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2025-00001 | [ 发文字号 ] | 石板府发〔2025〕1号 |
[ 主题分类 ] | 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石板镇 | ||
[ 成文日期 ] | 2025-01-03 | [ 发布日期 ] | 2025-01-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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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字号 ] | 石板府发〔2025〕1号 |
[ 主题分类 ] | 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石板镇 |
[ 成文日期 ] | 2025-01-03 |
[ 发布日期 ] | 2025-01-16 |
机关有关岗位:
《石板镇2025年度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监督检查计划》已经由镇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和贯彻执行。
重庆高新区石板镇人民政府
2025年1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石板镇2025年度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监督检查计划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正确履行安全生产执法职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能,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石板镇2025年度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监督检查计划。
一、编制依据
根据《安全生产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6〕32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及《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编制。
二、编制说明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重庆高新区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及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的要求,本镇应急管理岗、综合执法岗、经济发展岗、规划建设岗、森林防火/防汛抗旱岗、民政社事岗、文教体旅岗、市政管理岗、市场监管岗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岗位(简称编制单位),负责编制本岗位年度监督检查计划。
重点监管单位、一般监管单位、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等原则上参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文件的相关规定确定。各编制单位对本行业领域重点监管单位的监督检查每年不少于2次,对于一般监管单位确实不能实现年内逐一监督检查的,要通过“双随机”的方式来抽查,且每月确定抽查范围、抽查批次、抽查监管单位的家数,每月确定好抽查单位后应做好记录,包括参与抽查人员名单,抽查企业的名单,参与监督检查的人员名单等情况。
三、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的实施要求
(一)严格按照批准的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实施。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对监督检查计划具体单位、检查时间进行调整的,应符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规定,变动须在30日内经分管领导批准报镇安委办备案,变动超过20%的还需报高新区安委办登记备案。
(二)进行年度监督检查的具体内容应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等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大对安全生产资金、物资、技术、人员的投入保障力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特别要突出以下九项内容:
1.相关证照和具备国家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情况。
2.建立安全责任体系,各岗位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的情况。
3.主要负责人,专、兼职安全员,车间主任安全生产检查情况。
4.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及特种作业证执证上岗的情况。
5.重要安全设施设备检查维护保养检测的情况。
6.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及公开通报情况。
7.危险物品、危险作业管理情况。
8.抽查生产车间、库房、设施等情况。
9.安全生产“日、周、月”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三)进行年度监督检查中,发现生产经营单位存在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者事故隐患的,应当依法采取现场处理措施、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处罚措施。
四、2025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安排
(一)总法定工作日
国家法定工作日为365-104-13=248日。其中:根据2024年11月修订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2025年全体公民放假的法定节假日共有13天。
(二)监管执法工作日
1.重点单位检查执法,安排100日。
2.重大节假日前后检查,安排20日。
3.复查或抽查,安排70日。其中,事故查处(含瞒报谎报事故查处),预计安排40日。
五、监督检查计划的实施和保障
(一)统筹结合开展监督检查
全面盘点和梳理执法重点和难点,按照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严格执行“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执法“三部曲”工作方法和基本程序,转变监管执法方式,不断增强监督检查的权威性、严肃性。
(二)严格履行监督检查法定职责
监督检查计划是安全监管执法机关的法定职责和具体活动,也是监管执法检查人员依法履职、科学履职的基本依据,必须严格执行。在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和生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时,已经按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处理的,应当作为相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依据。
附件:1.2025年综合协调岗监督检查计划
2.2025年宣统群团岗监督检查计划
3.2025年经济发展岗监督检查计划
4.2025年规划建设岗监督检查计划
5.2025年生态环保岗/饮用水源保护岗监督检查计划
6.2025年森林防火/防汛抗旱岗监督检查计划
7.2025年民政社事岗监督检查计划
8.2025年文教体旅岗监督检查计划
9.2025年应急管理岗监督检查计划
10.2025年市政管理岗监督检查计划
11.2025年市场监管岗监督检查计划
附件1
2025年综合协调岗监督检查计划
一、工作目标
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机关内院用电、用气、机关食堂食品安全等进行全面检查,及时督促整改存的安全隐患,给机关干部职工提供一个安全舒适的办公环境。
