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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高新区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4-05-09 [ 发布日期 ] 2024-05-09

含谷镇人民政府(本级)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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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执行镇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

2.制定并实施镇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预算;抓好本辖区内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项工作,并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3.管理本辖区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体育、规划建设、生态环境、财政、民政、信访、司法、卫生健康、社会治安、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交通安全、社会保障等工作。

4.加强镇财政的监督和管理,按计划、预算管理镇财政收入和支出,执行国家财政、财税工作的法律、政策,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完成。

5.指导、支持村(社区)工作,帮助其进行组织、制度和业务建设,促进村(社区)民主自治。

6.承办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构成

含谷镇人民政府内设综合办事机构9个,具体内设综合办事机构:党政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财政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3,855.7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855.7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收入较2023年增加701.0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经费拨款增加701.03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3,855.7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67.69万元,国防支出20.52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23.2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89.9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46.06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0.0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50.19万元,农林水支出184.0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9.2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8.66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46.25万元。支出预算较2023年增加701.03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29.02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672.01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855.7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55.70万元,比2023年增加701.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95.85万元,比2023年增加29.02万元,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2,759.85万元,比2023年增加672.01万元,主要原因是将2023年预算至执法大队的环保卫生与市政管护预算项目调整至本单位等,主要用于村社区履职专项、党建事务、环保卫生与市政管护等重点工作。

含谷镇人民政府(本级)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43.14万元,比2023年减少5.8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与2023年一致;公务接待费0.14万元,比2023年减少5.89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万元,与2023年一致;公务用车购置费18万元,与2023年一致。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250.16万元,比上年增加6.81万元,主要原因为福利费等预算口径调整。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8.00 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8.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18.0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8.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759.85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3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执勤执法用车1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吴慧鹰,联系方式:023-65778831)

附件下载:

304001-部门预算公开表-含谷镇人民政府(本级).xlsx
原文下载:含谷镇人民政府(本级)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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