有宣传阵地的不得分。

2.未进行信息公示的不得分。

3.未开展培训教育的不得分,每季度不应少于1次。

4.未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引导与桶边指导的不得分。

4

分类成效

20

1.垃圾分类知晓率达到95%以上(10分)。

2.垃圾分类投放准确率达到80%以上(10分)。

1.根据知晓率给分。

2.根据投放准确率给分。

附件3

学校生活垃圾分类评估标准

序号

评估内容

分值

分 项

评估标准

1

机制建设

14

1.制定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责任部门和职责分工,并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5分)。

2.安排垃圾分类专项经费(4分)。

3.生活垃圾实现分类收集、运输,并建立工作台账(5分)。

1.未制定相关工作方案、未建立年度工作计划的不得分。

2.未安排垃圾分类专项经费的不得分。

3.未实现分类收集、运输的不得分。

2

设施配置

20

1.垃圾分类投放设施完备(8分)。

2.垃圾分类投放收集点干净整洁、地面规范有序(6分)。

3.分类标志使用正确(6分)。

1.投放设施配置不规范、管理维护不当的,一处扣2分。

2.投放收集点脏乱、清运不及时的,一处扣2分。

3.标志不正确、不清楚,一处扣2分。

3

宣传教育

20

1.有宣传阵地(如宣传栏、宣传海报等)。在显著位置设置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画面(5分)。

2.培训和教育。积极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工作,定期组织垃圾分类培训及相关活动,对单位职工开展分类相关知识培训和操作指导(5分)。

3.垃圾分类进课堂。中小学将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纳入课程内容,高校以开设选修课、开展专题讲座等方式,增强学生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环境意识(10分)。

1.没有宣传阵地的不得分。

2.未开展培训教育的不得分,每学期不应少于1次。

3.垃圾分类未进课堂的不得分。

4

活动开展

26

1.垃圾分类宣传活动。有年度活动计划,多种手段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活动(8分)。

2.垃圾分类志愿者活动。组建垃圾分类志愿者队伍,开展志愿者活动(8分)。

3.学校、家庭、社会互动。中小学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向学生和家长全面普及垃圾分类知识。高校组织学生深入社区开展宣传和社会实践(10分)。

1.未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活动的不得分,每季度开展宣传活动不应少于1次。

2.未组建垃圾分类志愿者队伍的不得分,每季度开展志愿者活动不应少于1次。

3.未开展学校、家庭、社会互动的不得分,根据开展情况酌情给分。

5

分类成效

20

1.垃圾分类知晓率达到95%以上(10分)。

2.垃圾分类投放准确率达到80%以上(10分)。

1.根据知晓率给分。

2.根据投放准确率给分。

附件4

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评估标准

序号

评估内容

分值

分 项

评估标准

1

机制建设

20

1.制定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责任部门和职责分工,并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5分)。

2.安排垃圾分类专项经费(5分)。

3.生活垃圾实现分类收集、运输,并建立工作台账(10分)。

1.未制定相关工作方案、未建立年度工作计划的不得分。

2.未安排垃圾分类专项经费的不得分。

3.未实现分类收集、运输的不得分。

2

设施配置

30

1.垃圾分类投放设施完备(10分)。

2.垃圾分类投放收集点干净整洁、地面规范有序(10分)。

3.分类标志使用正确(10分)。

1.投放设施配置不规范、管理维护不当的,一处扣2分。

2.投放收集点脏乱、清运不及时的,一处扣2分。

3.标志不正确、不清楚,一处扣2分。

3

宣传教育

30

1.有宣传阵地(如宣传栏、宣传海报等)。在显著位置设置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画面(10分)。

2.履行告知责任。以书面形式告知单位职工垃圾分类的主要内容、标准规范(10分)。

3.培训和教育。积极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工作,定期组织垃圾分类培训及相关活动,对单位职工开展分类相关知识培训和操作指导(10分)。

1.没有宣传阵地的不得分。

2.未履行告知责任的不得分。

3.未开展培训教育的不得分,每年不应少于1次。

4

分类成效

20

1.垃圾分类知晓率达到95%以上(10分)。

2.垃圾分类投放准确率达到80%以上(10分)。

1.根据知晓率给分。

2.根据投放准确率给分。

附件5

相关企业生活垃圾分类评估标准

序号

评估内容

分值

分 项

评估标准

1

机制建设

20

生活垃圾实现分类收集、运输,并建立工作台账。(20分)

未实现分类收集、运输的不得分。

2

设施配置

40

1.垃圾分类投放设施完备(16分)。

2.垃圾分类投放收集点干净整洁、地面规范有序(12分)。

3.分类标志使用正确(12分)。

1.投放设施配置不规范、管理维护不当的,一处扣2分。

2.投放收集点脏乱、清运不及时的,一处扣2分。

3.标志不正确、不清楚,一处扣2分。

序号

评估内容

分值

分 项

评估标准

3

宣传教育

30

1.有宣传阵地(如宣传栏、宣传海报等)。在显著位置设置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画面(10分)。

2.履行告知责任。以书面形式告知单位职工垃圾分类的主要内容、标准规范(10分)。

3.培训和教育。积极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工作,定期组织垃圾分类培训及相关活动,对单位职工开展分类相关知识培训和操作指导(10分)。

1.没有宣传阵地的不得分。

2.未履行告知责任的不得分。

3.未开展培训教育的不得分,每年不应少于1次。

4

分类成效

10

垃圾分类职工知晓率达到95%以上(10分)。

根据知晓率给分。

附件下载:

西永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2022年度西永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估细则》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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