二、监督检查人员安排
牵头负责人:杜高霞
具体工作人员:王涛、谷九宽、秦珊。
三、监督检查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公共区域安全
1.机关内院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电气线路等违章用电用气用火现象(如:使用明火及大功率电器等);
2.各办公室、会议室等插座、线板、线路等是否老化,网络线是否凌乱不整;
3.过道、会议室等是否设置影响逃生、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4.消防设施、器材和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是否在位、完整;灭火器是否完好有效,是否有检查记录;
5.院内是否存在墙体裂缝、墙面砖脱落等现象;
6.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通畅;
7.发现安全隐患是否及时整改、尚不能整改的是否及时报告并采取必要安全措施等;
(二)燃气安全
1.天然气安全使用情况,漏气报警器是否正常运行;
2.机关食堂燃气灶接管是否老化;
3.燃气灶是否漏气;
4.是否按要求清洗油烟机(有清洗记录或照片);
(三)食品卫生
1.环境卫生是否定期清洁,并保持良好;
2.是否具有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防护措施;
3.从业工作人员是否取得健康合格证明;
4.储存食品原料的场所、设备设施是否保持清洁;
5.是否按要求留样;
6.相关记录是否清晰完善;
7.是否有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的预案。
(四)机房设备安全
1.设备房温度是否正常,有无异响、异味;
2.标识是否完整、准确;
3.机房内是否私搭乱接等情况;
4.记录是否清晰完整(如:巡查记录、整改记录等)
四、监督检查工作安排
结合监督检查计划内容,采取定期检查、随时检查的方式开展工作,原则上对以上内容每月检查1次,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排除隐患。
若有阶段性重点工作,则根据实际情况开展。
附件2
2025年宣统群团岗监督检查计划
一、工作目标
通过对宗教场所检查计划实施,及时整改安全隐患,坚决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宗教场所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监督检查人员及分工
宗教场所检查工作的人员有2名,宣统群团岗:沈婷、张怡。
监督检查人员的具体检查工作安排在每月的现场检查方案中进行明确。
三、监督检查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电气线路等违章用电现象。
(二)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
(三)宗教场所是否有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
(四)宗教场所是否有消防器材。
(五)设施是否有损坏、脱落等现象。
(六)信教人员聚会活动及学习内容是否符合相关安全规定和要求。
四、监督检查工作安排
一月份至十二月份:社区宗教场所,每月至少检查一次。
附件3
2025年经济发展岗监督检查计划
为进一步加强辖区内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重庆高新区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要求,结合本行业实际制定检查计划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实施,加强对工商贸企业执法检查,及时督促企业整改安全隐患,依法查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推动工商贸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落实,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不发生社会影响较大的非亡人事件,促进辖区工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监督检查人员及分工
从事工商贸行业检查工作的人员有4人,分别是分管领导罗世伟,镇经济发展岗陈万里、简堃、程永菊。
监督检查人员的具体检查工作安排在每季度不定期现场检查方案中进行明确。
三、检查对象
镇域内47家工业企业、3家加油站、1家液化气经营部、5家住宿单位,1家物流企业,2家再生资源回收网点,3家限上商贸企业。
四、工作内容
(一)日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一是检查企业安全生产清单制工作建设情况,包括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安全生产岗位责任清单、企业安全风险管控清单、日常隐患排查工作清单等,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二是排查企业生产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中存在的安全隐患,督促企业落实隐患整改及自查自治工作;三是检查企业应急预案制定及应急演练工作开展情况,督促企业强化应急管理,提高自身应急处置能力。
(二)重点领域专项检查。按上级要求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部署,组织开展消防、粉尘防爆、受限空间作业等专项检查。
(三)节假日安全检查。在元旦、春节、清明节、端午节、劳动节、中秋节、国庆节等节假日前,对企业节假日应急值班安排、应急物资储备、隐患自查自治、生活必需品供应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落实假日期间事故预防措施。
(四)特殊时段专项检查。在两会期间、秋冬季节防火、岁末年初等特殊时段,对企业特殊时段安全生产专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落实特殊时段的隐患排查治理和应急准备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落实闭环管理。安全生产检查中提出的问题,应明确整改依据及整改要求,并及时进行整改成果验收,形成闭环管理,提升巡查工作时效。
(二)坚持问题导向。围绕高新区年度工作重点或重点时段,深入巡查了解和掌握主管企业的生产安全真实情况,认真查找管理“漏洞”与“短板”,并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建议。
(三)坚持严格监管。对巡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及时下达现场检查记录及整改建议表并移交应急管理岗、综合执法岗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巡查中发现的、成效显著的安全生产创新性举措,要及时总结推广应用。
(四)严守工作纪律。检查人员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廉政规定,客观、公正、廉洁、规范开展安全检查工作,如实报告安全检查工作情况,不得隐瞒、歪曲、捏造事实,不得利用检查工作便利谋取私利或者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严格执行回避、保密规定等制度。
六、监督检查工作安排
一季度:重庆水木华食品有限公司、重庆渝嘉印务有限公司、重庆荣灿印务有限公司、重庆荷家食品有限公司、重庆禾口味食品加工有限公司、米凯迪食品科技有限公司、重庆淑芬食品科技有限公司、重庆乐彩金属材料有限公司、重庆双廷科技有限公司、重庆新福汇有限公司、重庆康辉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重庆海科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重庆中建西部建设有限公司、重庆鸿煊食品有限公司、重庆新沁园食品有限公司、瑞河(重庆)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重庆壳牌能源有限公司华福路加油站、重庆中石油现代交通油料有限责任公司石板加油站、重庆福芝生石油销售有限公司石板加油站。(共19家)
