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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0090000800/2021-06960 [ 发文字号 ] 白市驿府发〔2021〕78号
[ 主题分类 ] 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白市驿镇
[ 成文日期 ] 2021-10-12 [ 发布日期 ] 2021-11-10

白市驿镇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十条措施”落实常态化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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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村(社区),有关单位:

今年以来,按照市委、市政府及高新区工作部署,我镇启动了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百日行动,实施了“十条措施”确保工作干起来落下去见实效,推动了我镇事故防控和灾害防治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建党100周年营造了良好的安全稳定环境。为巩固百日行动成果,形成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根据区安委会、区减灾委《关于深化“十条措施”落实常态化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渝高新安委〔202121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就深化“十条措施”落实常态化安全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安排部署——“两重两新、四个必须”抓发动

各科室、村(社区),有关单位在重要时段、重要节点或出现对安全工作有较大影响的新情况、新问题时,要作出安排部署,做到“四个必须”:一是主要负责人必须组织开展风险研判,细化管控措施,制定工作方案。二是主要负责人必须组织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开展管控措施培训。三是行业主管部门必须指导30人以下小微企业制定风险明白卡,明确风险危害和防范对策。四是各村(社区)、各部门,有关单位必须将“两重两新”安排部署情况纳入安全监管和督查检查内容。

二、宣传造势——常态运用“宣传工具”造氛围

坚持营造安全工作“人人知晓、人人关心、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企业车间、建设工地、专业市场、商业体、燃气公司、加油加气站、物业小区、村(社区)以及学校、景区等基层单位要常态化保持3条(幅)以上的标语、海报、专栏或视频,利用QQ、企业微信、网格群等线上平台,经常性开展安全宣传教育。

三、责任到人——“实名监管、担子在肩”传压力

按照突出关键、重点覆盖的要求,规范强化行业领域重点管控企业(管护单位)安全责任挂牌公示。一是规范“三个责任人”。根据风险和规模大小,明确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负责人、镇行政负责人(结合企业服务组);企业单位负责人包括董事长、总经理、主要出资人。对消防、特种设备等风险较大的企业,必须明确专项监管部门负责人。二是规范“三个层级负责人”。存在重大风险、重大隐患的企业要明确厂长经理管理层、部门技术层、车间班组操作层“三个层级负责人”。对其他有一定风险的重点场所、设备设施、工艺环节,必须明确岗位责任人。三是严格考核奖惩。明确“三个责任人”履职标准和考核办法,严格监督检查和考核奖惩,对履职不到位的,严肃追责问责。

四、尽职尽责——三个层面“日周月”促落实

企业“日周月”隐患排查,镇应急办、规建办、经发办、文服中心、农服中心、城管大队等“日周月”检查执法,部门、村(社区)“日周月”督导落实。一是明确履职标准。企业层面,制定完善隐患排查清单,严格执行“日周月”隐患排查制度;村(社区)、部门层面按照“一岗双责”要求,监管人员检查工作日必须开展执法,分管负责人每周必须调度推动执法,主要负责人必须每月开展执法工作检查;镇安委会(应急办统筹)层面,要坚持每日了解掌握、每周协调调度、每月检查督查,督导行业领域工作落实。二是务实尽职履责。企业层面,要从人员、设备(物品)、工艺、环境、管理等方面,务实开展全面、全员、全过程隐患排查,做到重大隐患整改的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部门、村(社区)层面,要集中力量、走出机关、深入一线,严格开展“三部曲”闭环执法;镇安委会(应急办统筹)层面,要针对责任制落实、重大隐患整改、部门监管执法、安全基础保障等重点方面,开展经常性检查督导和绩效考核。三是强化监督检查。镇安委会(应急办统筹)、部门、村(社区)对辖区企业督查检查,必须核查“日周月”开展情况。