二季度:拱桥农家乐、重庆永伦机电有限公司、重庆悦快机电设备有限公司、鑫锦宾馆、九龙坡区佳福公寓(原黄家公寓)、重庆公运医药供应链有限公司、重庆绿水源机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重庆冀牛保温建材有限公司、重庆兴广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颜家安再生资源回收网点、重庆旭创机械厂、重庆堃江机械有限公司、重庆恒宏木业有限公司、重庆明品福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神箭宾馆。(共15家)
三季度:重庆谢治液化气门市(个体)、重庆新旗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重庆刚雨利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重庆星欧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重庆锐平科技有限公司、重庆立昂电气设备有限公司、重庆锦佳泰机电有限公司、重庆风之工坊机械有限公司、重庆市庞能机械制造加工厂、重庆市正建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重庆腾威电器有限公司、重庆鑫泰优源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重庆锦康建材有限公司、重庆云伟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共14家)
四季度:重庆易初机械有限公司、重庆兴固包装制品有限公司、重庆译唯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重庆华飞凡科技有限公司、九龙坡区亿万机械厂、重庆木目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重庆共胤精密有限公司、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丰年塑料制品厂、磊鑫宾馆、重庆八零时代商贸有限公司、重庆市益冠盟农副产品有限公司、重庆市超冠贸易有限公司、重庆和一优选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重庆送货郎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共14家)
附件4
2025年规划建设岗监督检查计划
一、建设施工工地
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为根本,通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实施,加强对建设施工工地的执法检查,及时督促建设施工业主排查整改安全隐患,依法查处建设施工中的非法违法行为,努力排除各类事故隐患,解决安全顽症痼疾,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努力减少一般安全事故,为全镇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一)监督检查人员及分工
从事建设施工工地监管工作的人员有2名,镇规划建设岗谭波、张豪。
监督检查人员的具体检查工作安排在每月的现场检查方案中进行明确。
(二)监督检查计划的主要内容
1.安全管理:安全责任制是否建立,是否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施工组织设计是否包含安全管理的内容措施,是否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特种作业是否持证上岗,是否进行日常安全检查巡查,是否开展班前安全活动。
2.“三宝”及“四口”防护:工人是否佩戴安全帽,是否佩戴安全绳,是否设有安全网,楼梯口、电梯口是否有防护措施,预留洞口、坑井是否有防护板,通道口是否有防护棚,阳台、楼板、屋面等是否有临边防护。
3.施工用电:在建工程与临近高压线的距离是否符合要求,现场电源线路是否规范,手持照明灯是否使用安全电压,电杆上横担是否有绝缘子,违规将电线架设在脚手架上、树上,开关箱设置核实并有防雨措施,开关箱无保护接地接零,违反“一机一闸一保护”。
4.龙门架与井字架:吊盘在每层停放时无灵敏可靠制动停靠装置,或无超高限位装置,钢丝绳是否已超过报废标准,在用钢丝绳表面是否锈蚀绳芯缺油,卸料平台无防护栏或防护不严,井架在每层卸料平台是否有防护门。
5.塔吊:无超高、变幅、行走限位器,或限位器不灵敏,或行走限位器无碰触装置,吊钩无保险装置,或卷扬机滚筒无保险,指挥是否持证上岗。
6.施工机具:平刨传动部位无防护罩,无护手安全装置,无保护接地或接零,不安装漏电保护装置;电锯传动装置无防护罩,无防护挡板等安全装置,无保护接地接零,不安装漏电保护装。
7.限下装修:在施工现场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确保施工区域的安全通道畅通无阻。定期清理现场杂物,保持施工环境整洁。所有装饰材料在采购前应进行严格的资质审核,确保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8.其他影响建筑施工安全的行为。
(三)监督检查工作安排
一月份至十二月份:石板大健康产业园路网配套建设项目、亦度疫苗在建项目、生物医药基地在建项目、石板大健康产业园平场项目,每月至少检查一次。
备注:如年内产生新的在建项目,即纳入当月监督检查计划;如年内原先在建项目完工,即下月不再纳入监督检查计划。
二、城乡房屋使用安全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巩固提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场镇房屋外墙瓷砖专项整治等工作成效,进一步健全完善并严格落实城乡房屋使用安全四级网格管理机制,坚决遏止房倒人亡事故的发生,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监督检查人员及分工
从事城乡房屋使用安全监督工作的人员有3名:谭波、魏世仙、李霞。
监督检查人员的具体检查工作按区镇相关要求具体落实。
(二)监督检查计划的主要内容
1.重点排查时段
要按照相关要求在重大活动、重要时段、重要节点,以及出现极端天气、人流量激增、突发紧急状态等情况时开展房屋安全检查。要严格落实汛期“三查”制度(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持续开展房屋场址安全隐患排查,重点对处于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危险区及威胁影响范围的场地开展排查。要在大风、暴雨等恶劣气候条件下,做好防止幕墙脱落、建筑外墙饰面剥落、建筑外墙保温层面开裂损坏等检查工作。要督促有关单位对受隧道、深基坑等重大项目施工影响的房屋,做好事前排查、事中巡查和事后核查,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房屋及时采取处理措施,避免塌房伤人等事故发生。
2.重点排查范围
在开展房屋使用安全巡查排查时要重点巡查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安置区、学校周边、工业园区、集贸市场和劳动密集型企业项目周边、城市低洼、临江河地段等重点区域。重点排查以下房屋和内容:
(1)场镇房屋外墙瓷砖等附属设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2)尚未完成整治的C级或D级危险房屋及隐患房屋。
(3)建筑年代较长、超过正常设计使用年限、建设标准较低、结构整体性较差、失修失养严重的老旧房屋。
(4)教育设施、医疗卫生机构、文体场馆、商场、宾馆、饭店、集贸市场、养老和福利机构、公共娱乐场所、宗教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房屋。
(5)三层及以上、人员密集、用于经营的自建房。
(6)未经批准或许可变更房屋用途和使用功能;擅自拆改和损害结构、随意增加楼面荷载、加(夹)层改造、开挖地下空间、背包搭建建(构)筑物等不安全行为。
(7)出现墙体开裂、基础下沉、屋面变形、木屋架腐朽、混凝土酥裂、钢结构严重锈蚀等危险迹象。
(8)农村自建房建设过程安全监管。
(9)其他影响房屋使用安全的行为。
(三)监督检查工作安排
一月份:富贵苑、在册C级、D级危房。
二月份:石板新苑、西城领秀、在册C级、D级危房。
三月份:桃花园、在册C级、D级危房。
四月份:富贵苑、西城领秀、在册C级、D级危房。
五月份:石板新苑、在册C级、D级危房。
六月份:桃花园、在册C级、D级危房。
七月份:富贵苑、西城领秀、在册C级、D级危房。
八月份:石板新苑、在册C级、D级危房。
九月份:桃花园、西城领秀、在册C级、D级危房。
十月份:富贵苑、在册C级、D级危房。
十一月份:石板新苑、在册C级、D级危房。
十二月份:桃花园、西城领秀、在册C级、D级危房。
备注:如年内产生新的C级、D级危房,即纳入当月监督检查计划;如年内原先在册C级、D级危房完成销号(工程治理),即下月不再纳入监督检查计划。
三、地质灾害防治
以保障人民群众安全为根本,通过开展自然灾害防治领域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排除各类事故隐患,为全镇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一)监督检查人员及分工
从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人员主要由3类:一是镇规划建设岗巡查检查人员:谭波、李霞、张豪;二是各地质灾害点群测群防员及片区负责人;三是聘请的地质灾害防治专家。
监督检查人员的具体检查工作按区镇相关要求具体落实。
(二)监督检查计划的主要内容
1.群测群防员是否按时开展巡查排查、监测预警及监测记录。
2.片区负责人是否监督到位。
3.各地灾点隐患排查、处理、预警是否到位。
4.各隐患点范围内的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是否发放到位。
(三)监督检查工作安排
一月份至十二月份:每月对辖区各地质灾害点进行常规检查。
四、高层建筑消防安全
紧盯重大风险,坚持问题管理,深入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排查整治消防安全隐患问题,推动物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全面落实,切实提升高层建筑抗御火灾能力。
(一)监督检查人员及分工
从事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监督工作的人员有3名:谭波、李霞、张豪。
监督检查人员的具体检查工作按区镇相关要求具体落实。
(二)监督检查计划的主要内容
1.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违规使用聚氨酯泡沫、聚苯乙烯等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或用作隔热保温层。违规设置库房、冷库和使用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房。建筑内部使用大量易燃可燃材料装饰。
2.防火分隔不到位。建筑的地下与地上部分、住宅与非住宅部分、生产经营与仓储部分、施工现场与非施工区域之间未进行防火分隔。防火隔墙、防火卷帘、防火门等防火分隔设施缺失或者损坏。楼梯间、前室常闭式防火门常开。门窗孔洞、竖向管道井每层楼板处封堵不严密。
3.疏散通道不畅通。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被封闭、堵塞、占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内堆放可燃杂物,违规占用室内步行街、中庭等公共区域开展经营活动。建筑内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广告牌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消防车道、救援场地被违章建筑、机动车辆、固定摊位或其他障碍物堵塞、占用。
4.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建筑内违规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群租房、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宾馆饭店等场所违规堆放易燃可燃物品。设置在高层建筑内的作坊、店铺等生产经营性场所超量存放易燃易爆原材料或者半成品。
5.消防设施损坏停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停用或者不能正常运行。消防水泵控制柜处于手动控制状态。防火卷帘、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机械防排烟系统等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联动。室内外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能正常供水。
6.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停放在建筑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停放位置与周围可燃物未落实防火措施。采取“飞线”、入户等方式违规充电。
7.重点岗位人员责任不落实。物业单位未依法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不会熟练操作设施设备。微型消防站队员不能及时有效处置初起火灾。
8.消防安全管理机制不健全。物业单位未明确消防安全管理单位,未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未定期开展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和维护保养,并完整准确记录;未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并如实登记报告;未及时整改消除隐患问题,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9.宣传教育培训不深入。物业单位检查整改隐患、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开展宣传培训能力不足。员工不了解本场所火灾危险性,不会报警、不会灭火、不会逃生。
(三)监督检查工作安排
一月份:富贵苑。
二月份:石板新苑。
三月份:富贵苑。
四月份:石板新苑。
五月份:富贵苑。
六月份:石板新苑。
七月份:富贵苑。
八月份:石板新苑。
九月份:富贵苑。
十月份:石板新苑。
十一月份:富贵苑。
十二月份:石板新苑。
附件5
2025年生态环保岗/饮用水源保护岗监督检查计划
一、生态环保领域
(一)工作目标
通过加强污水处理设施设备监督检查,实现污水处理设施设备稳定运行,充分发挥应有效益,减少水污染物排放,切实改善我镇农村人居环境。
(二)人员分工
从事环保领域场所安全监督工作的人员为镇生态环保岗2名同志,即:刘兴涛、戚世建。
监督检查人员的具体检查工作按区镇相关要求具体落实。
(三)检查内容
重点检查现场设施设备是否正常运行,电线线路是否符合安全规定,污水管网是否损坏;安全标识标牌是否齐全、完好;现场防护装置是否齐全牢固(如围网、护栏、平台、梯子、护罩、盖板等)等情况。
(四)检查计划
一月份:高农村污水处理站、鸿廷新村污水处理站。
二月份:天池村污水提水泵。
三月份:石板污水处理厂、石联河桥污水提水泵。
四月份:高农村污水处理站、鸿廷新村污水处理站。
五月份:天池村污水提水泵。
六月份:石板污水处理厂、石联河桥污水提水泵。
七月份:高农村污水处理站、鸿廷新村污水处理站。
八月份:天池村污水提水泵。
九月份:石板污水处理厂、石联河桥污水提水泵。
十月份:高农村污水处理站、鸿廷新村污水处理站。
十一月份:天池村污水提水泵。
十二月份:石板污水处理厂、石联河桥污水提水泵。
二、水库及河道
(一)工作目标
通过加强水库、河道监督检查工作力度,持续完善水库、河道管理保护治理长效机制,及时排除水库、河道安全隐患,为水库、河道安全提供有力保障,切实保障群众人身安全及饮用水源供水安全。
(二)人员分工
从事水库及河道人员分为4类,一是镇饮用水源保护岗2名同志负责统筹,即:刘兴涛、周春容;二是镇村各级河长按要求开展日常巡查;三是马家沟水库7名专职水库巡逻员开展日常巡查;四是河道管护单位专人负责人河道及石板水库日常巡查。
监督检查人员的具体检查工作按区镇相关要求具体落实。
(三)检查内容
对水库的大坝、溢洪道、放水设施等关键部位进行详细查看,重点检查了水库的运行状况、设备维护情况以及水库值班人员日常值班值守和巡查监测情况;对河道堤防、护岸、护坡、涵闸、水坝等河道工程的运行情况进行重点检查。
(四)检查计划
一月份:枯水期检查,对水库主要进行设施设备检查维修和常规检查;对辖区河道进行常规检查。
二月份:枯水期检查,对水库主要进行设施设备检查维修和常规检查;对辖区河道进行常规检查。
三月份:枯水期检查,对水库主要进行设施设备检查维修和常规检查;对辖区河道进行常规检查。
四月份:汛前检查,主要查看水库设施安全运行情况和常规检查;对辖区河道进行常规检查。
五月份:汛期检查,主要查看水库设施安全情况、库容、水位等;对辖区河道进行常规检查。
六月份:汛期检查,主要查看水库设施安全情况、库容、水位等;对辖区河道进行常规检查。
七月份:汛期检查,主要查看设施安全情况、库容、水位等;对辖区河道进行常规检查。