五、督查警示——“四个抓手、追责问责”见实效

一是明查暗访。常态化开展“四不两直”明查暗访,走出机关、深入现场、协调检查、严格执法。二是警示曝光。对明查暗访发现的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在安全例会及全镇大会上曝光。对事故多发频发、发生较大事故或重大险情、责任落实不力的,予以督办、通报批评或警示约谈。三是末位发言。对专项整治排名连续末位、事故反弹严重并居前列、督办问题查处或整改不力、责任落实问题突出的,由本部门、村(社区)“一岗双责”负责人或主要负责人作末位发言。四是累进追责。对重大隐患整改不及时、依法查处或整改不到位等严重不履职的,严肃追责问责。对事故多发频发、拒不查处或整改督办问题、拒不执行行政指令造成严重后果的,进行累进追责。

六、严格执法——“四个要求、从严从重”强作风

一是开展执法处罚。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应急办、规建办、经发办、文服中心、农服中心、城管大队等部门,必须做到执法“清零”,必须持续提升执法检查强度、问题查找强度和执法处罚强度。二是严格调查处理。生产安全事故必须做到“有案必查”“一案双查”“三责同追”“四不放过”。调查属地村(社区)、属事部门监管责任时,必须调查相关负责人履职情况。对未追究刑事责任的事故,必须作出书面说明并留存调查原始材料。三是实施累犯从重。对同类违法行为反复发生的企业,增加执法检查频次,依法实施从重处罚;对受到处罚拒不整改的,依法按日实施连续处罚。四是开展监督检查核查,镇安委会(应急办统筹)定期检查核查相关部门、村(社区日常监管执法情况。

七、群众举报——“全面发动、全员参与”广监督

一是落实办法。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办法,建立健全各行业领域接报处理和兑现奖励实施细则,执行奖励标准,落实奖励资金,强化全流程闭环运行。二是广泛发动。在企业内部、产业集聚区、专业市场、商业体、燃气公司、加油加气站、物业小区、村(社区)等,多渠道多形式宣传举报方式、举报内容、奖励办法,发动群众广泛举报、积极举报。三是兑现落实。将举报奖励工作经费纳入应急办年度经费预算,各部门、村(社区)及时核查举报事项,及时兑现奖励,严格保密措施,确保群众放心举报。

八、诚信管理——“三个挂钩、激励约束”建导向

一是贯彻制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诚信管理办法,落实安全生产诚信评价和不良信用记录制度,在企业及其有关负责人评先评优、知名度美誉度评价、资格资质管理、金融保险服务等方面实施联合惩戒。二是行业推动。行业主管部门要落实诚信管理制度,有效衔接安全生产诚信管理办法,实行“三个挂钩”(与经济效益挂钩、与行政许可挂钩、与企业信誉挂钩)激励约束机制。三是加强监督。行业主管部门每年开展安全生产诚信管理办法实施情况监督考评,推动诚信管理机制在安全生产领域得到良好实施。

九、节点值守——“三在责任、应急响应”严防控

一是“三在”责任保节点。在重大节假日、高温汛期、大雾冰雪或暴雨天气、企业开复工等重要节点和重要时段,各部门、村(社区)监管人员、企业负责人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做到监管人员在现场、交警在路上、老板在企业。二是严格应急值守。落实领导干部值班值守、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信息报告制度,保证通信畅通,发生事故灾害或遇有重要紧急情况,及时报告并开展先期处置。三是强化应急响应。要做到精准预警、及时响应,干部要身先士卒、靠前指挥,队伍要靠前布防,装备要超前配置,避险要及时果断,救援要有力有效,切实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十、专家服务——“落实三建、优化服务”治难题

一是建库。委托第三方安全服务机构要建立完善安全技术管理专家库。规上企业要以落实总工程师制度为基础,建立安全技术专业团队。采取购买服务等方式,为小微企业聘请专家提供服务。二是建机制。建立常态化服务机制,定期开展“进企业、到车间、查隐患、促整改”专家服务。建立重点时段保障机制,在重要节点和特殊敏感时期,必须组织专家深入一线开展重点检查;举办各类竞赛、展会等大型活动,主办单位必须组织专家或专业机构进行安全检测评价。三是建办法。明确专家服务内容、工作方法,建立问题处理流程和专家考评方法。

白市驿镇人民政府

20211012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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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市驿镇深化“十条措施”落实常态化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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