八月份:汛期检查,主要查看水库设施安全情况、库容、水位等;对辖区河道进行常规检查。
九月份:汛期检查,主要查看水库设施安全情况、库容、水位等;对辖区河道进行常规检查。
十月份:汛期检查,主要查看和水库设施安全情况、库容、水位等;对辖区河道进行常规检查。
十一月份:枯水期检查,对水库主要进行设施设备检查维修和常规检查;对辖区河道进行常规检查。
十二月份:枯水期检查,对水库主要进行设施设备检查维修和常规检查;对辖区河道进行常规检查。
三、山坪塘
(一)工作目标
通加强过对辖区22口山坪塘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风险隐患,切实做好防溺水和旱涝急转预防工作,确保山坪塘安全运行。
(二)人员分工
从事山坪塘监督检查工作的人员分为两类:一是镇生态环保岗3名同志:刘兴涛、周春容、戚世建;二是各村网格员。
(三)检查内容
重点检查大坝是否有垮塌、裂缝、沉降、漏水等问题,溢洪道是否畅通,放水设施是否能够正常使用;山坪塘警示牌、标志牌、宣传牌、简易救援杆等设施是否完善。
(四)检查计划
四月份:对辖区内山坪塘进行汛前检查。
五月份:对辖区内山坪塘进行常规检查。
六月份:对辖区内山坪塘进行常规检查。
七月份:对辖区内山坪塘进行常规检查。
八月份:对辖区内山坪塘进行常规检查。
九月份:对辖区内山坪塘进行常规检查。
十月份:对辖区内山坪塘进行常规检查。
其他按照区生态环境局的要求加强各项工作。
附件6
2025年森林防火/防汛抗旱岗监督检查计划
以保障人民群众安全为根本,通过开展自然灾害防治领域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排除各类事故隐患,为全镇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一、监督检查人员及分工
从事森林防火、防汛抗旱工作的人员主要由3类:一是镇森林防火/防汛抗旱岗张鹏、尚勇;二是各林区护林人员、网格员;三是各涉林区村的驻村领导及工作人员。
监督检查人员的具体检查工作按区镇相关要求具体落实。
二、监督检查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森林防火的重点
1.巡山守卡人员是否按时在岗到位;
2.林区驻村领导是否监督到位;
3.镇森林防火指导督查是否到位;
4.重点部位和重点路段隐患排查、整治、查处是否到位;
5.群众入户宣传是否到位(是否与林区及周边农户签订责任书);
6.消防水池周边设施是否完好,蓄水是否到位。
(二)防汛抗旱的重点
1.防汛抗旱检查及整改落实情况;
2.其他依法应当监督的内容。
三、监督检查工作安排
(一)森林防火
重点防火时段与常规管理相结合,做到重点工作落实到位,安全责任全面落实。
一月份:对辖区林区及卡点、森林消防水池等设施进行常规检查,并对春节期间森林防火进行安排。
二月份:对辖区林区及卡点、森林消防水池等设施进行常规检查。
三月份:对辖区林区及卡点、森林消防水池等设施进行常规检查。
四月份:对辖区林区及卡点、森林消防水池等设施进行常规检查,并对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进行安排。
五月份:对辖区林区及卡点、森林消防水池等设施进行重点督查。
六月份:对辖区林区及卡点、森林消防水池等设施进行重点督查。
七月份:对辖区林区及卡点、森林消防水池等设施进行重点督查。
八月份:对辖区林区及卡点、森林消防水池等设施进行重点督查。
九月份:对辖区林区及卡点、森林消防水池等设施进行重点督查。
十月份:对辖区林区及卡点、森林消防水池等设施进行常规检查。
十一月份:对辖区林区及卡点、森林消防水池等设施进行常规检查。
十二月份:对辖区林区及卡点、森林消防水池等设施进行常规检查。
(二)防汛抗旱
四月至九月,每月对辖区内防汛抗旱重点进行常规检查。
其他按照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要求加强各项工作。
附件7
2025年民政社事岗监督检查计划
一、工作目标
通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实施,加强对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养老服务站、卫生院、临时治丧点、隧道公园(含地名馆)执法检查,及时督促整改安全隐患,依法查处非法违法行为,坚决遏制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等事故的发生,促进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养老服务站、卫生院、临时治丧点、隧道公园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监督检查人员安排
牵头负责人:李正莉;
具体工作人员:李红涛、田谷、秦勇、龚祎祎。
三、监督检查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电气线路等违章用电现象;
(二)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
(三)人员密集场所外墙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逃生、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四)室外消火栓是否被埋压、圈占、遮挡,室内消火栓;
(五)灭火器是否完好有效;
(六)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
(七)宿舍、食堂等是否存在墙体裂缝、墙基下陷、墙面砖脱落、瓦面下滑等现象;
(八)久久传华公司是否对养老服务中心院员进行了相应的安全教育、是否制定了预案,是否开展演练;
(九)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是否建立健全,包括门卫制度,院内安全定期检查和安全隐患报告制度,消防、防震、防雷安全制度,用水、用电、用气等相关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院员安全信息通报制度,住宿安全管理制度,突发地震、气象灾害预警应对制度,巡逻制度,值班制度等;
(十)养老服务中心食品安全情况。
四、监督检查工作安排
1-12月份每月检查1次。
若有阶段性重点工作,则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
附件8
2025年文教体旅岗监督检查计划
一、校园安全
(一)工作目标
通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实施,加强对学校执法检查,及时督促整改安全隐患,依法查处非法违法行为,坚决遏制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等事故的发生,促进全镇校园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监督检查人员安排
牵头负责人:周俊宏;
具体工作人员:田谷。
(三)监督检查计划的主要内容
1.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电气线路等违章用电现象;
2.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
3.人员密集场所外墙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逃生、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4.室外消火栓是否被埋压、圈占、遮挡,室内消火栓;
5.灭火器是否完好有效;
6.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有效;
7.教室、宿舍、食堂等校舍是否存在墙体裂缝、墙基下陷、墙面砖脱落、瓦面下滑等现象;
8.学校是否对学生进行了相应的安全教育、是否制定了预案,是否开展演练;
9.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是否建立健全,包括门卫制度,校内安全定期检查和安全隐患报告制度,消防、防震、防雷安全制度,用水、用电、用气等相关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实验室和实训场所安全管理制度,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住宿学生安全管理制度,学校用车管理制度,突发地震、气象灾害预警应对制度,巡逻制度,值班制度等;
10.辖区学校食品安全情况。
(四)监督检查工作安排
一月份:石板中学、石板小学、海霞幼儿园、西城岭秀幼儿园、多彩幼儿园。
二月份:石板中学、石板小学、海霞幼儿园、西城岭秀幼儿园、多彩幼儿园。
三月份:石板中学、石板小学。
四月份:海霞幼儿园、西城岭秀幼儿园、多彩幼儿园。
五月份:石板中学、石板小学。
六月份:海霞幼儿园、西城岭秀幼儿园、多彩幼儿园。
九月份:石板中学、石板小学、海霞幼儿园、西城岭秀幼儿园、多彩幼儿园。
十月份:石板中学、石板小学。
十一月份:海霞幼儿园、西城岭秀幼儿园、多彩幼儿园。
十二月份:石板中学、石板小学。
若有阶段性重点工作,则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
二、体育设施、设备、场所
(一)工作目标
通过对公共体育场所及体育设施设备的检查计划实施,及时整改安全隐患,坚决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全镇体育场所安全持续稳定。
(二)监督检查人员
牵头负责人:周俊宏;
具体工作人员:秦勇。
(三)监督检查计划的主要内容
1.体育场所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电气线路等违章用电现象;
2.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
3.体育场所建筑是否存在违规搭建;
4.室内体育场所是否有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消防器材;
5.体育设施是否有损坏、脱落等现象;
6.大型体育活动是否符合相关安全规定和要求。
(四)监督检查工作安排
一月份:青龙村、长青社区体育场所及体育设施。
二月份:梅乐村、天池村、黄家堰村体育场所及体育设施。
三月份:高农村、长青社区体育场所及体育设施。
四月份:青龙村、梅乐村、黄家堰村体育场所及体育设施。
五月份:长青社区、天池村体育场所及体育设施。
六月份:青龙村、高农村体育场所及体育设施。
七月份:梅乐村、天池村、黄家堰村体育场所及体育设施。
八月份:长青社区、高农村体育场所及体育设施。
九月份:青龙村、长青社区体育场所及体育设施。
十月份:梅乐村、天池村、黄家堰村体育场所及体育设施。
十一月份:长青社区、高农村体育场所及体育设施。
十二月份:青龙村、梅乐村、天池村体育场所及体育设施。
备注:如当月组织大型体育活动,即纳入监督检查计划。
三、旅游安全
(一)工作目标
加强对旅游打卡地路线巡查检查,及时整改沿途安全隐患,坚决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完善本镇旅游地的安全措施,吸引更多徒步爱好者游玩。
(二)监督检查人员
牵头负责人:周俊宏;
具体工作人员:田谷、村居专干或网格员。
(三)监督检查计划的主要内容
检查本辖区涉及线路、主要路口和区域安全提醒的标识标牌是否损坏或丢失。
(四)监督检查工作安排
按照每季度检查频次如下:
一月份:天池网红打卡地。
四月份:天池网红打卡地。
七月份:天池网红打卡地。
十月份:天池网红打卡地。
徒步旺季,将相应增加检查频次。
四、文物安全
(一)工作目标
通过对文物保护的检查计划实施,及时整改相应的安全隐患,坚决遏制故意破坏和因火灾事故导致的文物损坏的情况发生,促进我镇文物保护安全持续稳定。
(二)监督检查人员
牵头负责人:周俊宏;
具体工作人员:田谷、村居专干或网格员。
(三)监督检查计划的主要内容
按照重庆市和高新区对文物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每月开展巡查文物两次。
1.检查文物是否遗失或损坏。
2.夏季开展防火工作,杜绝文物因火灾而损毁。
3.汛期查看是否存在地质影响文物保管。
附件9
2025年应急管理岗监督检查计划
一、工贸企业
(一)工作目标
通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实施,加强对工商贸企业执法检查,及时督促企业整改安全隐患,依法查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推动工商贸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落实,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不发生社会影响较大的非亡人事件,促进辖区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监督检查人员及分工
从事工贸行业检查工作的人员有4人,分别是应急管理岗郑静秋、郑伟、鲁华东、何磊。监督检查人员的具体检查工作安排在每月的现场检查方案中进行明确。
(三)监督检查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有色行业重大事故隐患
(1)吊运铜水等熔融有色金属及渣的起重机不符合冶金铸造起重机的相关要求。横梁、耳轴销和吊钩、钢丝绳及其端头固定零件,未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未及时处理的。
(2)装有铜水等熔融有色金属及渣的罐(包、盆)在吊运过程中未走规定线路的。
(3)会议室、活动室、休息室、更衣室等场所设置在铜水等熔融有色金属及渣的吊运影响范围内的。
(4)盛装铜水等熔融有色金属及渣的罐(包、盆)等容器耳轴未定期进行检测的。
(5)铜水等高温熔融有色金属冶炼、熔炼、铸造区域的安全坑内及熔体泄漏、喷溅影响范围内存在非生产性积水的;熔体容易喷溅到的区域,放置有易燃易爆物品的。
(6)铜水等熔融有色金属铸造、浇铸流程未设置紧急排放和应急储存设施的。
(7)高温工作的熔融有色金属冶炼炉窑、铸造机、加热炉及水冷元件未设置应急冷却水源的。
(8)冶炼炉窑的水冷元件未配置温度、进出水流量差检测及报警装置;未有防止冷却水大量进入炉内的安全设施(如:快速切断阀等)的。
(9)炉、窑、槽、罐类设备本体及附属设施未定期检查,出现严重焊缝开裂、腐蚀、破损、衬砖损坏、壳体发红及明显弯曲变形等未报修或报废,仍继续使用的。
(10)经大中修或新砌的冶炼、熔炼炉,新砌槽、罐(盆、包)等熔融有色金属盛装、运输容器,未按设计要求砌筑、未按设计规定的烘烤曲线烘烤的。
(11)有砷化氢气体产生的作业装置未按要求加盖密封,未设抽风装置,现场未配有砷化氢气体检测、报警装置的。
(12)使用煤气(天然气)的烧嘴等燃烧装置,未设置防突然熄火或点火失败的快速切断阀,以切断煤气(天然气)的。
2.机械行业重大事故隐患
(1)具有可燃性、爆炸危险性及有毒性介质的管道,穿越与其无关的建(构)筑物、生产装置、辅助生产及仓储设施、贮罐区的。
(2)使用、储存易燃易爆物质的设备设施,未采取有效防雷、防静电措施的。
(3)吊运熔融金属的起重机械未选用符合冶金起重机技术条件的铸造起重机,或驱动装置中未设置两套制动器的。
(4)超过20吨的部件吊装,工艺卡或作业指导书中未选定起吊载荷质心的。
(5)铸造熔炼炉前未设置设施防止水流入坑、沟的。
(6)地坑造型时,砂型底部距地下水面的距离少于1.5米的。
(7)通水冷却的电阻炉未安装水温、水压报警装置的。
(8)保护气氛和可控气氛热处理炉未设置自动切断加热和停止通入生产原料气装置的。
(9)可燃气体加热炉点火前未排除炉内残余的可燃混合气体的。
(10)镁合金轻金属采用盐浴炉热处理时,盐浴温度超过GB15734最高允许温度限值的。
(11)自动电镀生产线未采取槽液快速循环和溢流措施的。
(12)临时涂装作业未划定作业区域,有机溶剂浓度超过允许限值,作业现场电气设备未采取防爆措施或通风设施配置不全的。
(13)涂装作业中烘干系统的烟囱和焊接作业中的通风烟囱未定期清扫的。
(14)使用易燃易爆的清洗剂(如天拿水)清洗设备或去除油迹时,作业区域有明火或产生火花的作业的。
(15)积聚在地沟、地坑内的易燃易爆气体未及时清除,且周边存有明火作业或高温物体的。
(16)检修作业时无可靠地切断电源、动力源的设施的。
3.轻工行业重大事故隐患
(1)方便食品制造企业涉及烘制、油炸等高温的设施设备和岗位,未采用必要的防过热自动报警切断和隔热板、墙等保护设施的。
(2)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企业作为味精生产原料的液氨,其管线通过有人员办公、休息和居住的建筑物的。
(3)食品及饲料添加剂制造企业木糖醇生产加氢环节氢气罐未设防雷接地和静电接地的。
(4)植物油加工企业浸出车间未配备有防爆排风机的。
(5)植物油加工企业浸出车间正己烷储罐的呼吸阀终端和浸出系统废气排出口处未装阻火器的。
(6)日用玻璃、陶瓷、搪瓷制造企业燃气窑炉未设燃气低压警报器和快速切断阀,或一氧化碳聚集区域未设置一氧化碳监测报警装置的。
4.涉及有限空间生产经营单位
(1)建立有限空间作业审批等相关制度及其执行情况。
(2)对从事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含外来劳务人员、外包单位作业人员等)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3)有限空间作业场所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情况。
(4)根据有限空间存在危险有害因素的种类和危害程度,为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和使用情况。
(5)根据本企业有限空间作业特点,制定应急预案和定期开展演练情况。
(6)企业将有限空间作业发包给其他单位实施的,是否发包给具备国家规定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承包方,是否与承包方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是否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是否指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定期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发现安全问题是否及时督促整改。
(7)建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责任制度情况。
(8)建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情况。
(9)检测时记录检测时间、地点、气体种类、浓度等信息经检测人员签字后检测记录的存档情况。
(10)按照规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情况。
(11)按照规定开展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和遏制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工作情况。
5.涉及粉尘生产经营单位
(1)粉尘爆炸危险场所是否设置在非框架结构的多层建构筑物内或与居民区、员工宿舍、会议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距离不足。
(2)可燃性粉尘与可燃气体等易加剧爆炸危险的介质是否共用一套除尘系统,不同防火分区的除尘系统是否互联互通。
(3)干式除尘系统是否规范采用泄爆、隔爆、惰化、抑爆等任一种控爆措施。
(4)除尘系统是否采用正压吹送粉尘,是否采取可靠的防范点燃源的措施。
(5)除尘系统是否采用粉尘沉降室除尘,是否采用干式巷道式构筑物作为除尘风道。
(6)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20区是否使用防爆电气设备设施。
(7)在粉碎、研磨、造粒等易于产生机械点火源的工艺设备前,是否按规范设置去除铁、石等异物的装置。
(8)是否制定粉尘清扫制度,作业现场积尘未及时规范清理。
6.涉及油漆作业生产经营单位
(1)油漆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安全培训,熟悉油漆易燃、易爆、有毒等特性,懂得防火、防爆、防毒等相关安全知识。
(2)喷漆操作工应按规定佩戴安全防护用品。
(3)工作前开启通风设备,保持良好通风。
(4)喷漆前先把泵、管道循环干净,方可进行工作。
(5)漆泵的吸入管头部应包扎40目钢丝网以防堵塞。
(6)油漆和稀释剂比例调好后,用搅拌器充分搅拌,以防产生沉淀。
(7)工作结束后,要将回漆阀打开,使管路中的油漆全部回到油漆桶中,然后用稀释剂清洗管路。
(8)下班前清扫工作场地,未用完的油漆加盖封存。关闭电源和通风设备,消除不安全因素,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
(9)调漆间必须有专人操作,无关人员禁止入内。
(10)严禁携带手机、对讲机等一切通讯器材进入调漆间。
(11)各类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分类整齐存放,随时检查有无泄漏现象,并且悬挂醒目的禁止烟火标志。
(12)不得堆放杂物和工作无关的设备、工具。
(13)调漆间周围30米以内,不准进行电焊、切割等明火作业。
(14)严禁在调漆间用铁器敲打设备和私自乱拉临时电源。
(15)调漆间应铺设不发火地皮,喷漆泵等设备有效接地。
7.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
(1)企业按照“五落实五到位”要求,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情况,主要负责人开展安全检查、推动工作落实情况。
(2)企业开展标准化建设,常态化实施“回头看”,建立持续整改工作机制情况。
(3)企业“三项岗位”人员、新员工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情况。
(4)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执行情况。
(5)危险化学品企业“两重点一重大”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及运行情况,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情况,相关装置按要求增设安全仪表系统情况。
(6)危险化学品企业储罐区安全管理,落实《油气罐区防火防爆十条规定》情况。
(7)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防腐蚀、防静电、防泄漏及特殊作业安全等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8)“日、周、月”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9)违法生产、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情况。
8.生产经营单位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1)应急救援组织建立或救护协议签订情况。
(2)生产安全事故预案编制、评审、备案和演练实施情况。
(3)应急救援装备、器材、设备配备和保养维护情况。
(四)监督检查工作日安排
一月份:米凯迪食品科技有限公司、重庆渝嘉印务有限公司、抽查一家九小场所消防安全问题。
二月份:重庆双廷科技有限公司、重庆新福汇有限公司、抽查一家九小场所消防安全问题。
三月份:重庆中油现代交通油料有限责任公司石板加油站、重庆荷家食品有限公司、抽查一家九小场所消防安全问题。
四月份:重庆明品福物流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康辉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抽查一家九小场所消防安全问题。
五月份:重庆壳牌能源有限公司华福路加油站、重庆新沁园食品有限公司、抽查一家九小场所消防安全问题。
六月份:重庆福芝生石油销售有限公司石板加油站、重庆双廷科技有限公司、抽查一家九小场所消防安全问题。
七月份:重庆风之工坊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重庆乐彩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抽查一家九小场所消防安全问题。
八月份:重庆市正建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重庆腾威电器有限公司、抽查一家九小场所消防安全问题。
九月份:重庆壳牌能源有限公司华福路加油站、重庆锦康建材有限公司、抽查一家九小场所消防安全问题。
十月份:重庆中油现代交通油料有限责任公司石板加油站、重庆新福汇有限公司、抽查一家九小场所消防安全问题。
十一月份:重庆兴广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重庆冀牛保温建材有限公司、抽查一家九小场所消防安全问题。
十二月份:重庆易初机械有限公司、重庆译唯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抽查一家九小场所消防安全问题。
二、封闭矿井及关闭矿山安全
(一)监督检查人员及分工
从事封闭矿井执法检查工作人员有4名,分别是应急管理岗郑伟、鲁华东,规划建设岗谭波,森林防火/防汛抗旱岗尚勇。
(二)监督检查计划的主要内容
1.封闭井筒密闭墙及其周边是否有漏气或瓦斯超限、积聚。
2.安全警示警标是否到位,安全警戒是否完好,是否有无关人员靠近。
3.井筒构筑物、围墙、堡坎、防洪沟等是否安全、完好等情况,并做好检查记录备查。
4.关闭矿山区域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车辆易冲出路外造成严重后果路段的安全隐患。
(三)监督检查工作安排
1.封闭矿井
一月至十二月份:原中梁山煤矿封闭井筒(四方井);
备注:原则上每月检查1次。
2.关闭矿山
一季度至四季度:萌特关闭矿山区域;
备注:原则上每季度检查1次。
附件10
2025年市政管理岗监督检查计划
通过安全监督检查计划实施,加强对渣车执法、广告店招整治、化粪池、路灯、窨井盖、水篦子、路沿、人行道等市政设施执法检查,及时督促整改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各类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监督检查人员及分工
从事市政管理检查工作人员共13名,分别是分管领导付祥,市政管理岗张洪权、朱江、汪洋、刘波、何庆扬、李琳、季鑫业、邓永洪、邹军豪、徐非杰、黄伟、刘佳明。
二、监督检查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化粪池:可燃气体含量是否在安全范围内,有无出气设施及是否畅通,警示标识是否完善,相关管网是否畅通,责任人是否明确,日常检查制度是否落实。
(二)清扫保洁及其他市政工作一线人员安全作业。
(三)其他市政设施:路灯、窨井盖、下水道管网、行道树、路沿、水篦子、人行道等市政设施是否损坏,是否产生安全隐患及影响市民生产生活。
(四)渣车专项执法:渣车及运输车辆相关证照是否齐全,是否按照规定时间、路线运输,是否在规定地点倾倒渣土等;三轮车限行、两轮车综合整治等。
(五)广告店招专项整治:对辖区内违规设置的广告和破损广告进行拉网式排查,是否造成安全隐患。
三、监督检查工作安排
一月份:长青社区长青路沿线及背街、农贸市场。对化粪池进行安全检查,并对气体不达标及污物堵塞化粪池进行清掏;对基础市政设施、广告招牌等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二月份:黄家堰村工程运输车道及天马路。检查过往渣车及运输车辆相关证照是否齐全,是否按照规定时间、路线运输,是否在规定地点倾倒渣土等。
三月份:梅乐村锦川支路、锦驿一支路、锦驿二支路。对人行道、路沿石窑井盖等基础市政设施进行检修,包括人行道品质提升、乔木修整等。
四月份:青龙村石板老街、凉水井道路。对基础市政设施、照明设施进行检查。
五月份:黄家堰村、青龙村白彭路石板段。对白彭路石板段两侧不规范的各类店招、店牌进行规范整治,对违规设置的广告和破损广告等进行拆除,消除因广告店招带来的安全隐患。
六月份:长青社区滨河公园。对滨河公园水体两侧安全提示牌进行检查,严防夏季溺水事故的发生。
七月份:长青社区长青路沿线及背街、农贸市场。对化粪池进行安全检查,并对气体不达标及污物堵塞化粪池进行清掏;对基础市政设施、广告招牌等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八月份:黄家堰村工程运输车道及天马路。检查过往渣车及运输车辆相关证照是否齐全,是否按照规定时间、路线运输,是否在规定地点倾倒渣土等。
九月份:梅乐村锦川支路、锦驿一支路、锦驿二支路。对人行道、路沿石窑井盖等基础市政设施进行检修,包括人行道品质提升、乔木修整等。
十月份:青龙村石板老街、凉水井道路。对基础市政设施、照明设施及停车秩序进行检查。
十一月份:黄家堰村、青龙村白彭路石板段。对白彭路两侧不规范的各类店招、店牌进行规范整治,对违规设置的广告和破损广告等进行拆除,消除因广告店招带来的安全隐患。
十二月份:长青社区、青龙村、高农村、黄家堰村、梅乐村天池村,对以上各责任单位的安全检查进行查漏补缺,发现问题立整立改。
附件11
2025年市场监管岗监督检查计划
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我所工作实际,制定石板镇市场监督管理所2025年“一岗双责”监督检查计划。
一、工作目标
落实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加强对“三品一械一市场”领域监督检查,及时整治安全隐患,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坚决遏制食品和特种设备安全事件事故发生,促进全镇食药品领域和特种设备使用安全形势稳中向上。
二、监督检查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环节是否符合法定要求;
(二)辖区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化妆品等是否符合法定要求;
(三)生产企业的商品标识是否符合法定要求;
(四)是否存在使用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对即将飘红数据进行督促清理;
(五)是否存在违反《食品安全法》《商标法》《产品质量法》《广告法》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监督检查人员及分工
监督检查人员6人:夏宇龙、王中伟、贾丹路、郑峰、刘晓、徐圣杰。
检查工作按区局及我镇相关要求具体落实。
四、监督检查工作安排
生产企业9家,小作坊3家,卫生院1家、诊所2家、药房6家、特殊食品18家,食品销售主体1132家,餐饮单位73家,结合“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按照风险分级A、B、C、D等次或者“一年全覆盖”、“两年全覆盖”进行监督检查,检查结果录入相应监管系统。
(一)一月份
生产企业:重庆梨希食品有限公司;
食品加工小作坊:王平;
特殊食品:张灿菊;药械:重庆市九龙坡区麦克红康福容药店;
食品销售:明品福市场;
特种设备:重庆明品福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压力容器、叉车、电梯)。
(二)二月份
生产企业:重庆鸿煊食品有限公司;
药械:重庆媛兮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石板一店;
食品销售:明品福市场;
餐饮单位:爽地农家乐;
特种设备:重庆鸿煊食品有限公司(锅炉、压力容器)。
(三)三月份
生产企业:重庆味你乐食品厂;
药械:重庆海通陈秀玲大药房;
食品销售:明品福市场;
特种设备:重庆庞能机械有限公司(起重机械)、重庆庚崎机械有限公司(起重机械)。
(四)四月份
生产企业:重庆新沁园食品有限公司;
食品销售:明品福市场;
餐饮单位:幼儿园食堂;
特种设备:重庆新沁园食品有限公司(压力容器)。
(五)五月份
生产企业:重庆禾口味食品加工有限公司;
特殊食品:重庆双泽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
食品销售:明品福市场;
特种设备:米凯迪(重庆)食品科技有限公司(锅炉)。
(六)六月份
生产企业:米凯迪(重庆)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特殊食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汇鑫超市;药品:石板镇卫生院;
食品销售:明品福市场;
餐饮单位:养老服务中心食堂;
特种设备:重庆市九龙坡区石板镇养老服务中心(电梯)。
(七)七月份
生产企业:重庆铭辕玮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药械:重庆药惠林医药有限公司;
药械:高农村卫生室;
食品销售:明品福市场;
特种设备:重庆明品福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压力容器、叉车、电梯)。
(八)八月份
生产企业:重庆水木华食品有限公司;
食品加工小作坊:胡伯艮;
药械:重庆双泽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
食品销售:明品福市场;
餐饮单位:餐饮店2家;
特种设备:石板新苑、石板富贵苑小区(电梯)。
(九)九月份
生产企业:重庆梨希食品有限公司;
食品销售:明品福市场;
药械:化妆品1家,诊所1家;
餐饮单位:学校幼儿园全覆盖;
特种设备:重庆康辉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叉车)。
(十)十月份
生产企业:重庆鸿煊食品有限公司;
药械: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襄之棠家乐药店;
食品销售:明品福市场;
餐饮单位:餐饮店2家;
特种设备:重庆中山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起重机械)。
(十一)十一月份
生产企业:重庆味你乐食品厂;
食品加工小作坊:九龙坡区高农酒厂;
食品销售:明品福市场;
特种设备:重庆明品福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压力容器、叉车、电梯)。
(十二)十二月份
生产企业:重庆新沁园食品有限公司;
食品销售:明品福市场;
餐饮单位:餐饮店2家;
特种设备:重庆新沁园食品有限公司(压力容器)。
五、专项检查
按照石板镇和区市场监管局统一部署,开展专业市场、“双随机、一公开”等专项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